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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的名字有"珠"耶..........😩 | |||
名字有 "珠", 有啥特別嗎?
倒是名字叫 "明珠", 讓我想到清朝康熙時期的重臣 "明珠" 😰
此舉恐有違憲之嫌
我國憲法採實質平等
而非齊頭式平等
意即等則等之,不等者不等之
從累進稅制中可窺知一二
但從投票制又為票票等值
若以交通違規事件來看
沒道理同一違規事件要視
個人所得收入來衡量罰款輕重
而做出不同行政處分
況富人之定義仍有待商榷
是以稍嫌不妥,合先敘明
但小弟還是贊成課奢侈稅🙂
我國憲法採實質平等
而非齊頭式平等
意即等則等之,不等者不等之
從累進稅制中可窺知一二
但從投票制又為票票等值
若以交通違規事件來看
沒道理同一違規事件要視
個人所得收入來衡量罰款輕重
而做出不同行政處分
況富人之定義仍有待商榷
是以稍嫌不妥,合先敘明
但小弟還是贊成課奢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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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有 "珠", 有啥特別嗎? 倒是名字叫 "明珠", 讓我想到清朝康熙時期的重臣 "明珠" 😰 | ||||||||||||
就是"珠"嘛!😆
三輪車,跑得快!上面坐個小菜菜.
先把牌照稅按馬力分及徵收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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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一則新聞, 心有所感 當然, 想就知道爭議很多, 如何定義富人? 不富的人危險駕駛也很多, 單找富人開刀不公平....... | |||
是阿~
一個富人平時遵守交通規則~~
但是不小心違規了一下就被重罰,那不是很雖小...
一個普通人,花大錢把車子改的又吵又爛..
以為自己是sky~~ 在路上亂飆~~ 刑罰比較輕...
這划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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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付有錢人, 罰錢沒有用啦! 要判他義務勞務, 而且指定去指揮交通或是掃馬路, 光丟臉就丟死他了! 不去義務勞務的話, 直接關他3個月。 | |||
沒錯沒錯 . 有錢人就是不怕罰錢
開他罰單 只是在他意料中的事
要用刑責 才是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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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沒錯 . 有錢人就是不怕罰錢 開他罰單 只是在他意料中的事 要用刑責 才是辦法 | ||||||||||||
這樣就要修法了
刑法必須非常嚴謹
基於於罪刑法定主義
且不得類推
以避免任意入人於罪...
只是...站在比例原則的角度來看
關他三個月...會不會太過於...
用大砲打小鳥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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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以車價%數去算😆 | |||
按車價%會有遺珠之憾, 應該按違規者所得%
比照新加坡用鞭刑
或者是勞役.(花時間做公益,掃馬路,公共廁所等)
或者是勞役.(花時間做公益,掃馬路,公共廁所等)
天祐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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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針對富人 一般罰則比照新加坡用鞭刑 或者是勞役.(花時間做公益,掃馬路,公共廁所等) | |||
天祐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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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 看來應該很多人贊同這個大方向 只是法制上還有很大變革空間 | ||||||||||||
我也贊成往這個大方向去探討,例如個人擁有汽車兩輛以上,課的牌照稅會累進加重,
或是對於大排氣量的車子,課徵較重的稅等等,
至於對富人交通違規採取重罰的政策,則是不贊成。
於
2010/01/14 12:48:46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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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是富人、誰是窮人? | |||
可能以開超跑&高級車視為富人
開國民車的為窮人
不過富人開國民車違規要如何罰?
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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