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不見了,補文) 超車又緊急煞車釀車禍 誇張駕駛被起訴
呼籲大家不要太急啦
奇怪,文怎麼會突然不見了😰
奇怪,文怎麼會突然不見了😰
這種爛人應該要判蓄意謀殺,終身停照,
不然以後還會開車害人.😡
不然以後還會開車害人.😡
1.不要在內線龜車!
2.不要做危險動作!
祝你有個平安的行車之旅! 🙂
2.不要做危險動作!
祝你有個平安的行車之旅! 🙂
其實我覺得還有一個問題
咱們台灣的道路😡
有的時候就是因為某個車道的路面特別爛
導致大家都不想走那一道
咱們台灣的道路😡
有的時候就是因為某個車道的路面特別爛
導致大家都不想走那一道
開內側最好以最高限速行駛,不小心就遇過一次這種狀況
要和諧ㄚ
大概是忘了寫轉貼吧,我來幫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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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要在內線龜車! 2.不要做危險動作! 祝你有個平安的行車之旅! 🙂 | |||
ㄟ~我覺得事情不能只看一方面
那如果內線那傢伙沒有在那龜速 閃大燈至之不理 會不會今天就不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
當然殺到前面去死煞ˊ這的確是不好的示範
老話一句
龜車請勿佔用內線車道
請不要再內線開80 引人犯罪...😀
於
2010/06/09 18:44:27
發文
雖然我不是內線龜車,但看了這個新聞後我開始想去裝行車記錄器了...😵😵😵
我不是舒馬克~我開的不是法拉利~我不是舒馬克~我開的不是法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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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不是內線龜車,但看了這個新聞後我開始想去裝行車記錄器了...😵😵😵 | |||
+1
好像越來越有必要了
天祐台灣
10個月 , 不能易科罰金
乖乖去吃免錢飯吧
乖乖去吃免錢飯吧
現在行車記錄越來越多了
這種行為的人還是節制一點吧😌
這種行為的人還是節制一點吧😌
行車監視器真好用!😇
看電視新聞報導好像又次目擊者!
看電視新聞報導好像又次目擊者!
嚴格,是對自己的期許。懶散,是對自己的放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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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不能單單歸咎於急煞的車主... 龜車也應該要有責任... 😠 | ||||||||||||
只罰行為人..
天祐台灣
基隆市男子闕男今年2月開車行經中山高內側車道,因為嫌前車駕駛速度太慢,且閃燈示意讓路無效之後,竟然直接超車插入對方車道,還煞車3秒,造成後方兩車追撞。檢方認定闕男觸犯公共危險罪,將他提起公訴,求處10個月有期徒刑。
據了解,49歲的闕男到案後,辯稱是為了閃狗才緊急煞車,但是基隆地檢署調出監視器畫面後發現,當時並沒有狗跑出,因此判定他只是因為前車的吳姓駕駛沒有讓道,才會超車後再蓄意緊急煞車。
由於闕男蓄意急煞,讓吳某為了避免追撞而跟著煞車,但後方的紅色轎車卻反應不及直接撞上,吳某的母親也因此腿部與頸部挫傷。此外,闕男肇事後立刻逃離現場,所幸吳某車上的行車記錄器錄下全部過程,提供給國道警察追出車主。
檢方指出,闕男完全不顧後方追撞的危險,之後又對自己的罪行狡辯,企圖掩飾,因此將他依過失傷害、公共危險罪起訴,求處10個月有期徒刑。(新聞來源: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