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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 表哥上場了, 太好了 | |||
你要改幾次暱稱😝
天天要練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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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改幾次暱稱😝 | ||||||||||||
你沒到偶的進步😌...開頭都是"三"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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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一起出國喔 😲😲😲😲😲 | ||||||||||||
各玩各的
the devil is in the detai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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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沒到偶的進步😌...開頭都是"三"阿 | ||||||||||||||||||||||
宜蘭老大也加入三系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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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沒到偶的進步😌...開頭都是"三"阿 | ||||||||||||||||||||||
天天要練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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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才有折扣~我不是😭(早上去送機) | |||
沒關係
沒幫表嫂刷團費就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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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玩各的 | ||||||||||||||||||||||
不知道這兩天要幹麻😭
天天要練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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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這兩天要幹麻😭 | |||
找小米papag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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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説 三秒鐘 三月天 都是匪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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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關係 沒幫表嫂刷團費就好 😆😆😆😆😆 | ||||||||||||
已經爆了就不會有這種困擾了😆
天天要練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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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爆了就不會有這種困擾了😆 | |||
我老婆買東西都是刷自己的卡
但是帳單都拿給我
😭😭😭😭😭
取自:自由時報
在網路書寫發洩文章容易觸法!中市金典酒店蔡姓前員工改編凌峰的歌曲侮辱他人,罵對方是死肥豬、老太婆等語,遭檢察官起訴。
起訴書指出,蔡姓男子於92年至95年3月任職中市金典酒店,因與同事相處不愉快,離職後在中清路住處上網到某家網站,該網站經常有金典酒店員工上網抒發感言,蔡某以「我是洗到瘋」為主題,發表多篇文章。
蔡某自稱是喜歡模仿凌峰的「洗到瘋」,其文章大約為改編凌峰的歌曲,內容為「我受夠那隻死肥豬、還有老太婆了~~~我什麼時候才可以把那隻豬抓來宰了吃掉、老太婆剁成肉醬~~~我要去發動大家圍金典,~~~死老太婆、死肥豬下台下台,我洗到瘋要去圍金典啦~~」。
檢察官認為,侮辱特定對象不一定指名道姓,只要受辱對象與特定人可串聯起來即可,一般金典員工看到該文章,都知道是指當時的胡姓董事長,胡某提出告訴,依公然侮辱罪提起公訴。
重點來了 [ 侮辱特定對象不一定指名道姓,只要受辱對象與特定人可串聯起來即可]
😆😆
在網路書寫發洩文章容易觸法!中市金典酒店蔡姓前員工改編凌峰的歌曲侮辱他人,罵對方是死肥豬、老太婆等語,遭檢察官起訴。
起訴書指出,蔡姓男子於92年至95年3月任職中市金典酒店,因與同事相處不愉快,離職後在中清路住處上網到某家網站,該網站經常有金典酒店員工上網抒發感言,蔡某以「我是洗到瘋」為主題,發表多篇文章。
蔡某自稱是喜歡模仿凌峰的「洗到瘋」,其文章大約為改編凌峰的歌曲,內容為「我受夠那隻死肥豬、還有老太婆了~~~我什麼時候才可以把那隻豬抓來宰了吃掉、老太婆剁成肉醬~~~我要去發動大家圍金典,~~~死老太婆、死肥豬下台下台,我洗到瘋要去圍金典啦~~」。
檢察官認為,侮辱特定對象不一定指名道姓,只要受辱對象與特定人可串聯起來即可,一般金典員工看到該文章,都知道是指當時的胡姓董事長,胡某提出告訴,依公然侮辱罪提起公訴。
重點來了 [ 侮辱特定對象不一定指名道姓,只要受辱對象與特定人可串聯起來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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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小米papago 😍😍😍😍😍 | ||||||||||||
這樣好嗎~😊你們會幫我保守秘密吧
天天要練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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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説 三秒鐘 三月天 都是匪類嗎? | ||||||||||||||||||||||||||||||||||||||||||
沒有你說的那樣不堪😇😆
天天要練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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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才有折扣~我不是😭(早上去送機) | ||||||||||||||||||||||||||||||||||||||||||
有夫妻之實不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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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鑒於前幾天高中職女生於網路指客家同胞一案...當然該女生也沒有指定說是誰而是泛指一個"族群"....然而這裡所謂的速限派 也同樣是泛指一個族群 ...相對的 高中女VS客家同胞一案 高中女雖然沒刑責但不也是得親自去道歉!! 原因就是造成社會觀感不好~~ 同理可證 引用至此 說出"腦殘" ....等侮辱攻擊字眼 雖然可以僥倖閃過也可能不太會有真正的刑責或是有人去提告,但相對的不也一樣是造成觀感不好嗎? 每個人發文的正上方 UCAR不都有發文條約? 4.會員在討論及發言時,請注意網路發言應有之禮節,以維持U-CAR討論區和平理性討論的傳統。若有出言不遜、漫罵、涉及人身攻擊或有違討論區理性討論之發言者,將逕行刪除,情節嚴重者甚至停權。 發了文即表認同上述自律公約,那既然認同又何必違反?? 違反後又為何不立即設停損點出來彌平事件就好? 🙂 | |||
還是多嘴兩句:
辱罵「客家同胞」的語意和對象(對象為整個族群)是明確的,「主張速限派腦殘人」詮釋空間太大(不僅「速限派」定義不明,甚至言說者可以宣稱其意為「主張速限派當中的腦殘人士也是造成塞車的主因」,而非「主張速限派者都是腦殘」),不能相提並論。
當然,「不違法」跟「道德」、「禮節」間原本就非等號(這句話好像也適合用來「勸說」「速限派」😆);有些事情點到就好(除非真覺得「事態嚴重」,那就採取更「正式」的途徑解決),不必要的「窮追猛打」都只是情緒發洩而已。
Vision without action is a daydream. Action without vision is a nightm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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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多嘴兩句: 辱罵「客家同胞」的語意和對象(對象為整個族群)是明確的,「主張速限派腦殘人」詮釋空間太大(不僅「速限派」定義不明,甚至言說者可以宣稱其意為「主張速限派當中的腦殘人士也是造成塞車的主因」,而非「主張速限派者都是腦殘」),不能相提並論。 當然,「不違法」跟「道德」、「禮節」間原本就非等號(這句話好像也適合用來「勸說」「速限派」😆);有些事情點到就好(除非真覺得「事態嚴重」,那就採取更「正式」的途徑解決),不必要的「窮追猛打」都只是情緒發洩而已。 | |||
QQ 大又認真了 😇😇 +1
吳晟 :「你可以對政治人物失望,但請千萬別對台灣感到失望。」
於
2012/05/25 10:02:35
發文
於
2012/05/25 10:02:35
發文IP 242.47.*.*
[quote=dsl3540 (dsl3540)]重點來了 [ 侮辱特定對象不一定指名道姓,只要受辱對象與特定人可串聯起來即可]
[傻笑][傻笑] [/quote]
重點本來就不是「指名道性」,而是指涉對象要明確。
沒意思要在這爭論法理,但如果真覺得受辱,就去告啊~一直用「揚言」的方式,實在沒什麼意思。
於
2012/05/25 10:04:17
發文IP 242.47.*.*
[quote=dsl3540 (dsl3540)]重點來了 [ 侮辱特定對象不一定指名道姓,只要受辱對象與特定人可串聯起來即可]
[傻笑][傻笑] [/quote]
重點本來就不是「指名道姓」,而是指涉對象要明確。
沒意思要在這爭論法理,但如果真覺得受辱,就去告啊~一直用「揚言」的方式,實在沒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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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來了 [ 侮辱特定對象不一定指名道姓,只要受辱對象與特定人可串聯起來即可] 😆😆 | |||
重點本來就不是「指名道姓」,而是指涉對象要明確。
沒意思要在這爭論法理,但如果真覺得受辱,就去告啊~一直用「揚言」的方式,實在沒什麼意思。
Vision without action is a daydream. Action without vision is a nightm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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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夫妻之實不算嗎😊 | |||
都不給😭
天天要練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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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買東西都是刷自己的卡 但是帳單都拿給我 😭😭😭😭😭 | ||||||||||||
讓他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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