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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台灣這麼美(hellojoe)

2009/04/29 00:5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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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4108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bluelyindas (阿東尼斯) 所寫
<<<<<3000元,我一天的薪資咧
目前台北市個人存款有答100萬以上的,只有1成,其他9成存款都未達100萬元
還說:全台灣月入十萬以上的人,也是佔極少數>>>>>>

你講這些話做什麼??哪有人動不動就把自己的薪水講出來,你講這些話不是在炫耀是什麼?? 無聊....

賺多賺少視每個人的能力,我想那位大大是在說三千元的價值,而不是在炫耀自己吧!!
如果有能力賺到那麼多,表示本事強.如果沒有,那就多努力.
只要不偷不搶,不做非法事......都是值得羨慕和讚許的!!
多做好事,多說好話!!社會會更美好,不是嗎?

恩..............我該學佛嗎?

deerhunter(ultimate)

2009/04/29 09:02:42

發文

#994299 IP 35.2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mis9a (mis9a) 所寫
還是回到我最先吐嘈你的部份...

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逾十公里。」,是政府所頒布的「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中所載,並非閣下所稱「法規沒有寬限值這種東西」,這是我吐嘈你的初衷。

而雪隧的通車,從初期的無超速寬限值,後來演變成也有10km/h寬限值,也非執法的放寬,而是上述條文初頒時,文句中排除了長隧道的適用範圍。後來,又修改了該法令,將排除長隧道的文句給拿掉後,雪山隧道等長隧道也有10km/h的超速取締寬限值了。
而這部份的法律見解,我在先前的回文裡頭有提到,「對於法律條文的解釋,或有不同的看法,之前有討論過,可以參考以前的討論:連結在此,可點選」。因此,我並不排除超速未超過10km/h但仍被罰的可能性。

==============================

但我想強調的是,10km/h的寬限值,並非執法者給予的恩惠,而是法令中的明文。雖然法令條文的法律見解上,仍有可能因超速未達10km/h而受罰,但機率不高。

只要你的車子定速系統夠可靠,速限110km/h的路段以定速119km/h行駛絕對不會有事的。因為,除了車子的表速或多或少都有快樂表的情況外,2%~3%的Traction Loss,也會讓表速略低於真正的速度。

但使用定速還是有風險。以我的車為例,因為引擎是V8大排氣量,所以118km/h定速的轉速還是很低,引擎煞車的效果並不明顯,所以當遇到太陡的下坡時,我會降檔提高轉速,否則速度還是會超過所定的速度。坡度越陡,超過的越多。最明顯的例子,是一高三義路段往南,以及北宜高往台北方向接近石碇交流道之前的路段。

一般2.0或2.4升車款,雖然不是大排氣量車款,但如果是多檔位變速箱 (五速或六速以上),120km/h時的轉速也不高,下坡時仍要留意,因為國道警察最喜歡在下坡路段「取景」。萬一不幸像版主一樣,車速121km/h被拍,就只好乖乖去繳錢了。

讀過一點法學緒論就想來賣弄
這下露出馬腳了
鬼扯一通也好意思自稱是"法律見解"
對就是對 錯就是錯
法律說"可以罰" 行政命令只能說"可以不罰"
硬要說成"不可以罰" 就是錯的
問題是錯要有認錯的勇氣啊
前次討論我沒看到
沒機會好好開導你
是我不好
使你繼續自以為是不斷出洋相

一開頭就批人信口開河
被批者辯護還譏是抬槓
最後柪不下去只好從堅決否認變成"仍有可能" "並不排除"
再轉移話題拿V8出來招搖
保持志得意滿的勝利姿態

批人者人恆批之

旺UG(kenny.chen.netman)

2009/04/29 09:26:20

發文

#994321 IP 187.10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被拍到 121 時,表速應該不止這個數了吧?

就認了吧,誰讓你不乖呢~~😆

愛老虎油(r32535)

2009/04/29 09:53:27

發文

#994365 IP 189.21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你這個故事告訴我們.....
提早出門,聽聽輕音樂....."可以省錢".....🙂

張小明(zhm0507)

2009/04/29 10:27:12

發文

#994425 IP 250.12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現在開高速公路
只要看到前方有天橋
都要稍微減速避免超速
而且跟前車保持安全距離

台南縣麻豆與西港之間那個天橋
麻豆交流道與安定交流道之間唯一的那個天橋
天天有紅斑馬在那值勤拍照
http://www.youtube.com/watch?v=I_4OtfGXvm4&amp;NR=1

亞魯桑(yaloson)

2009/04/29 11:39:40

發文

#994544 IP 92.13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ultimate (unknowable) 所寫
回應 mis9a (mis9a) 所寫
還是回到我最先吐嘈你的部份...

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逾十公里。」,是政府所頒布的「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中所載,並非閣下所稱「法規沒有寬限值這種東西」,這是我吐嘈你的初衷。

而雪隧的通車,從初期的無超速寬限值,後來演變成也有10km/h寬限值,也非執法的放寬,而是上述條文初頒時,文句中排除了長隧道的適用範圍。後來,又修改了該法令,將排除長隧道的文句給拿掉後,雪山隧道等長隧道也有10km/h的超速取締寬限值了。
而這部份的法律見解,我在先前的回文裡頭有提到,「對於法律條文的解釋,或有不同的看法,之前有討論過,可以參考以前的討論:連結在此,可點選」。因此,我並不排除超速未超過10km/h但仍被罰的可能性。

==============================

但我想強調的是,10km/h的寬限值,並非執法者給予的恩惠,而是法令中的明文。雖然法令條文的法律見解上,仍有可能因超速未達10km/h而受罰,但機率不高。

只要你的車子定速系統夠可靠,速限110km/h的路段以定速119km/h行駛絕對不會有事的。因為,除了車子的表速或多或少都有快樂表的情況外,2%~3%的Traction Loss,也會讓表速略低於真正的速度。

但使用定速還是有風險。以我的車為例,因為引擎是V8大排氣量,所以118km/h定速的轉速還是很低,引擎煞車的效果並不明顯,所以當遇到太陡的下坡時,我會降檔提高轉速,否則速度還是會超過所定的速度。坡度越陡,超過的越多。最明顯的例子,是一高三義路段往南,以及北宜高往台北方向接近石碇交流道之前的路段。

一般2.0或2.4升車款,雖然不是大排氣量車款,但如果是多檔位變速箱 (五速或六速以上),120km/h時的轉速也不高,下坡時仍要留意,因為國道警察最喜歡在下坡路段「取景」。萬一不幸像版主一樣,車速121km/h被拍,就只好乖乖去繳錢了。

讀過一點法學緒論就想來賣弄
這下露出馬腳了
鬼扯一通也好意思自稱是"法律見解"
對就是對 錯就是錯
法律說"可以罰" 行政命令只能說"可以不罰"
硬要說成"不可以罰" 就是錯的
問題是錯要有認錯的勇氣啊
前次討論我沒看到
沒機會好好開導你
是我不好
使你繼續自以為是不斷出洋相

一開頭就批人信口開河
被批者辯護還譏是抬槓
最後柪不下去只好從堅決否認變成"仍有可能" "並不排除"
再轉移話題拿V8出來招搖
保持志得意滿的勝利姿態

批人者人恆批之


unknowable大大,看來你動怒了~
我是贊同你的看法的...雖然我不懂法律,
不過我的直覺就是,所謂的寬限值就像一個不能說的秘密,
不能逼警察大人承諾說:對,就是有寬限值。

願意衝罰單增加國庫收入者就替國家感謝你的貢獻,
不願意收罰單的朋友就尊敬你是遵守交通規則好國民。

大家只是意見交流,就請不要再計較了...

deerhunter(ultimate)

2009/04/29 11:4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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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4558 IP 35.2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yaloson (亞魯桑) 所寫

unknowable大大,看來你動怒了~
我是贊同你的看法的...雖然我不懂法律,
不過我的直覺就是,所謂的寬限值就像一個不能說的秘密,
不能逼警察大人承諾說:對,就是有寬限值。

願意衝罰單增加國庫收入者就替國家感謝你的貢獻,
不願意收罰單的朋友就尊敬你是遵守交通規則好國民。

大家只是意見交流,就請不要再計較了...

動怒是不至於啦
只是被批在先
不回點一下說不過去而已
如同我在別版提過
網路筆戰毋須認真
嘴砲也可以是高尚的休閒娛樂

感謝您的意見

旺UG(kenny.chen.netman)

2009/04/29 11:49:41

發文

#994562 IP 187.10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ultimate (unknowable) 所寫

嘴砲也可以是高尚的休閒娛樂


哈,這句經典!

好評!

WEWE(waiting5256)

2009/04/29 11:52:36

發文

#994568 IP 242.3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
原來馬六沒定速裝置 = =!!! 還是車主大大沒啟用?

台八子(yuanberg)

2009/04/29 15:40:28

發文

#994997 IP 75.6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agao (笑享車) 所寫
三張小朋友就這樣飛了...😭😭😭

超速一公里可以申訴ㄇ??😩😩







南下 336.3 公里,各位大大請小心...

尤其它是從中央分隔處向外拍的...

我朋友說它好樣是北上、南下雙向都拍...

😞😞😞共勉之!!!😞😞😞



台八子曰:
這張照片很可疑, 不像原照, 比較像被動過手腳, 好像把左邊及上邊的影像切掉, 可要求看底片, 轎車大小的比例在整張照片中顯得太小, 且太靠照片左邊, 一般萎規照片, 車子通常在照片中間, 前後無車, 表示測到的速度是照片中的車子,我自己有洗照片的經驗, 底片可以部份暴光, 將不要的部份去掉

最愛CV8(wwf175175)

2009/04/29 16:17:57

發文

#995045 IP 253.23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k7vsp3 (放乎自然) 所寫
回應 jchlan9 (風中平穩的極速) 所寫
回應 agao (笑享車) 所寫
三張小朋友就這樣飛了...😭😭😭

超速一公里可以申訴ㄇ??😩😩

南下 336.3 公里,各位大大請小心...

尤其它是從中央分隔處向外拍的...

我朋友說它好樣是北上、南下雙向都拍...

😞😞😞共勉之!!!😞😞😞



3000元,我一天的薪資咧
就這麼不見囉
老話一句
守規矩省點用
顧好你下面-----------的右腳

好羨慕你
一天的薪資就有3000元

一天3千算多嗎..很多工作都超過這個數字 做或不做而已..順心..^^

紅橙黃綠青紫(glenchao)

2009/04/29 19:47:28

發文

#995342 IP 91.7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quote=shulala123 (AR2000)][quote=shulala123 (AR2000)][quote=yaloson (亞魯桑)][quote=drinkerlin (BB)]
回應 shulala123 (AR2000) 所寫
回應 ultimate (unknowable) 所寫
是超速11公里
寬限值不能算


法規已經改了喔....恕刪....
有找到兩則新聞
都是116km/hr 被拍的
http://tw.myblog.yahoo.com/jw!QNnGy9qaAQOylPQBmuY-/article?mid=1992
http://www.ttv.com.tw/097/03/0970319/09703199064306L.htm




http://tw.myblog.yahoo.com/jw!QNnGy9qaAQOylPQBmuY-/article?mid=1992 <這位是在國三116公里竹南路段被測拍開單的,不是時速116公里/小時被開單!
http://www.ttv.com.tw/097/03/0970319/09703199064306L.htm <苗栗路段下坡處的速限是100公里/小時,而不是110公里/小時哦!

高速公路的超速取締標準是速限+10公里/小時,依據的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於95年9月16日的修正,其條文第十二條規定:「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或發生交通事故,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十一、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逾十公里。」
詳情請閱下列「交通部台灣區过到高速公路局」網站連結: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83&p=6

神之右手(loveglobe)

2009/04/29 20:34:18

發文

#995449 IP 189.6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ting-chuang (TING) 所寫
一日3000
我要賺3天


才會好野阿~~😌
🙂
一天3千也還好啦,在這論壇臥虎藏龍的很多
1天3千在這里的大咖眼中,算是細菌般看不見吧
重點的是,要以多少的時間存3千,再用多少時間,把3千變3千1
3千2這樣慢慢纍積喔,相信大家都行的,加油

炳叔說得對(bluelyindas)

2009/04/29 20:39:51

發文

#995462 IP 242.4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loveglobe (神之右手) 所寫

一1天3千在這里的大咖眼中,算是細菌般看不見吧


那一天給我兩千就好,反正也看不見........我怕他不小心當垃圾丟掉😆😆

ds(sj50100)

2009/04/29 22:13:56

發文

#995734 IP 246.23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國道一號南下290.3km也是天天照
放在290.3里程牌旁邊
有個替代役男或警察在看管
早上七點多就上工了
晚上快八點也繼續拍
只有吃飯時間及雨天停工
小心

正義鳥人(wirmmmok)

2009/04/29 22:26:52

發文

#995770 IP 75.11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jchlan9 (風中平穩的極速) 所寫
回應 k7vsp3 (放乎自然) 所寫
回應 jchlan9 (風中平穩的極速) 所寫
回應 agao (笑享車) 所寫
三張小朋友就這樣飛了...😭😭😭

超速一公里可以申訴ㄇ??😩😩

南下 336.3 公里,各位大大請小心...

尤其它是從中央分隔處向外拍的...

我朋友說它好樣是北上、南下雙向都拍...

😞😞😞共勉之!!!😞😞😞



3000元,我一天的薪資咧
就這麼不見囉
老話一句
守規矩省點用
顧好你下面-----------的右腳

好羨慕你
一天的薪資就有3000元

別羨慕我日薪3000元以上
那可是歲月青春和無盡的時間換來的
前陣子看新聞挖挖哇
節目中提出一個數據令人不敢置信
說:目前台北市個人存款有答100萬以上的,只有1成,其他9成存款都未達100萬元
還說:全台灣月入十萬以上的人,也是佔極少數(正確的數據我忘記了)
看來這次的金融海嘯真的「殺很大」


別羨慕你....
很難吔~
我一天才7百啊
要4天才有你一天的錢吔...

~桑~(sun365)

2009/04/29 22:28:38

發文

#995776 IP 253.22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121KM被拍到...那只能說運氣好到不行
也許該去買張樂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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