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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新罰本月20 日開始---太重要了

UTR(jazzskbb)

2009/01/19 11:3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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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862 IP 253.23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交通新罰本月20 日開始---太重要了!!!!



氣候冷景氣更冷 !

稅收減少 國庫空虛 過年即將又來到

政府自然有生財之道 !

請看下面新交通法 !

也務必轉交給你的好友的啦 !





紅燈右轉$ 5 4 0 0 元

三次馬上吊銷駕照 ...........

請看以下重罰項目

有 車 沒 車 的 人 都 要 看 本 月 2 0 日 開 始

..... 再 提 醒 各 位 注 意 ! !





交通警察準備向全國違規人 . 徵收年終獎金

本月 2 0 日起,馬上開始罰 . . .

再次提醒各位注意 ! !



不管你是騎機車或者是開車的---請注意 !!

>

全國 ( Taiwan ) 將實施紅燈越線處罰條例,

凡是在等待紅燈時 !





超出白色禁止越線者馬上處以 900元的罰金。



還有紅燈右轉 --- $ 5 4 0 0 元



( 這是目前交通警察的重點工作之一 ) 注! 意 喔 ! ! !

本月 2 0 日起, ! 走路未靠右邊馬上罰台幣 600 元。



沒有車的人,通知一下有車族吧!趕快通知你的親朋好友吧!



最好印一張,能 提醒自己。



1 . 闖紅燈 由 1 8 0 0 - 3 6 0 0 元, 調為 3 6 0 0 -7 2 0 0 元 !!!!



2 . 超速 由 1 2 0 0 - 2 4 0 0 元, 調為 6 0 0 0 ! + 每超 速 1 公里加罰 1 0 0 元!



若限速 6 0 ,你開 8 0 ,則需付 6 0 0 0 + ( 8 0 - 6 0 ) * 1 0 0 元。



3 . 駕駛一般道路,! 未繫安全帶,調為 1 5 0 0元。 4 ~6歲 以下兒童,單獨留在車內 ,由 0 調為 3 0 0 0 元 。



自求多福 ㄌ !!



一句話:好貴~~~~~

高速公路拋錨找中油~~免錢唷!!

UTR(jazzskbb)

2008/06/25 22:4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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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883 IP 253.23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這是中國石油的美意
又怕搶了拖吊業者滴飯碗..
所以沒公佈..很少人知道的.
留一份資料在車上吧!!
另外電腦也備份起來喔!!
如果有拖車免費,那在高速公路拋錨時,
就不怕被坑錢了,所以,也許大家可以把他印下
來,放在車上「有備無患」..
高速公路加油站免費拖車服務處如下
基隆石門水庫.............02-4516710
南崁交流道...............03-3362128
湖口服務區南下站.........03-6981164
頭份交流道............ ..03-6663242
苗栗交流! 道! ...............03-7227843
泰安服務區南下站.........04-5560670
泰安服務區北上站.........04-5563034
豐原交流道...............04-5228204
員林交流道...............04-8853060
斗南交流道...............05-5974283
嘉義交流道...............05-2370586
新營服務區南下站.........06-6320841
新營服務區北上站.........06-6320840
永康交流道...............06-2531992
楠梓交流道...............07-3515029

希望幫到您..又希望您用不到〞快告訴你的好朋友!!!😀

如果收到請推一下讓更多車友都能知道^^

買車記得叫業務送滅火器

UTR(jazzskbb)

2008/05/07 07:2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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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0956 IP 253.23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今天小弟公司上消防課,教官跟我們說立院快三讀通過
車子都要放一隻小型滅火器,所以買新車的朋友記得
跟業務凹一隻,不然還要自己花錢買
另外不要使用粉沫的會有腐蝕性...
要用現在最新的環保滅火器,一隻要5000元那種的🙂

當車輛故障時,我們是有權利在路旁停放2個小時

UTR(jazzskbb)

2008/04/26 14:16:22

發文

#461790 IP 253.23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當車輛故障時,我們是有權利在路旁停放2個小時
請大家注意,千萬不要被一些不肖業者給欺騙了......

話說某天往高雄路上,快到交流道時,突然塞車,一時煞車不及猛撞上去。
慘了!警察馬上開過來。量完,不到10分鐘﹙因他剛好在路肩﹚。
拖車一定會比警察先出現的。就像越共,或稱小蜜蜂。既然量完了,那就拖下去做筆
錄。
此時不疑有他,拖車上噴了『高速公路特約拖吊車』----------(錯誤1)
大約拖了500M就在榮總旁做筆錄,拖車司機下來說3000元。叫我先付一付要走了。我
懷疑,怎那麼貴?
做筆錄時就先問偉大的警察伯伯拖吊費為何那麼貴?他表示:他不干涉這種事情--(錯
誤2)
又打電話CALL我的保險公司問問說。保險公司則說:「你怎麼那麼笨!居然讓他拖下
來,可以拒絕啊!」
可是已經拖了,那怎麼辦?保險公司:「可以跟他要收據或發票,有錯的話,可以申
訴。 」
喔!好吧!傻傻的去跟他要了張收據,也沒細看。------(錯誤3)
只知道上面多寫了『高速公路起吊危險津貼-600』、『內線事故處理費-900』、『基
本拖吊-1500』、另一台拖吊費用則5000。合計8000肇事的我出錢。事後發現平白無故
被人多搶了 5000。

現在來解釋一下

第一
拖車不是黃色就好,你可以先詢價,要求他的服務證。跟警察查詢這台是正牌救援拖
吊車。高速公路基本拖吊10KM內1500元。
第二
警察不干涉,但是他可以教你怎麼處理,如果不是正牌拖吊車,可以現行犯逮捕。他
應該會先給你高公局電話,查詢後才能跟你收錢。
第三
我的收據上,沒有公司名稱,沒有拖車牌號,欲哭無門。另一張更幹,寫個『黑達汽
車公司』(看起來就黑)經查詢『黑達』倒很久了。

●後記:隔天打電話想找當初幫我做筆錄的那位警員,卻遍尋不著。電話中的警員表
示,真的有問題的話,可以到他隊上報案。(這句話真令人懷疑,他們都馬多一事不
如少一事ㄚ~)此時不疑有詐,興沖沖的就上了高速公路警察局去報案。

可是,到了警局,當時值班的警員卻很奇怪。那時天氣冷的很,卻把我們一群人請到
門外去講,不能坐著講嗎?他怕什麼?而且案發現場的警員也在,想請教個問題也被
他擋駕。
難道真像傳聞說的,有利益輸送?所以,不能報案,恐怕事出有因。請各位看完這
篇,告訴每位有開車的人.小心駕駛慎防被坑。
友人也有在高速公路上爆胎過~才一下車要拿備胎,傳聞中的小蜜蜂就出現~還好只是換
輪胎就好~
所以有車輛事故時,最好先通知保險公司或車輛的業務
還有你可以打給銀行信用卡的特約拖吊車來拖吊比較保險
請大家注意,千萬不要被一些不肖業者給欺騙了......

國道上常常會有些拖吊車利用你車輛故障時,要求幫你拖吊拋錨車輛,且會嚇你說路
邊停車是不可以的,
警察會來開單...

甚至還真的有警察到了之後會跟你說"車不弄走就開罰單"

但是呢~~~請注意喔...當車輛故障時,我們是有權利在路旁停放二個小時的,所以呀
~~~

到時候萬一真的不小心車輛拋錨在路邊了,請放心的叫你的白金卡拖吊!

-----------------------------------------
高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三十日 修正
-------------------------------------
第二十四條
-------------------------------------------------------------------------------------


汽車行經高速公路,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除應予拖、吊、移置、保管、
處理外,並應予以舉發處罰:
一、停放車道外側路肩之故障車輛超過2小時者。

二、停放服務區、休息站內之車輛超過十二小時者。

三、交通事故損壞之車輛妨害交通者。

四、行駛中車輛機件發生故障,妨害交通未能即時移置
   於無礙交通處所者。


五、違規停車未能依規定迅即移離,妨害交通者。

六、非因執行任務停放於隧道內或隧道出入口之車輛者
   。


前項車輛拖、吊、移置、保管、處理之費用,由汽車駕駛人或汽車所有人負擔,該費
用之費率由高速公路管理機關會同公路警察機關定之。

汽車行經高速公路載運物品散落於車道或路肩時,汽車駕駛人應於物品後方五十公尺
至一百公尺處設置車輛故障標誌並即時清除,無法即時清除時,應即通知高速公路管> 理機關協助處理之,其所需費用由汽車駕駛人或汽車所有人負擔。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交通部網站

提醒一下:

依法規是可以停二個小時,舊法規是可以停三個小時,
但是要注意車上要備有「故障標誌」,
不然警察一樣可以用下面這一條罰你三仟,
看你是要給不法拖吊業者賺,或是給政府賺 :沒有的,趕快去買一個「故障標誌」,
上週特力屋有看到特價,一個150元吧!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二月五日 修正
第五十九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發生故障不能行駛,不設法移置
  於無礙交通之處,或於移置前,未依規定在車輛前、後
 適當地點樹立車輛故障標誌或事後不除去者,處新臺幣
 一千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

引用:http://tw.myblog.yahoo.com/jw!hR1wzvWGByjk.dGMg8l0tbWZeOQz/article?mid=333655

證嚴法師說.... .開快車...

UTR(jazzskbb)

2008/03/23 08:10:32

發文

#431505 IP 253.23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證嚴法師說.... .開快車...

雖然好笑 ,但是事實(證嚴法師還滿幽默的)

證嚴法師說.... .開快車...
如果拼ㄉ過,只是比平常提早5分鐘到家....

如果拼不過,可能要晚7天回家...........

因為頭7



.............開車還是小心駕駛最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