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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新的偷車方式~真夠狠的~

nuee(nuee)

2010/09/27 16:4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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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4561 IP 239.24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在facebook看到這個東東~

轉載跟大家分享~~希望大家心愛的小老婆~不要被囂小給搶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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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到停車場,看見一張紙遮住您的後窗,千萬別下車!

立刻開走!開出去一段路後,再下車去撕掉那張紙。

驚死人~~精雄啊~~~~!! 產險公司傳過來的資訊...與大家分享

(一)方式:

新的偷車方式(注意!!這不是笑話)

您到停車場,打開您的汽車且坐進去。開發動引擎和倒車出來。

當您看到後視鏡,發現您的停車位置後面:有一張信函紙被貼在後窗的中間。

因此,您停止倒退,並打開車門並且下車去拿下那張紙。

當您走到您的汽車後面時,偷車賊突然冒出來,跳進您的座車並且開跑。如果更狠,還會倒車將您撞倒在地。

(二)後果:

我相信您的錢包仍然在汽車裡。

那麼現在偷車人有您的汽車,您的住址,您的現金,您的銀行卡信用卡並且您家及公司的鑰匙。

您的整體身家陷入被偷竊重圍!

(三)處置

如果您看見一張紙遮住您的後窗,立刻開走!

開出去一段路後,再下車去撕掉那張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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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facebook Karen Yang

大家和情人分手都怎麼做的?( 轉貼 )

nuee(nuee)

2010/01/27 16:48:43

發文

#1775411 IP 246.16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br>Dear all~<br><br>我覺得不錯的文章~看完之後回答一下~<br><br>你都怎麼作滴~?你選幾??<br><br> nuee~😀<br>---------------------------------------------------------------------<br><br>大家和情人分手都怎麼做的?<br><br>作者:侯文詠<br><br><br>大家過去和情人分手都怎麼做的?<br><br>1. 哪怕翻臉也要講清楚,說明白。 58% (231 票)<br>2. 不說,以疏遠的行動代替言語。 23% (92 票)<br>3. 贊美對方,說自己不夠資格、配不上。以退為進。 7% (26 票)<br>4.以拖待變,等對方受不了了,主動提分手。 7% (27 票)<br>5.其他(請說明) 4% (14 票)<br>6.簡訊或其他非見面方式(msn, e-mail,書信)告知。 3% (10 票)<br><br><br>1. 哪怕翻臉也要講清楚,說明白。58% (231 票) <br><br>這個結果很清楚明白地顯示:大部分的人(58%)其實還是希望講清楚,說明白。但也有很多人特別在留言裡聲明了,所謂講清楚說明白是在「不翻臉」的情況之下。要是會翻臉的話,那麼寧可採用別的方法。可見,願意講清楚說明白的人,基本上都是比較有自信「不翻臉」的人。<br><br>(當然還有一種人是:翻臉就算了,誰怕誰。不過這種人還是少數。)<br><br>第一款說清楚、講明白當然很明快。但我總覺得如果可以和平分手當然是好事,但如果所謂說清楚講明白,變成了雙方的批鬥大會,那就太傷和氣了。畢竟愛情沒有是非對錯,誓言也沒有法律效力。少了感覺就不能在一起了。既然不能在一起,爭吵也無濟於事,就算吵贏了又如何呢?<br><br>很多人一定要做出驚人的舉止,用來報復對方,當作是對自己的彌補,這也很愚蠢。一個人面對不幸的、失去的感情,能得到最大的收穫就是用更快樂、幸福的未來彌補自己。而要得到這個,必須從自己的反省、成長開始。報復、懷恨對方,只會讓自己無法重新開始而己。<br><br>當然,還有另外一種說清楚、講明白是單方面對另一方宣布絕交。<br><br>我自己過去也曾經被「說清楚、講明白」過。但事過很久之後,當然還是很感謝當初那個對我「說清楚講明白」的人。因為無論如何,她對我還是有最起碼的信任。相信我是可以溝通的。反過來,如果一方對另一方「沒有信心」,或是還懷有「曖昧」的觀望態度,那麼,說清楚講明白就完全不可能的。於是,這樣的分手,可能就變成了以「行動」代替言語。<br><br>2. 不說,以疏遠的行動代替言語。23% (92 票)<br><br>不可否認的,在這個調查中,有高達23%左右的人,是寧可以疏遠代替言語的。(Mr.K就是這一派的。)換句話,只要談4次戀愛,差不多就會有一次會碰到這種人。<br><br>很多人覺這樣事惰不說清楚的處理事情方式沒有勇氣。這當然也是事實,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我卻是一點也不否認「行為」在愛情裡面的重要性。最近有個調查說:台灣夫妻吵架,58%的處理方法是冷戰。這個從23%的情人分手到58%結婚後冷戰的數據,某個程度也說明了:<br><br>一、對必須維持關係的人,說清楚講明白未必是最好的方式。<br><br>二、相處愈久的人,衝突時,語言溝通愈來愈不被當成第一個選擇的方式。<br><br>從這個角度來看,「被疏遠分手」的人固然怪罪對方不說清楚講明白,但很多時候,我覺得被分手的人自己其實也應該對戀愛中的「非語言行為」多一點敏銳度的。<br><br>在我看來,談戀愛的時候,至少有兩個「行為」指標是很有參考價值的:<br><br>一、兩個人溝通的密集度:熱戀時、見面的次數、打電話、msn、e-mail……溝通的頻率、熱烈程度都會增加,戀情退潮時正好相反。如果把密集度當成座標縱軸,把時間當座標橫軸紀錄下來,你會發現隨著時間,愛情的強烈程度是很忠實地反映在這個密集程度上的。當然,偶而會有偶發的工作忙碌、家庭問題影響了溝通密集度,但對一個好的愛情來說,它不應該是長期的曲線下降。<br><br>二、對於更多的關懷、情感的耐受度:對好的愛情來說,一方給予更大的關懷與投入更多的情感、表態,得到更大的回應與更好的回報,這是健康的愛情。但如果投入更多,卻得到更大的沉默、或是疏遠,這是有問題的愛情。<br><br>這兩個指標固然未必百分之百正確,但絕對是人類親密行為中,非常強而有力的指標。學會像科學家一樣紀錄這兩個指標(甚至以時間為橫軸畫出曲線),並且重視這兩個指標,很多時候,可以讓我們看到很多過去沒看到的「真實」的訊息。說起來很可笑,大部分的人們並非無法得知「事實」,他們只是不願面對顯示事實的證據罷了。<br><br>3. 贊美對方,說自己不夠資格、配不上。以退為進。 7% (26 票)<br><br>4.以拖待變,等對方受不了了,主動提分手。 7% (27 票)<br><br>至於第三種「贊美」分手的,第四種「以拖待變」分手的,一共占了14%。這兩種,無非都只是第二種的變形。說穿了,無非就是不願意直接面對人與人之間的「衝突」,因此選擇了一種「言語」或「行為」上的表裡不一致。<br><br>選擇這樣作法的人,當然要好好面對自己「表裡不一致」的問題。這個問題嚴重到有必要落到讓你自己變成一個這樣的人嗎?或者你只是找不出更好的解決方式而己?<br><br>至於如果你面對的是這樣的人,難的在於你自己對這段感情有沒有定見。如果一切的態度、跡象都已經很清楚了,只是你自己不願意接受這個結果,那麼最大的問題就是你自己。一旦你自己面對也接受了「事實」,接下來,面對對方的「表裡不一」,你需要的無非只是要不要再包容一次的問題了。(或者是有沒有力氣再說清楚、講明白一次的問題了。)<br><br>這是真的。不管對方是什麼,怎麼作,當一段感情要結束時,除了你自己之外,實在沒有別人能夠傷害你自己的。<br><br>6.簡訊或其他非見面方式(msn, e-mail,書信)告知。3% (10 票)<br><br>最後,還有簡訊、e-mail、書信分手的,也占了3%。(我還碰過找朋友去告知的呢。)在我看來,這種人是所有逃避問題裡,最會逃避問題的人。既想維持正義公平的型式,又想保住面子問題。但結果卻是失去了正義公平、也沒有保住面子。對於這種人,我能說的只有一句話:<br><br>這樣的作法不但不能達到你想要達到的目的,而且效果完全相反。<br><br>至於如果是你碰到這種人,那麼只能恭喜你。離開這種人絕對是好事。<br><br>(看了留言之後,一定要補上:以上意見,是不包括:遠距無法見面,非得用這種型式溝通的人的。)<br>

(轉貼)別再受騙!詐騙手法一覽

nuee(nuee)

2010/01/21 18:11:54

發文

#1754520 IP 246.16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quote=nuee (nuee)]別再受騙!詐騙手法一覽

原來騙你中大獎已經是老招~

現在詐騙集團還能登門跟你拿身分證

真是囂張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