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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因為沒開單, 所以要寫報告吧 ... 😝 | ||||||||||||
😆比門口罰站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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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桃園這位沒膽量的邱先生 各位大大,事情是這樣的,我今天一早去車站載我哥回家,在車上聽他說桃園一位邱先生的故事,我哥同事(警察)在昨天值勤時看到一台車輛違規停車,但不打算開他罰單,所以在他車後閃了大燈,然後開到他車子旁邊揮手請他離開,沒想到下班之後他同事居然收到了檢舉單,其內容大致如下:「警察非常不禮貌的揮手請我離開,感覺像在趕狗一樣,令我感到非常不舒服。」(以上是他檢舉陳述內容)而檢舉的這位先生,沒有署名只有留下邱先生這個稱呼,沒有留連絡電話,車牌號碼也沒提供。想不到他上司居然說,叫我哥同事寫報告!我真的想不到這位上司居然如此沒有擔當,對方先違規在先,居然還叫他寫報告,但之後的情況我就不詳述。 以下為我個人言論和看法。這位邱先生,你真的很沒種!你違規在先居然還理直氣狀的說是警察的錯,所以你認為我哥同事在當下應該要下車開張罰單給你就對了?所以你這個舉動是在告訴全桃園的警察,不應該如此的佛心,看到一個開一個就對了?既然你認為你違規停車在先沒有錯,好!那你為何不把你的名字和連絡電話留下?好讓檢舉單位通知你處理情況,因為你沒膽量嘛,而且你也很清楚違規在先啦!你最好把你的車牌號碼也留下好了,讓全桃園的警察每天都幫你顧車,我可以保證絕對不會失竊,而且以後你也不會有違規停車的問題出現。 這位邱先生如果你有在U-CAR上看到這篇的話,請你去看看行政程序法第173條(對人民陳情案件得不處理之情形)這則法條吧,這樣你下次再違規停車要檢舉的話,就知道為何要留姓名了,懂嗎?長知識了沒?沒膽量的邱先生~~ | |||
的確是爛咖
應該當初後悔沒開他罰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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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邱先生檢舉的沒錯啊~ 因為沒開單,人民就得感恩頌德,接受警察這樣執行公務的態度嗎? 現在警察的素質如何,大家心裡都有一把尺~ 更何況警察手中握有公權力,你能容忍幾個%素質不良的爛警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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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你覺得違規停車是對的、暫停在路邊擋到別人開車行駛的權益是對的,好吧~你覺得是對的就好
YES168大
咱家裡家境小康
自由民主
長輩從來不會限制晚輩要做什麼事情...
會考警察當初只是片面聽同學說
很好混福利不錯,一個月六七萬...
所以大學畢業後馬上就考....那時候沒像現在動輒數萬人報名
而且只有限制法律政治行政系和警專警大生可以考....
所以可以說是蒙上眼睛去考試就考上了,準備不到兩週
也或許是這樣,所以沒有太珍惜這份很多人覺得高薪的工作!
也還好現在工作很穩定,薪水和當警察差不多
但是每天可以準時上下班 八點出門六點回到家
可以每天陪小孩玩 每週出門 就很開心快樂了
警察的生態真是TMD的官僚
尤其官警那差一條線的鴻溝.........
好像多一條線就不可一世了!
所以那時候我一線三嗆三線一的時候
我們所長兩線二 在旁邊嚇到皮皮挫~我就覺得很好笑
我只是覺淂
做人有必要這樣卑賤嘛...
不就是份工作...難道為了工作讓自己沒有尊嚴把自己累到爆肝嘛....
大家不就是因為有正義感才來當警察的~
不是來當俗辣的耶~如果要當俗辣~我當警察幹麻~~
公所裡面的公務員~還好啦
其實不算最輕鬆的
越上級的單位越是輕鬆 越是領高薪
中研院裡面的隨便一個研究員
經費多得跟什麼一樣.....
辦公室冷氣冷得要死....都準時上下班
咱家裡家境小康
自由民主
長輩從來不會限制晚輩要做什麼事情...
會考警察當初只是片面聽同學說
很好混福利不錯,一個月六七萬...
所以大學畢業後馬上就考....那時候沒像現在動輒數萬人報名
而且只有限制法律政治行政系和警專警大生可以考....
所以可以說是蒙上眼睛去考試就考上了,準備不到兩週
也或許是這樣,所以沒有太珍惜這份很多人覺得高薪的工作!
也還好現在工作很穩定,薪水和當警察差不多
但是每天可以準時上下班 八點出門六點回到家
可以每天陪小孩玩 每週出門 就很開心快樂了
警察的生態真是TMD的官僚
尤其官警那差一條線的鴻溝.........
好像多一條線就不可一世了!
所以那時候我一線三嗆三線一的時候
我們所長兩線二 在旁邊嚇到皮皮挫~我就覺得很好笑
我只是覺淂
做人有必要這樣卑賤嘛...
不就是份工作...難道為了工作讓自己沒有尊嚴把自己累到爆肝嘛....
大家不就是因為有正義感才來當警察的~
不是來當俗辣的耶~如果要當俗辣~我當警察幹麻~~
公所裡面的公務員~還好啦
其實不算最輕鬆的
越上級的單位越是輕鬆 越是領高薪
中研院裡面的隨便一個研究員
經費多得跟什麼一樣.....
辦公室冷氣冷得要死....都準時上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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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想要有的一技之長大都是做工曬太陽,然後一個月領3-4萬! 還是想去電子公司上班,採責任制,常常一天上班12小時左右,然後一個月有3萬多就要偷笑了! 其他行業有三萬以上就要偷笑了! 現在已經沒有電子新貴了...有電子薪跪,為了薪資下跪... 好不容易考上警察,敢辭職我只覺得您是很衝的人! 如果您家境富裕不缺錢,那就另當別論囉! 現在公務員就屬公所裡的最輕鬆了! 上班打電動,遲到晚退算是勞基法給的福利...工程又可以分紅...😀 | ||||||||||||
阿豪大大,小弟也是很羨慕您現在的工作!
能準時上下班休假又正常,然後又是高薪...
雖然說錢夠用就好!
但小弟實在沒骨氣跟錢過不去,不敢捨求有這樣的福利!
敢問兄台您是從事什麼工作呢?
公務人員是不敢奢求了!
與其拼那1%不到的機會不如趁年輕多賺的錢比較實在!
工研院不是靠關係推薦才能進去的嗎?
竹科隨便的一個RD研發能力都比他們強!
政府要五年才做到的事,假如放手給民間企業一年就可以做到了!
政商勾結除外...
能準時上下班休假又正常,然後又是高薪...
雖然說錢夠用就好!
但小弟實在沒骨氣跟錢過不去,不敢捨求有這樣的福利!
敢問兄台您是從事什麼工作呢?
公務人員是不敢奢求了!
與其拼那1%不到的機會不如趁年輕多賺的錢比較實在!
工研院不是靠關係推薦才能進去的嗎?
竹科隨便的一個RD研發能力都比他們強!
政府要五年才做到的事,假如放手給民間企業一年就可以做到了!
政商勾結除外...
哪時才會有 法理情?
台灣真是沒救了😌
台灣真是沒救了😌
於
2011/04/17 08:15:22
發文
YES168以前的發言正常多了😰
人生如屎 , 漂流在此萬紫千紅的水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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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桃園這位沒膽量的邱先生<br><br> 各位大大,事情是這樣的,我今天一早去車站載我哥回家,在車上聽他說桃園一位邱先生的故事,我哥同事(警察)在昨天值勤時看到一台車輛違規停車,但不打算開他罰單,所以在他車後閃了大燈,然後開到他車子旁邊揮手請他離開,沒想到下班之後他同事居然收到了檢舉單,其內容大致如下:「警察非常不禮貌的揮手請我離開,感覺像在趕狗一樣,令我感到非常不舒服。」(以上是他檢舉陳述內容)而檢舉的這位先生,沒有署名只有留下邱先生這個稱呼,沒有留連絡電話,車牌號碼也沒提供。想不到他上司居然說,叫我哥同事寫報告!我真的想不到這位上司居然如此沒有擔當,對方先違規在先,居然還叫他寫報告,但之後的情況我就不詳述。<br><br> 以下為我個人言論和看法。這位邱先生,你真的很沒種!你違規在先居然還理直氣狀的說是警察的錯,所以你認為我哥同事在當下應該要下車開張罰單給你就對了?所以你這個舉動是在告訴全桃園的警察,不應該如此的佛心,看到一個開一個就對了?既然你認為你違規停車在先沒有錯,好!那你為何不把你的名字和連絡電話留下?好讓檢舉單位通知你處理情況,因為你沒膽量嘛,而且你也很清楚違規在先啦!你最好把你的車牌號碼也留下好了,讓全桃園的警察每天都幫你顧車,我可以保證絕對不會失竊,而且以後你也不會有違規停車的問題出現。<br><br> 這位邱先生如果你有在U-CAR上看到這篇的話,請你去看看行政程序法第173條(對人民陳情案件得不處理之情形)這則法條吧,這樣你下次再違規停車要檢舉的話,就知道為何要留姓名了,懂嗎?長知識了沒?沒膽量的邱先生~~<br><br> | |||
這後面匿名檢舉的行為,證實了有像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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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後面匿名檢舉的行為,證實了有像喔😆 | ||||||||||||
長官可能是要她以後不要搶了清潔隊的工作😇
瘋棒球
這就證實一件事情,
檢舉信在公家機關是不會保護檢舉人的基本資料,
當你投訴某家酒店併排停車,喧鬧不已時,
就會像這篇一樣,
輾轉負責的辦事員就會轉給相關人士,
然後就有小弟送茶葉來跟你意思意思.....
檢舉信在公家機關是不會保護檢舉人的基本資料,
當你投訴某家酒店併排停車,喧鬧不已時,
就會像這篇一樣,
輾轉負責的辦事員就會轉給相關人士,
然後就有小弟送茶葉來跟你意思意思.....
於
2011/04/17 18:31:13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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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官可能是要她以後不要搶了清潔隊的工作😇 | ||||||||||||||||||||||
周爸大大&表哥大大~~
你們的留言有夠好笑的~哈哈!!!
好評各加 1
🙂🙂
這種俗仔到處都是
基層警員真的很可憐
許多長官一輩子也沒抓過ㄧ個小偷
會唸書就當官了 當個官就在找基層麻煩
也不想想真的在維護社會治安的是基層
基層警員真的很可憐
許多長官一輩子也沒抓過ㄧ個小偷
會唸書就當官了 當個官就在找基層麻煩
也不想想真的在維護社會治安的是基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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