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抓賊致賊受傷 被害人反吃傷害官司
::憲兵::忠貞744::惠敏 三大三中::鐵衛 憲204特車連::
喔~~也對啦
遇到槍手,警察都躲到桌子底下了
我們還是乖乖奉茶好了😌
遇到槍手,警察都躲到桌子底下了
我們還是乖乖奉茶好了😌
嗯.................
.............................😌
.............................😌
這樣的法律是在保護被害人還是竊賊?
台灣的法律真的是...😞
毆打他剛好而已😌
被害人做的好 竊賊就應該給她死😆
台灣的法律真的是...😞
毆打他剛好而已😌
被害人做的好 竊賊就應該給她死😆
臺灣的法律很多都由法官自由心證😞
有很多判決都是莫名其妙😩
有很多判決都是莫名其妙😩
掏心,掏肺,只是男人戀愛的前奏,
男人最想掏的其實是老二!
於
2010/06/14 11:04:58
發文
若是摔死了, 屋主可是判更重.
警察執勤稍有閃失, 在嫌疑犯或現行犯無反抗企圖, 還施以暴力就有可能被人告執法過當. 新聞上有多案例不必贅述.
此案例若是在竊賊無反抗能力下, 還故意讓竊賊摔下山谷, 屋主傷害罪起訴合理.
警察執勤稍有閃失, 在嫌疑犯或現行犯無反抗企圖, 還施以暴力就有可能被人告執法過當. 新聞上有多案例不必贅述.
此案例若是在竊賊無反抗能力下, 還故意讓竊賊摔下山谷, 屋主傷害罪起訴合理.
熱熱阿阿阿, 熱嗎熱媽媽, 嘎嘎屋拉拉, 蛙敲被羅曼史
白爛檢察官 😝 😝 😝
家裡電腦壞掉了(泣)
於
2010/06/14 11:18:58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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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爛檢察官 😝 😝 😝 | |||
+1
合理範圍的解釋
要從寬還是從嚴呢?
如果真是這樣
那東西被偷的時候不就只能眼睜睜的看著東西被偷
88~我的東西😝
'感覺'這個起訴的人,他家裡應該還沒遭過小偷吧?😰
要從寬還是從嚴呢?
如果真是這樣
那東西被偷的時候不就只能眼睜睜的看著東西被偷
88~我的東西😝
'感覺'這個起訴的人,他家裡應該還沒遭過小偷吧?😰
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於
2010/06/14 11:31:27
發文
😞😞😞
下次被偷 去找那個檢察官 要賠償好了~!!
下次被偷 去找那個檢察官 要賠償好了~!!
什麼世界? 法官吃X的嗎?😵
最愛騎車!!!
🙂台灣的法律令人難懂
有個東西叫作"防衛過當"
偷東西固然是錯的,但總不能因為偷東西就把他宰了吧?
偷歸偷,宰歸宰,這是兩碼子事,怎麼能混為一談
偷東西固然是錯的,但總不能因為偷東西就把他宰了吧?
偷歸偷,宰歸宰,這是兩碼子事,怎麼能混為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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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東西叫作"防衛過當" 偷東西固然是錯的,但總不能因為偷東西就把他宰了吧? 偷歸偷,宰歸宰,這是兩碼子事,怎麼能混為一談 | |||
在美國私闖民宅可能被屋主槍擊
巫姓竊賊被推到一旁的坡崁旁,在滑落之際,巫姓竊賊雙手緊抓坡崁邊,但黃姓屋主追上前,反而以白鐵猛刺巫姓竊賊的手部,導致竊賊摔下三公尺深的山谷,右腳骨折、前韌帶斷裂而被捕。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確實偷與傷害是兩件事
若上面事證屬實
"故意"要件成立了
檢察官沒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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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偷與傷害是兩件事
若上面事證屬實
"故意"要件成立了
檢察官沒錯的😇
竟有此事😲
存錢買房 落地生根
連殺人的人都有人權團體在保護了
這種小偷當然也要保障嘍
😞
這種小偷當然也要保障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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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也對啦 遇到槍手,警察都躲到桌子底下了 我們還是乖乖奉茶好了😌 | |||
筆記~~筆記~~
🙂快滑倒時還猛刺手~~會有故意讓嫌犯滑落的嫌疑~~~
😌其實看文中所提~當下的狀況應該有更好的制服方法的~~~
😌其實看文中所提~當下的狀況應該有更好的制服方法的~~~
人生所謂何事. .
大約快十年前在某家保全公司上班,某位弟兄接到通知客戶有異狀要他前往處理,到達客戶那邊時發現有竊賊正在行竊,喝令竊賊別動當時竊賊攻擊這位弟兄,同事拿起身上的塑膠警棍跟對方扭打,這位弟兄也受傷,竊賊肋骨斷了好幾根,上了法院公司同事還賠對方20幾萬,公司方面卻只說規定是要你驅趕他沒叫你打傷他到最後也是這位弟兄自己吃牛屎,偏偏公司又有一條抓到竊賊有獎金....現在的社會.....唉😌
老闆..來一包菸
抓小偷太過賣力,導致小偷受傷一樣犯法!新竹縣一名巫姓竊賊竊取鋁條和白鐵,被黃姓被害人發現後,雙方扭打,巫姓竊賊在過程中,差點跌落深三公尺的坡崁,幸好雙手抓緊邊緣,但黃姓被害人追上後,持白鐵猛刺巫姓竊賊手部,導致竊賊跌落坡崁摔斷了腿,全案檢察官偵查終結,依傷害罪嫌將黃姓男子提起公訴。(彭清仁報導)
檢警調查指出,巫姓男子去年去年間騎著贓車,前往新竹縣寶山鄉一處倉庫竊取鋁料五公斤、白鐵廿公斤,正準備離去時,被黃姓屋主發現制止,雙方因而發生扭打拉扯,過程中,巫姓竊賊被推到一旁的坡崁旁,在滑落之際,巫姓竊賊雙手緊抓坡崁邊,但黃姓屋主追上前,反而以白鐵猛刺巫姓竊賊的手部,導致竊賊摔下三公尺深的山谷,右腳骨折、前韌帶斷裂而被捕。
巫姓竊賊偵查庭訊中,向檢方提出傷害告訴,檢方傳訊黃姓屋主,但黃姓屋主在法庭上辯稱,是巫姓竊賊自己跌落,與他無關,而且是為了保護自身財產,抓現行犯才與對方發生拉扯。但檢方調查發現,巫姓竊賊的雙手確實有兇器刺傷痕跡,雖然任何人都可以逮捕現行犯,但應在「合理範圍」內,除非對方採取主動積極攻擊,否則不可以傷害對方,因而依傷害罪嫌將黃姓屋主提起公訴。
From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614/1/27fk6.html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614/1/27fk6.html
無天理...難怪台灣社會這麼亂....
法律是保護 黑社會的人...
猛刺巫姓竊賊手部..導致竊賊跌落坡崁摔斷了腿..這不也是合理範圍嗎?
人家搶我東西 / 偷我車...都沒傷到我
我只能......看著他 ????????讓他白白跑掉????????
WELCOME TO TAIWAN ....BULL SHI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