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
2010/08/19 23: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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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世界上有沒有天理~~~~~!😠
先提告~不管怎樣~🙂
沉澱心情⊕為繁雜的心找出口﹋
搞合解就輸了~😇
沉澱心情⊕為繁雜的心找出口﹋
於
2010/08/19 23:17:04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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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提告~不管怎樣~🙂 | |||
+1
日後還可以保障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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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時~對方及你的保險公司的人沒出面嗎? 雙方的保險公司的人都要在才對~ | ||||||||||||||||||||||
對了 任意險有包含財損的部份
應該是談好一筆賠償費用
因為保險公司會依據傷勢嚴重性及肇事責任, 訂下賠償金的標準
若保險公司認為賠償金額過高...才一部份由保險公司賠~一部份自己付擔
應該是這樣.....吧...😇
喜樂的心乃是良藥,憂傷的靈使骨枯乾。
千萬別跟豬打架,這只會讓你變髒,卻讓豬樂在其中。
對方也有權利告你過失傷害喔!要上法院告刑事的話,檢察官就兩個都起訴過失傷害!
只是對方無照駕駛,你告過失傷害他會被加重其刑1/2!
講白話點,他繳給國庫的錢會比較多,你的部分比較少!政府給你們的收據就是有前科紀錄!
如果只是單純告民事的話,最壞的情況就是等對方有錢時再還給你囉!
法官問:你怎麼不還錢?
對方:我現在沒錢!
法官問:那你現在有工作嗎?
對方:沒有!
法官問:那什麼時候要還錢?
對方:等我找到工作再看看!
.
.
.
然後對方出了法院就先去佔酒店鬆一下!
車禍就是沒錢不怕被關最大啦!
只是對方無照駕駛,你告過失傷害他會被加重其刑1/2!
講白話點,他繳給國庫的錢會比較多,你的部分比較少!政府給你們的收據就是有前科紀錄!
如果只是單純告民事的話,最壞的情況就是等對方有錢時再還給你囉!
法官問:你怎麼不還錢?
對方:我現在沒錢!
法官問:那你現在有工作嗎?
對方:沒有!
法官問:那什麼時候要還錢?
對方:等我找到工作再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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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對方出了法院就先去佔酒店鬆一下!
車禍就是沒錢不怕被關最大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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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家人怕惹事.對方就是那種跳陣頭的小混混.怕我的車停路邊會被括......... | ||||||||||||||||||||||
跳陣頭又如何
我最討厭虛張聲勢的 告到他脫褲藍吧 要的只有真相 不是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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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陣頭又如何 我最討厭虛張聲勢的 告到他脫褲藍吧 要的只有真相 不是錢 | ||||||||||||||||||||||||||||||||
跳陣頭的根本不用怕,會吠的狗狗不敢咬人,更何況是未成年😡
不過我記得幾年前自己的經驗,就算對方是無照駕駛,
但是並沒有穩贏的,警察會先對無照開單,再來釐清肇事上的責任~
於
2010/08/20 00:13:16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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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陣頭的根本不用怕,會吠的狗狗不敢咬人,更何況是未成年😡 不過我記得幾年前自己的經驗,就算對方是無照駕駛, 但是並沒有穩贏的,警察會先對無照開單,再來釐清肇事上的責任~ | ||||||||||||||||||||||||||||||||||||||||||
拿神明來耀武揚威,我就不相信神明會保護他😠
第一次的調解如果沒有談成
所談的都不算數
因為此次的調解不成立…
所以你第二次去調解 條件可以重開
不受第一次失敗調解的內容約束
另外 傷害罪是告訴乃論 在第一審判決之前
都可以撤回 撤回之後 並不會留下前科
案件移送到法院之後 雙方仍然可以要求法院調解
法院的調解由法院的調解委員來主持
調解成立之後 雙方都撤回告訴
雙方都不會有前科
並依調解的內容實行即可
所談的都不算數
因為此次的調解不成立…
所以你第二次去調解 條件可以重開
不受第一次失敗調解的內容約束
另外 傷害罪是告訴乃論 在第一審判決之前
都可以撤回 撤回之後 並不會留下前科
案件移送到法院之後 雙方仍然可以要求法院調解
法院的調解由法院的調解委員來主持
調解成立之後 雙方都撤回告訴
雙方都不會有前科
並依調解的內容實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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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委員會說.我們佔7成.對方3成" 調解委員會是在當好人嗎?為什麼我會覺得無照小朋友的肇責應該100%? 難道是我的認知錯誤? 請各位有經驗的大大解惑。 | |||
不好意思,剛好小弟在當兵時是傳令駕駛,我記得當時運輸的長官告訴我,目前責任劃分來說,沒有100%的誰對或是誰錯,無論如何雙方都有責任,只是比例不同,看是8:2或是7:3來賠償,除非你是停紅綠燈,時速為零,沒有超越白線;對方從後面衝撞或是酒駕,這樣才有可能完全無責任。否則雙方都有責任,像是超車警方也有可能認為當時為閃黃燈,照道理來說也必須減速,或是看路口是否有車出來,所以發文者不是完全無責任,只是剛好樓主比較倒楣...遇到耍帥的少年,但是對方無照,而且過錯也比較大,所以委員會才會以7:3來劃分雙方的責任。以上是我目前所知道的知識,如果有錯在麻煩其他厲害的大大補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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