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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爸爸(cavalier24)

2011/04/20 12:58:11

發文

#3300865 IP 239.25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男逃避攔查 警朝背亂轟 子彈穿腸破肚「太過分」

(蘋果的標題 真是有夠嚇人,看來媒體怎麼報、怎麼寫,差很大,不過真的很詳細)

【張君豪、羅國甫、謝昇璁╱新北市報導】警察大街亂開槍傷人!新北市蘆洲分局警員江俊昂,昨攔查一名男子時,對方不理逃跑,江俊昂喝令無效對空開2槍後,竟朝他背部開槍,把他打得穿腸破肚重傷送醫。該男子身上並無違禁物品,也無明確犯罪跡證,根本是無辜挨槍。警方事後坦承警員開槍「確有值得商榷之處」,即時將江俊昂調職受查。


警改會發起人馬在勤則說,依《警械使用條例》第4條,警員根本不能對該男子開槍,而且竟從背後開槍,痛批警方「真的太過分,這種行為不須商榷,就是執法過當!」不少網友也憂心走在路上遇到類似狀況,有網友痛罵:「沒危害警員或他人生命安全,又沒武器,直接開槍,當然過當。」


開槍警員降職待查


警方調查,傷者賴姓男子(37歲)有強盜、竊盜、搶奪、傷害、毒品等前科,是蘆洲分局列管治安過濾人口,但昨在他身上未搜出任何違禁品、刀械,就醫後生命跡象已經穩定。事後,新北市警方自知理虧,也到醫院致贈1萬5千元慰問金給傷者父母。


開槍警員江俊昂(32歲)任職新北市警局蘆洲分局蘆洲所,當時正執行凌晨2時到4時巡邏勤務,昨是他警職生涯第一次用槍,事後被調降蘆洲分局警備隊,免予佩槍待查。

蘆洲所所長陳財育表示,昨凌晨3時許,江俊昂與同事簽巡到正和街「布列格」網咖時,發覺賴男看見警員立即逃竄,兩警員表明身分喝令他停下受檢,江俊昂立即對空開兩槍示警,賴男卻快步逃跑,江俊昂追逐約50公尺,行進間開槍,賴男背部中槍倒地,彈頭還飛進附近一家早餐店。


賴男送醫後,院方發現彈頭貫穿小腸、胃部及輸尿管,再從前腹穿出,傷勢嚴重併發內出血,一度有生命危險,進行緊急手術後救回一命。


手無寸鐵遭警狂追


江俊昂開槍整個過程被附近監視器錄下,畫面中只見江俊昂持槍狂追賴男,然後朝他背部開槍,賴男當時毫無攻擊行動。


對於警察亂開槍打傷民眾事件,蘆洲分局督察組長鄭振豐表示,昨午已內部偵訊以查明用槍程序,並查扣江俊昂的警槍進行彈道比對,也將調閱監視器畫面釐清案發經過。蘆洲分局強調,江俊昂開槍傷人案絕無徇私護短,將待調查報告出爐,報請檢察官依法辦理。


新北市警局督察長薛國材表示,警械使用是否過當將由檢察官認定,如果檢察官認定是過當,新北市警局不會護短,將追究責任、作出行政處分,新北市警局也會要求訓練科加強基層警員訓練。


偵查隊:用槍過當


對於此案,新北市一名警官指出:「追逐之下對空鳴槍是合理,但從背後開槍就不妥當。」一名偵查隊長也搖頭說:「使用警械的比例原則有點過當。」


律師張建鳴則表示,江俊昂若執法過當致人受傷,可能觸犯《刑法》第284條業務過失傷害,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千元以下罰金。此外還可能涉及《刑法》第134條不真正瀆職罪,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傷者家屬甚至可主張國賠或損害賠償。


警方用槍時機表


★騷動行為足以擾亂社會治安時:如處理打群架、飆車族聚集喝令解散不聽,又有挑釁動作時,可對空鳴槍


★嫌犯拒捕、脫逃:通緝犯、現行犯拒捕脫逃時,可先對空鳴槍,再朝非致命部位射擊


★防衛建築物、土地、車、船等駐地安全:如歹徒開車衝撞公署,可先對空鳴槍,之後再打輪胎阻擋前進


★民眾生命、身體、財產等遭脅迫:如歹徒挾持人質並造成傷害,或圍捕要犯、歹徒亂開槍怕傷及無辜,可開槍先發制人


★警察生命、身體、自由或裝備遭強奪或脅迫:歹徒開車衝撞警員、警匪對峙,可直接拔槍還擊


★持兇器有滋事之虞者,並被警告拋棄武器無效:如精神疾病病患持刀與警對峙,對空鳴槍仍無法制止,可朝非致命部位射擊

該死的四速(ktan1010)

2011/04/20 13:03:39

發文

#3300892 IP 188.24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gavin0821 (傑閎) 所寫
回應 ktan1010 (該死的四速) 所寫
回應 aisin (棉花糖) 所寫
回應 ktan1010 (該死的四速) 所寫
回應 fenfen (浪子心) 所寫
跑!? 代表你有鬼!!

如果連這樣都算執法過當 那根本不需要警察了😌


跑 ? 代表心裡有鬼...我同意 ~

但是警察能那麼簡單因為你跑 , 就開槍打你嗎 ? 這太膚淺了吧 ~

根本是警察懶惰 , 用槍是要看時機的 , 這種根本可以不用開槍的 ~

給上面有人拿來跟美國做比較的人 , 這裡是台灣...不是美國 ~


這種根本不用開槍的?

請問你是警察嗎? 如何判定這種不用開槍??


你有看一樓的文章內容(新聞文字內容)嗎 ? 沒有的話再去看一次 ~

摘錄部份內容
但當時他沒有犯案,身上也沒有攜帶不法物品
畫面中賴姓男子死命向前衝,後頭的員警緊追不捨,同時對著男子開槍,男子在路口處被擊中腹部倒地

這篇文章的討論都是根據新聞的文字描述 , 如果報導沒錯的話 , ok , 以下就是我的看法 :

嫌犯身上並沒有武器 , 他只是逃跑 , 根據新聞內容描述 , 我認為警察沒必要開槍 , 比例原則問題 , 逃跑就可以開槍 , 那警察太好當了吧 , 以後有人逃跑 , 開槍就好 ~

不能圍捕嗎 ? 嫌犯有手持武器嗎 ? 警察有受到立即的危害嗎 ?



你沒幹嘛看到警察會溜嗎
如果嫌犯沒接受盤查.沒中槍被抓你怎麼知道他當時沒帶武器
甚至是剛犯罪或正要去販毒
對空鳴槍都不停了
那是否只能靠腳程抓到他了
你認為沒開槍必要
那你認為要怎麼抓到他
靠圍捕
巡邏時警察才2個人
還要在摳支援
如果讓它跑了
誰保證不會造成其他傷害

這一槍或許救了好幾條命啊
或許他正要去拿毒品去販賣
看到警察以為中埋伏所以落跑
或許他正要去買汽油然後縱火
看到警察心虛所以落跑

總歸一句
謀這拍歹季洗勒招3小
一定有鬼啦
100%是壞人
開落器就對了



如果連一個單靠雙腳落跑的嫌犯都追不到了 , 那警察也別當了 , 去當保全好了 !

你說那時警察有兩個人 , 兩個人要抓一個還抓不到 ? 警察的訓練就只有教開槍嗎(還打不準,真糗) ? 平時沒在鍛鍊體能 ? 沒教其它圍捕犯人的其它手段嗎 ?

還有 , 警察豈能只用揣測的來判斷要不要用槍 ? 以後乾脆規定警察 , 只要有人逃跑 , 就開槍 ~

最好是把90制式手槍都改成MP5衝鋒槍 . 比較好 , 切成全自動 , 提供命中率 , 最好直接打頭 !

只要是壞人就可以開落器 , 不用看犯罪的程度 或 當時的狀況 ? 那乾脆法律只要規定一條死刑就可以了 , 不管是 偷竊犯 煙毒犯 殺人犯 ... 只要犯法 , 一律都死刑 , 是不是比較符合你的說法 !?

marchchen(marchchen)

2011/04/20 13:07:11

發文

#3300908 IP 187.120.*.* 修改過 1 次 (顯示最近5筆修改紀錄) 檢舉這篇文章

2011/04/20 13:07:11

發文IP 187.120.*.*

嗯嗯 這個討論告訴大家 [color="#FF0000"]只要跑得比警察快,就啥子都不用怕啦,誰還鳥他鳴槍盤查???[/color] 大家公,丟母丟呀 [傻笑][傻笑][傻笑]

2011/04/20 13:09:47

發文IP 187.120.*.*

嗯嗯 這個討論告訴大家 [color="#FF0000"]只要跑得比警察快,就啥子都不用怕啦,誰還鳥他鳴槍盤查???[/color] 大家公,丟母丟呀 [傻笑][傻笑][傻笑] 而且這裡有很多是人本派來的,奉行「人權至上」到不行 大家要小心呀。 要小心 .....
嗯嗯
這個討論告訴大家

只要跑得比警察快,就啥子都不用怕啦,誰還鳥他鳴槍盤查???

大家公,丟母丟呀 😆😆😆


而且這裡有很多是人本派來的,奉行「人權至上」到不行

大家要小心呀。 要小心 .....
我知道陰影在那裡,但我寧願往前看有陽光的地方 ---電影‧美麗人生

該死的四速(ktan1010)

2011/04/20 13:07:34

發文

#3300912 IP 188.24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marchchen (marchchen) 所寫
回應 ktan1010 (該死的四速) 所寫
摘錄部份內容
但當時他沒有犯案,身上也沒有攜帶不法物品
畫面中賴姓男子死命向前衝,後頭的員警緊追不捨,同時對著男子開槍,男子在路口處被擊中腹部倒地
這篇文章的討論都是根據新聞的文字描述 , 如果報導沒錯的話 , ok , 以下就是我的看法 :
嫌犯身上並沒有武器 , 他只是逃跑 , 根據新聞內容描述 , 我認為警察沒必要開槍 , 比例原則問題 , 逃跑就可以開槍 , 那警察太好當了吧 , 以後有人逃跑 , 開槍就好 ~
不能圍捕嗎 ? 嫌犯有手持武器嗎 ? 警察有受到立即的危害嗎 ?



真好笑
當時他沒有犯案,身上也沒有攜帶不法物品」...... 這是一個不聽對空鳴槍、拼命躲避盤查的人臉上寫的字嗎?
誰知道這三更半夜鬼鬼祟祟不配合盤查的人,是不是剛剛做完案子、嗑完毒,還是準備去幹什麼?

你有權認為那只是好人(但是是個聽到槍聲會開跑的傻蛋、是個看到警察會腳癢開溜的怪咖)

我也有權懷疑那是壞蛋、嫌疑犯

要砲請便


首先我不認為他是好人 , 如你所說 , 我覺得看到警察會逃跑 , 一定有鬼 (我前面的文章就有說了,除非你沒看) !

但不能因為他逃跑 , 就能對他開槍 , 重點還是在開槍的時機 !

你去看看新聞的全文吧 !

marchchen(marchchen)

2011/04/20 13:11:35

發文

#3300937 IP 187.12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ktan1010 (該死的四速) 所寫
但不能因為他逃跑 , 就能對他開槍 , 重點還是在開槍的時機 !
你去看看新聞的全文吧 !


啥子鬼扯蛋新聞?新聞就是事實???老子沒空


事實就是三更半夜警察要盤查你,還對空鳴槍了,只要你乖乖配合就不會中彈

就醬而已

要辯再多下去也沒有意義
我知道陰影在那裡,但我寧願往前看有陽光的地方 ---電影‧美麗人生

小光(rolkilos)

2011/04/20 13:12:04

發文

#3300940 IP 187.11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marchchen (marchchen) 所寫
嗯嗯
這個討論告訴大家

只要跑得比警察快,就啥子都不用怕啦,誰還鳥他鳴槍盤查???

大家公,丟母丟呀 😆😆😆


而且這裡有很多是人本派來的,奉行「人權至上」到不行

大家要小心呀。 要小心 .....


不...這個討論是告訴大家,台灣警察連煙毒前科的都跑不贏........😌
冷冷七弦上 靜聽松風寒 古調雖自愛 今人多不彈

marchchen(marchchen)

2011/04/20 13:14:44

發文

#3300951 IP 187.12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rolkilos (小光) 所寫
不...這個討論是告訴大家,台灣警察連煙毒前科的都跑不贏........😌



嗯嗯
你要這樣認為也行

不過,個人是認為,不是每個都跑不贏 ....

還有,人家鳴槍叫你站住,最好就站住,不然打爆頭也是國賠而已(雙手一攤)
我知道陰影在那裡,但我寧願往前看有陽光的地方 ---電影‧美麗人生

小光(rolkilos)

2011/04/20 13:18:57

發文

#3300968 IP 187.11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marchchen (marchchen) 所寫
回應 rolkilos (小光) 所寫
不...這個討論是告訴大家,台灣警察連煙毒前科的都跑不贏........😌



嗯嗯
你要這樣認為也行

不過,個人是認為,不是每個都跑不贏 ....

還有,人家鳴槍叫你站住,最好就站住,不然打爆頭也是國賠而已(雙手一攤)


不過很不幸的,不是國賠就能了事.....

不知道台灣警方以後會不會也跟米国部份警員一樣配備電擊槍、辣椒水噴劑,就不會有這種問題了.....
冷冷七弦上 靜聽松風寒 古調雖自愛 今人多不彈

該死的四速(ktan1010)

2011/04/20 13:20:03

發文

#3300972 IP 188.24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marchchen (marchchen) 所寫
回應 ktan1010 (該死的四速) 所寫
但不能因為他逃跑 , 就能對他開槍 , 重點還是在開槍的時機 !
你去看看新聞的全文吧 !


啥子鬼扯蛋新聞?新聞就是事實???老子沒空


事實就是三更半夜警察要盤查你,還對空鳴槍了,只要你乖乖配合就不會中彈

就醬而已

要辯再多下去也沒有意義


恩恩..你最清楚事實..

去當警察吧 ~

討論跟辯論是不一樣的 , 看你口氣 , 跟你討論也沒意義 ~

田庄人(za123321123321)

2011/04/20 13:20:10

發文

#3300973 IP 242.3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marchchen (marchchen) 所寫
回應 ktan1010 (該死的四速) 所寫
但不能因為他逃跑 , 就能對他開槍 , 重點還是在開槍的時機 !
你去看看新聞的全文吧 !


啥子鬼扯蛋新聞?新聞就是事實???老子沒空


事實就是三更半夜警察要盤查你,還對空鳴槍了,只要你乖乖配合就不會中彈

就醬而已

要辯再多下去也沒有意義

是的,這就是一個法治關念
無需爭論

老天爺(lulululu)

2011/04/20 13:21:19

發文

#3300979 IP 243.8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marchchen (marchchen) 所寫
嗯嗯
這個討論告訴大家

只要跑得比警察快,就啥子都不用怕啦,誰還鳥他鳴槍盤查???

大家公,丟母丟呀 😆😆😆


而且這裡有很多是人本派來的,奉行「人權至上」到不行

大家要小心呀。 要小心 .....


對不起,好評被系統吃掉了🙂
woo搭搭粉絲團後援會

marchchen(marchchen)

2011/04/20 13:23:08

發文

#3300984 IP 188.24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rolkilos (小光) 所寫
不知道台灣警方以後會不會也跟米国部份警員一樣配備電擊槍、辣椒水噴劑,就不會有這種問題了.....


如果台灣人民自己要賦予「執法人員」這種玩具級的「執法工具」

連跟歹徒真槍實彈抗衡的能力都沒有的話

可以預見治安只會向下沈淪
我知道陰影在那裡,但我寧願往前看有陽光的地方 ---電影‧美麗人生

小康妃(hr1633)

2011/04/20 13:23:25

發文

#3300985 IP 189.23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marchchen (marchchen) 所寫
回應 ktan1010 (該死的四速) 所寫
但不能因為他逃跑 , 就能對他開槍 , 重點還是在開槍的時機 !
你去看看新聞的全文吧 !


啥子鬼扯蛋新聞?新聞就是事實???老子沒空


事實就是三更半夜警察要盤查你,還對空鳴槍了,只要你乖乖配合就不會中彈

就醬而已

要辯再多下去也沒有意義

三月大今天好兇喔😇😲
喜樂的心乃是良藥,憂傷的靈使骨枯乾。 千萬別跟豬打架,這只會讓你變髒,卻讓豬樂在其中。

夕陽影裏一歸舟(bkon6666)

2011/04/20 13:24:33

發文

#3300989 IP 35.2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好吧
這一次事件
偶是站在警察那邊滴😇雖然曾經違規被抓很不爽😞
牙一咬..燈一關..忍一下..就過了

小光(rolkilos)

2011/04/20 13:25:57

發文

#3300996 IP 187.11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marchchen (marchchen) 所寫
回應 rolkilos (小光) 所寫
不知道台灣警方以後會不會也跟米国部份警員一樣配備電擊槍、辣椒水噴劑,就不會有這種問題了.....


如果台灣人民自己要賦予「執法人員」這種玩具級的「執法工具」

連跟歹徒真槍實彈抗衡的能力都沒有的話

可以預見治安只會向下沈淪


問題是很多人推崇的強勢執法的美國警方,真的有用這種"玩具"啊,原來美國警方也不行啊。😆😆😆
冷冷七弦上 靜聽松風寒 古調雖自愛 今人多不彈

Dr. KK(griffin5070)

2011/04/20 13:26:19

發文

#3300997 IP 239.8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hr1633 (大康康) 所寫
回應 marchchen (marchchen) 所寫
回應 ktan1010 (該死的四速) 所寫
但不能因為他逃跑 , 就能對他開槍 , 重點還是在開槍的時機 !
你去看看新聞的全文吧 !


啥子鬼扯蛋新聞?新聞就是事實???老子沒空


事實就是三更半夜警察要盤查你,還對空鳴槍了,只要你乖乖配合就不會中彈

就醬而已

要辯再多下去也沒有意義

三月大今天好兇喔😇😲


這要問妳呀~ 😊😊
天佑日本!日本加油!!

Dr. KK(griffin5070)

2011/04/20 13:27:12

發文

#3301006 IP 239.8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bkon6666 (夕陽影裏一歸舟) 所寫
好吧
這一次事件
偶是站在警察那邊滴😇雖然曾經違規被抓很不爽😞


我站三月這邊 .... 🙂
天佑日本!日本加油!!

小康妃(hr1633)

2011/04/20 13:27:20

發文

#3301007 IP 189.23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griffin5070 (我要當KK) 所寫


這要問妳呀~ 😊😊

我沒惹他歐~~~😆
喜樂的心乃是良藥,憂傷的靈使骨枯乾。 千萬別跟豬打架,這只會讓你變髒,卻讓豬樂在其中。

marchchen(marchchen)

2011/04/20 13:30:02

發文

#3301024 IP 188.24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hr1633 (大康康) 所寫
三月大今天好兇喔
看了一下 ....原來這裡是「汽車綜合討論」

SORRY,小弟 QUIT.

前面討論口氣差了點,還請海涵

(這是我的心得):
不跑就不會被打
敢跑就別怕被打
被打了就不要唉唉叫
我知道陰影在那裡,但我寧願往前看有陽光的地方 ---電影‧美麗人生

內藤哲也(qq99pp)

2011/04/20 13:30:11

發文

#3301026 IP 242.4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za123321123321 (田庄人) 所寫
回應 marchchen (marchchen) 所寫
回應 ktan1010 (該死的四速) 所寫
但不能因為他逃跑 , 就能對他開槍 , 重點還是在開槍的時機 !
你去看看新聞的全文吧 !


啥子鬼扯蛋新聞?新聞就是事實???老子沒空


事實就是三更半夜警察要盤查你,還對空鳴槍了,只要你乖乖配合就不會中彈

就醬而已

要辯再多下去也沒有意義

是的,這就是一個法治關念
無需爭論


台灣最多法治關念的人在法官.檢察官......法治的結果是保護到好人還是壞人

警察上司貪污只會官官相護,基層員警只要上新聞不敢錯對上級長官為了平撫媒體一定不會力挺自己的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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