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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咖Club卡總跟班(msivanlai)

2011/04/29 09:53:44

發文

#3326469 IP 95.14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barbaricmummy2012 (野蠻小媽咪(愛護家)) 所寫
改變法律....改越重越更好

這樣人人都隨意可以安心停車放外面放心逛街就是人民希望的願望!


通報人購買毒品的對方,通報人告訴警察抓到他可以強制把它的所有的財產給通報人

請勿偷我的原章! 偷者要賠10億台幣現金





罰責好重阿 😵

kenny(kennychu)

2011/04/29 10:09:15

發文

#3326548 IP 188.25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eva891120 (小喵喵2號) 所寫
回應 pkpk6407 (簡小賀) 所寫
回應 frankct (沙沙亞) 所寫
回應 pkpk6407 (簡小賀) 所寫
野蠻小媽咪
不曉得你是車被偷了嗎或者是純粹想安全停在路邊呢?我是覺得無所謂了,其實不管是誰當,我相信誰都無法改變這不可能的事實。


結論是

我的車哪時回來,無時無刻盼望著..畢竟真的是人的心血,我不期盼警察打電話說車找回來了,但我希望警察通知撿到【2122-YV】車牌,我寧願有殘骨,也不要毫無消息的等,我真的很對不起我媽,我也知道我媽的痛苦,雖然我才十八歲還年輕,但一台新車的價錢要賺多久我不曉得。

18歲就有車可以開...
那麼好命喔
我到快30歲才自己買車...


抱歉那是我媽40歲人生第一台新車,但也在他人生41歲時又沒車了,不要想太多沒那麼好命,何況現在過的更苦了,我媽上下班都要做計程車了,我只能說我欠我媽一台車,我很愧疚也很難過,

我買新車時,就算不保全險
竊盜險至少保五年還是七年(反正是保到殘值剩不到10萬,保險公司不給續保才沒保)
真的有錢買車再省也要加保任意意外險跟竊盜險
60幾萬的國產車,每年也不過多花3~4千元買保障 😌



我就都沒保,才第一年有保而已,給業務作人情,

平常時候停社區地下室與公司地下停車場,出門也都選擇停車場,

本人有身障停車免費,所以都儘量停,

鎖也是有四、五道,小偷要破解是會,只是要花很多時間,

小偷應該覺得沒必要,更何況又不是雙B的或進口的,

反而是怕小偷是破壞而已,那反而是要保零件的才有用,

但是想想算了,反正零件真的遇上了就花錢修一修就好,

也沒幾萬塊,😆

以前的舊車tercel防盜更爛,結果就有小偷破壞車鎖進入,

發現連一毛錢都沒有,只有一盒面紙與行照還有地圖書,

就只有開著手套箱也沒損失半毛錢,

所以我新車也不裝DVD也不放貴重的,

更不給機會才是最重要的,鎖多幾個比較實在。

一被偷走了,沒錢的人就會想哭,就算有理賠還是損失,

停在外面的就只能多付出那些成本吧,這也沒辦法,

沒有就是像我剛開始一樣買輛中古的小拖鞋,

至少不用付那麼多,一個簡單的排檔鎖就防了技術差的,

技術高明的應該是看不上,而新車要停外面就是要付出那些成本,

保險加鎖都不能少,誰叫台灣偷車判那麼輕呢?

雷德幻象 B3h2(led.b3h2)

2011/04/29 10:11:48

發文

#3326564 IP 92.128.*.* 修改過 1 次 (顯示最近5筆修改紀錄) 檢舉這篇文章

2011/04/29 10:11:48

發文IP 92.128.*.*

[quote=scfccc (愛智QQ)][quote=barbaricmummy2012 (野蠻小媽咪(愛護家))] 馬總統聽我的心聲,包準您連續當2次~!!!! 改變法律....改越重越更好 這樣人人都隨意可以安心停車放外面放心逛街就是人民希望的願望! 通報人購買毒品的對方,通報人告訴警察抓到他可以強制把它的所有的財產給通報人 請勿偷我的原章! 偷者要賠10億台幣現金 [/quote] [quote=highkawu (Bimmer)]誰能幫我翻譯阿[三條線][三條線][/quote] 馬總統您一定要聽聽我的心聲,包準您連任成功! 我的心聲是: 首先要修改法律,將違法行為(譬如偷竊)的罰則改得愈重愈好;這樣一般人才能放心把車停在路邊,悠哉地逛街或做其他事情~這是人民最殷切的期盼。 另外,還要獎勵通報買賣毒品者~若警察因此成功逮捕毒品罪犯,應該強制將罪犯所有財產歸於通報者。 上述文章是有版權的,任意剽竊者罰金10億新台幣。 [/quote] 好評 +1 沒有 QQ 大的翻譯我還真是看不懂呀[嘆氣] 版大真的事當官的料[傻笑]

2011/04/29 10:11:59

發文IP 188.251.*.*

[quote=scfccc (愛智QQ)][quote=barbaricmummy2012 (野蠻小媽咪(愛護家))] 馬總統聽我的心聲,包準您連續當2次~!!!! 改變法律....改越重越更好 這樣人人都隨意可以安心停車放外面放心逛街就是人民希望的願望! 通報人購買毒品的對方,通報人告訴警察抓到他可以強制把它的所有的財產給通報人 請勿偷我的原章! 偷者要賠10億台幣現金 [/quote] [quote=highkawu (Bimmer)]誰能幫我翻譯阿[三條線][三條線][/quote] 馬總統您一定要聽聽我的心聲,包準您連任成功! 我的心聲是: 首先要修改法律,將違法行為(譬如偷竊)的罰則改得愈重愈好;這樣一般人才能放心把車停在路邊,悠哉地逛街或做其他事情~這是人民最殷切的期盼。 另外,還要獎勵通報買賣毒品者~若警察因此成功逮捕毒品罪犯,應該強制將罪犯所有財產歸於通報者。 上述文章是有版權的,任意剽竊者罰金10億新台幣。 [/quote] 好評 +1 沒有 QQ 大的翻譯我還真是看不懂呀[嘆氣] 版大真的是當官的料[傻笑]
回應 scfccc (愛智QQ) 所寫
回應 barbaricmummy2012 (野蠻小媽咪(愛護家)) 所寫

馬總統聽我的心聲,包準您連續當2次~!!!!
改變法律....改越重越更好
這樣人人都隨意可以安心停車放外面放心逛街就是人民希望的願望!
通報人購買毒品的對方,通報人告訴警察抓到他可以強制把它的所有的財產給通報人
請勿偷我的原章! 偷者要賠10億台幣現金

回應 highkawu (Bimmer) 所寫
誰能幫我翻譯阿😰😰

馬總統您一定要聽聽我的心聲,包準您連任成功!
我的心聲是:
首先要修改法律,將違法行為(譬如偷竊)的罰則改得愈重愈好;這樣一般人才能放心把車停在路邊,悠哉地逛街或做其他事情~這是人民最殷切的期盼。
另外,還要獎勵通報買賣毒品者~若警察因此成功逮捕毒品罪犯,應該強制將罪犯所有財產歸於通報者。
上述文章是有版權的,任意剽竊者罰金10億新台幣。

好評 +1
沒有 QQ 大的翻譯我還真是看不懂呀😌
版大真的是當官的料😆
渭城朝雨浥輕塵,客舍青青柳色新。 勸君更盡一杯酒,西出陽關無故人。

喝水好健康(raruku828)

2011/04/29 10:37:01

發文

#3326673 IP 187.11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barbaricmummy2012 (野蠻小媽咪(愛護家)) 所寫
改變法律....改越重越更好

這樣人人都隨意可以安心停車放外面放心逛街就是人民希望的願望!


通報人購買毒品的對方,通報人告訴警察抓到他可以強制把它的所有的財產給通報人

請勿偷我的原章! 偷者要賠10億台幣現金




小媽咪~
我想給妳一個較正向的觀點,其實有關於法律這方面的事情
妳應該是要著眼於立法委員,而不是擁有行政權的總統
我記得在數年前,前立委余政憲有提議過要用鞭刑
但最後會不了了之,最主要還不是因為全體立委們的阻擋

或許妳會說:總統所身為的政黨為目前國會多數黨。
是這樣沒錯,但立委最大的壓力不是來自於總統
而是來自於民意,如果馬英九總統希望採重刑制
但立委豬公們不領情,總統又能拿他們如何呢?

我國的行政首長的制度是個四不像的制度,比較偏向於雙首長制
馬英九總統的權力是大於英國女王(活動國旗),小於歐巴馬(總統制)
說真的,如果要罵,去罵吳敦義會比較有意義點,因為內政是他在管的
雖然馬英九總統也是有權力,但行政院長是較直接點的。

例如,前幾年的八八風災,有民眾罵馬英九總統的消息遲緩
但我一直不懂,為何沒人去罵當時的內政部長廖了己
因為警察署是他管的,各地區的警所要上報當時地區的消息給他
他再報給行政院長或總統的,但大家都只責怪當時的行政院長和總統。
基層員警的資料,不是直接報給總統的。

所以,我覺得立法這方面的事情,是立法怠職的問題
雖然立法院一直以來都是這麼爛啦,但不就是因為人民的放縱嗎?
以上,個人觀點。

雷德幻象 B3h2(led.b3h2)

2011/04/29 10:43:07

發文

#3326706 IP 92.12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建議版大當選總統後把所有的刑罰全部改成死刑好了😌
渭城朝雨浥輕塵,客舍青青柳色新。 勸君更盡一杯酒,西出陽關無故人。

我只是一個台灣人(waxapple)

2011/04/29 12:13:40

發文

#3327181 IP 52.21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我也看成連"當"兩次!"當掉兩次"😩😩
還有馬ㄚ久現在連Face都"不可"了啊~😀😀😀

文華苑(surgeon)

2011/04/29 12:33:17

發文

#3327223 IP 188.25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raruku828 (喝水好健康) 所寫
回應 barbaricmummy2012 (野蠻小媽咪(愛護家)) 所寫
改變法律....改越重越更好

這樣人人都隨意可以安心停車放外面放心逛街就是人民希望的願望!
通報人購買毒品的對方,通報人告訴警察抓到他可以強制把它的所有的財產給通報人
請勿偷我的原章! 偷者要賠10億台幣現金

小媽咪~
我想給妳一個較正向的觀點,其實有關於法律這方面的事情
妳應該是要著眼於立法委員,而不是擁有行政權的總統
我記得在數年前,前立委余政憲有提議過要用鞭刑
但最後會不了了之,最主要還不是因為全體立委們的阻擋

或許妳會說:總統所身為的政黨為目前國會多數黨。
是這樣沒錯,但立委最大的壓力不是來自於總統
而是來自於民意,如果馬英九總統希望採重刑制
但立委豬公們不領情,總統又能拿他們如何呢?

我國的行政首長的制度是個四不像的制度,比較偏向於雙首長制
馬英九總統的權力是大於英國女王(活動國旗),小於歐巴馬(總統制)
說真的,如果要罵,去罵吳敦義會比較有意義點,因為內政是他在管的
雖然馬英九總統也是有權力,但行政院長是較直接點的。

例如,前幾年的八八風災,有民眾罵馬英九總統的消息遲緩
但我一直不懂,為何沒人去罵當時的內政部長廖了己
因為警察署是他管的,各地區的警所要上報當時地區的消息給他
他再報給行政院長或總統的,但大家都只責怪當時的行政院長和總統。
基層員警的資料,不是直接報給總統的。

所以,我覺得立法這方面的事情,是立法怠職的問題
雖然立法院一直以來都是這麼爛啦,但不就是因為人民的放縱嗎?
以上,個人觀點。

有請QQ 大翻譯成跳tone式文章!!

愛智QQ(scfccc)

2011/04/29 13:05:20

發文

#3327280 IP 250.12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surgeon (文華苑) 所寫
回應 raruku828 (喝水好健康) 所寫
回應 barbaricmummy2012 (野蠻小媽咪(愛護家)) 所寫
改變法律....改越重越更好

這樣人人都隨意可以安心停車放外面放心逛街就是人民希望的願望!
通報人購買毒品的對方,通報人告訴警察抓到他可以強制把它的所有的財產給通報人
請勿偷我的原章! 偷者要賠10億台幣現金

小媽咪~
我想給妳一個較正向的觀點,其實有關於法律這方面的事情
妳應該是要著眼於立法委員,而不是擁有行政權的總統
我記得在數年前,前立委余政憲有提議過要用鞭刑
但最後會不了了之,最主要還不是因為全體立委們的阻擋

或許妳會說:總統所身為的政黨為目前國會多數黨。
是這樣沒錯,但立委最大的壓力不是來自於總統
而是來自於民意,如果馬英九總統希望採重刑制
但立委豬公們不領情,總統又能拿他們如何呢?

我國的行政首長的制度是個四不像的制度,比較偏向於雙首長制
馬英九總統的權力是大於英國女王(活動國旗),小於歐巴馬(總統制)
說真的,如果要罵,去罵吳敦義會比較有意義點,因為內政是他在管的
雖然馬英九總統也是有權力,但行政院長是較直接點的。

例如,前幾年的八八風災,有民眾罵馬英九總統的消息遲緩
但我一直不懂,為何沒人去罵當時的內政部長廖了己
因為警察署是他管的,各地區的警所要上報當時地區的消息給他
他再報給行政院長或總統的,但大家都只責怪當時的行政院長和總統。
基層員警的資料,不是直接報給總統的。

所以,我覺得立法這方面的事情,是立法怠職的問題
雖然立法院一直以來都是這麼爛啦,但不就是因為人民的放縱嗎?
以上,個人觀點。

有請QQ 大翻譯成跳tone式文章!!

小媽咪~
告訴你比較正向法律,沒用總統,立委才是問題……幾年前鞭刑有提過立委,被多數擋,無言……
沒用總統國會最多數,還不是立委聽多數別人……總統想要嚴重觸法,立委不要怎麼辦
英國女王小,美國總統大,不像什麼都不是我們……要罵院長,不該總統
有人罵總統風災,弄錯對方……對方部長、警察該罵,消息總統不知,只有部長
立法爛啦,只看A片吹冷氣,人人讓的……
請勿偷我的原章! 偷者要賠

〔QQ:別再出難題給我了啦😞〕

大衛(hidavid)

2011/04/29 13:19:45

發文

#3327296 IP 189.2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scfccc (愛智QQ) 所寫
回應 surgeon (文華苑) 所寫
回應 raruku828 (喝水好健康) 所寫
回應 barbaricmummy2012 (野蠻小媽咪(愛護家)) 所寫
改變法律....改越重越更好

這樣人人都隨意可以安心停車放外面放心逛街就是人民希望的願望!
通報人購買毒品的對方,通報人告訴警察抓到他可以強制把它的所有的財產給通報人
請勿偷我的原章! 偷者要賠10億台幣現金

小媽咪~
我想給妳一個較正向的觀點,其實有關於法律這方面的事情
妳應該是要著眼於立法委員,而不是擁有行政權的總統
我記得在數年前,前立委余政憲有提議過要用鞭刑
但最後會不了了之,最主要還不是因為全體立委們的阻擋

或許妳會說:總統所身為的政黨為目前國會多數黨。
是這樣沒錯,但立委最大的壓力不是來自於總統
而是來自於民意,如果馬英九總統希望採重刑制
但立委豬公們不領情,總統又能拿他們如何呢?

我國的行政首長的制度是個四不像的制度,比較偏向於雙首長制
馬英九總統的權力是大於英國女王(活動國旗),小於歐巴馬(總統制)
說真的,如果要罵,去罵吳敦義會比較有意義點,因為內政是他在管的
雖然馬英九總統也是有權力,但行政院長是較直接點的。

例如,前幾年的八八風災,有民眾罵馬英九總統的消息遲緩
但我一直不懂,為何沒人去罵當時的內政部長廖了己
因為警察署是他管的,各地區的警所要上報當時地區的消息給他
他再報給行政院長或總統的,但大家都只責怪當時的行政院長和總統。
基層員警的資料,不是直接報給總統的。

所以,我覺得立法這方面的事情,是立法怠職的問題
雖然立法院一直以來都是這麼爛啦,但不就是因為人民的放縱嗎?
以上,個人觀點。

有請QQ 大翻譯成跳tone式文章!!

小媽咪~
告訴你比較正向法律,沒用總統,立委才是問題……幾年前鞭刑有提過立委,被多數擋,無言……
沒用總統國會最多數,還不是立委聽多數別人……總統想要嚴重觸法,立委不要怎麼辦
英國女王小,美國總統大,不像什麼都不是我們……要罵院長,不該總統
有人罵總統風災,弄錯對方……對方部長、警察該罵,消息總統不知,只有部長
立法爛啦,只看A片吹冷氣,人人讓的……
請勿偷我的原章! 偷者要賠

〔QQ:別再出難題給我了啦😞〕



強~~~😲

╮(╯_╰)╭(jeffreykuooooo)

2011/04/29 13:22:55

發文

#3327302 IP 246.16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scfccc (愛智QQ) 所寫

小媽咪~
告訴你比較正向法律,沒用總統,立委才是問題……幾年前鞭刑有提過立委,被多數擋,無言……
沒用總統國會最多數,還不是立委聽多數別人……總統想要嚴重觸法,立委不要怎麼辦
英國女王小,美國總統大,不像什麼都不是我們……要罵院長,不該總統
有人罵總統風災,弄錯對方……對方部長、警察該罵,消息總統不知,只有部長
立法爛啦,只看A片吹冷氣,人人讓的……
請勿偷我的原章! 偷者要賠

〔QQ:別再出難題給我了啦😞〕

像你這種人材李陣營一定會積極挖角的😆

雷德幻象 B3h2(led.b3h2)

2011/04/29 13:26:16

發文

#3327309 IP 92.12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scfccc (愛智QQ) 所寫
回應 surgeon (文華苑) 所寫
回應 raruku828 (喝水好健康) 所寫
回應 barbaricmummy2012 (野蠻小媽咪(愛護家)) 所寫
改變法律....改越重越更好

這樣人人都隨意可以安心停車放外面放心逛街就是人民希望的願望!
通報人購買毒品的對方,通報人告訴警察抓到他可以強制把它的所有的財產給通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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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媽咪~
我想給妳一個較正向的觀點,其實有關於法律這方面的事情
妳應該是要著眼於立法委員,而不是擁有行政權的總統
我記得在數年前,前立委余政憲有提議過要用鞭刑
但最後會不了了之,最主要還不是因為全體立委們的阻擋

或許妳會說:總統所身為的政黨為目前國會多數黨。
是這樣沒錯,但立委最大的壓力不是來自於總統
而是來自於民意,如果馬英九總統希望採重刑制
但立委豬公們不領情,總統又能拿他們如何呢?

我國的行政首長的制度是個四不像的制度,比較偏向於雙首長制
馬英九總統的權力是大於英國女王(活動國旗),小於歐巴馬(總統制)
說真的,如果要罵,去罵吳敦義會比較有意義點,因為內政是他在管的
雖然馬英九總統也是有權力,但行政院長是較直接點的。

例如,前幾年的八八風災,有民眾罵馬英九總統的消息遲緩
但我一直不懂,為何沒人去罵當時的內政部長廖了己
因為警察署是他管的,各地區的警所要上報當時地區的消息給他
他再報給行政院長或總統的,但大家都只責怪當時的行政院長和總統。
基層員警的資料,不是直接報給總統的。

所以,我覺得立法這方面的事情,是立法怠職的問題
雖然立法院一直以來都是這麼爛啦,但不就是因為人民的放縱嗎?
以上,個人觀點。

有請QQ 大翻譯成跳tone式文章!!

小媽咪~
告訴你比較正向法律,沒用總統,立委才是問題……幾年前鞭刑有提過立委,被多數擋,無言……
沒用總統國會最多數,還不是立委聽多數別人……總統想要嚴重觸法,立委不要怎麼辦
英國女王小,美國總統大,不像什麼都不是我們……要罵院長,不該總統
有人罵總統風災,弄錯對方……對方部長、警察該罵,消息總統不知,只有部長
立法爛啦,只看A片吹冷氣,人人讓的……
請勿偷我的原章! 偷者要賠

〔QQ:別再出難題給我了啦😞〕

太神奇了😲
有打算投靠李總統陣營嗎?😆
渭城朝雨浥輕塵,客舍青青柳色新。 勸君更盡一杯酒,西出陽關無故人。

自由的我(yur)

2011/04/29 13:37:07

發文

#3327334 IP 189.5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案!!!剛剛我的電腦每隔幾分鐘就當一次😵見鬼了😭

TZUBA(d9047701)

2011/04/29 13:54:33

發文

#3327363 IP 35.29.*.* 修改過 1 次 (顯示最近5筆修改紀錄) 檢舉這篇文章

2011/04/29 13:54:33

發文IP 35.29.*.*

支持小媽咪參選取而代之 凍蒜!凍蒜!

2011/04/29 13:57:48

發文IP 35.29.*.*

支持小媽咪參選取而代之 凍蒜!凍蒜![傻笑]
支持小媽咪參選取而代之
凍蒜!凍蒜!😆
活得精采,過得自在。

勤美璞真(congress)

2011/04/29 20:06:23

發文

#3328602 IP 246.16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hidavid (大衛) 所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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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surgeon (文華苑) 所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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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變法律....改越重越更好

這樣人人都隨意可以安心停車放外面放心逛街就是人民希望的願望!
通報人購買毒品的對方,通報人告訴警察抓到他可以強制把它的所有的財產給通報人
請勿偷我的原章! 偷者要賠10億台幣現金

小媽咪~
我想給妳一個較正向的觀點,其實有關於法律這方面的事情
妳應該是要著眼於立法委員,而不是擁有行政權的總統
我記得在數年前,前立委余政憲有提議過要用鞭刑
但最後會不了了之,最主要還不是因為全體立委們的阻擋

或許妳會說:總統所身為的政黨為目前國會多數黨。
是這樣沒錯,但立委最大的壓力不是來自於總統
而是來自於民意,如果馬英九總統希望採重刑制
但立委豬公們不領情,總統又能拿他們如何呢?

我國的行政首長的制度是個四不像的制度,比較偏向於雙首長制
馬英九總統的權力是大於英國女王(活動國旗),小於歐巴馬(總統制)
說真的,如果要罵,去罵吳敦義會比較有意義點,因為內政是他在管的
雖然馬英九總統也是有權力,但行政院長是較直接點的。

例如,前幾年的八八風災,有民眾罵馬英九總統的消息遲緩
但我一直不懂,為何沒人去罵當時的內政部長廖了己
因為警察署是他管的,各地區的警所要上報當時地區的消息給他
他再報給行政院長或總統的,但大家都只責怪當時的行政院長和總統。
基層員警的資料,不是直接報給總統的。

所以,我覺得立法這方面的事情,是立法怠職的問題
雖然立法院一直以來都是這麼爛啦,但不就是因為人民的放縱嗎?
以上,個人觀點。

有請QQ 大翻譯成跳tone式文章!!

小媽咪~
告訴你比較正向法律,沒用總統,立委才是問題……幾年前鞭刑有提過立委,被多數擋,無言……
沒用總統國會最多數,還不是立委聽多數別人……總統想要嚴重觸法,立委不要怎麼辦
英國女王小,美國總統大,不像什麼都不是我們……要罵院長,不該總統
有人罵總統風災,弄錯對方……對方部長、警察該罵,消息總統不知,只有部長
立法爛啦,只看A片吹冷氣,人人讓的……
請勿偷我的原章! 偷者要賠
〔QQ:別再出難題給我了啦😞〕

強~~~😲

網路看到的
通靈者最主要的功能在於做神人之間的橋樑,有些通靈者的對於詩詞特別敏銳........

IsS(isaacdds)

2011/04/29 22:04:52

發文

#3328751 IP 92.12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12119 (坐禪郎) 所寫
你被偷過很多車嗎?
車.被偷.車主也該負點責任吧?
記得當兵時.丟錢跟偷錢的.都要被處罰.


我當兵時遇過一次有同梯的一個LV錢包不見

裡面聽他說錢是沒多少~但那個包2萬多塊

排長一聲令下~全連的置物櫃~包包裡的東西全倒在地上

想當然偷的人一定是抓不到的

後來全連矛頭指向誰呢~指向那個錢包不見的

自己想像那個人在新兵中心1個月的日子吧😆😆


藍色猴子(ssru486)

2011/04/30 08:50:03

發文

#3329312 IP 75.22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 馬皇會來看這個的話,你可以期待在花園夜市看見歐巴馬賣碳烤雞排了😆

飛行荷蘭人(paul0929)

2011/04/30 08:59:09

發文

#3329316 IP 52.21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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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變法律....改越重越更好

這樣人人都隨意可以安心停車放外面放心逛街就是人民希望的願望!
通報人購買毒品的對方,通報人告訴警察抓到他可以強制把它的所有的財產給通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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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媽咪~
我想給妳一個較正向的觀點,其實有關於法律這方面的事情
妳應該是要著眼於立法委員,而不是擁有行政權的總統
我記得在數年前,前立委余政憲有提議過要用鞭刑
但最後會不了了之,最主要還不是因為全體立委們的阻擋

或許妳會說:總統所身為的政黨為目前國會多數黨。
是這樣沒錯,但立委最大的壓力不是來自於總統
而是來自於民意,如果馬英九總統希望採重刑制
但立委豬公們不領情,總統又能拿他們如何呢?

我國的行政首長的制度是個四不像的制度,比較偏向於雙首長制
馬英九總統的權力是大於英國女王(活動國旗),小於歐巴馬(總統制)
說真的,如果要罵,去罵吳敦義會比較有意義點,因為內政是他在管的
雖然馬英九總統也是有權力,但行政院長是較直接點的。

例如,前幾年的八八風災,有民眾罵馬英九總統的消息遲緩
但我一直不懂,為何沒人去罵當時的內政部長廖了己
因為警察署是他管的,各地區的警所要上報當時地區的消息給他
他再報給行政院長或總統的,但大家都只責怪當時的行政院長和總統。
基層員警的資料,不是直接報給總統的。

所以,我覺得立法這方面的事情,是立法怠職的問題
雖然立法院一直以來都是這麼爛啦,但不就是因為人民的放縱嗎?
以上,個人觀點。

有請QQ 大翻譯成跳tone式文章!!

小媽咪~
告訴你比較正向法律,沒用總統,立委才是問題……幾年前鞭刑有提過立委,被多數擋,無言……
沒用總統國會最多數,還不是立委聽多數別人……總統想要嚴重觸法,立委不要怎麼辦
英國女王小,美國總統大,不像什麼都不是我們……要罵院長,不該總統
有人罵總統風災,弄錯對方……對方部長、警察該罵,消息總統不知,只有部長
立法爛啦,只看A片吹冷氣,人人讓的……
請勿偷我的原章! 偷者要賠

〔QQ:別再出難題給我了啦😞〕

太強了。
轉載電影天外奇蹟: 幸福,不是長生不老,不是大魚大肉,不是權傾朝野。幸福是每一個微小的生活願望達成。當你想吃的時候有得吃,想被愛的時候有人來愛你。

TIGER(richtiger66)

2011/04/30 09:46:57

發文

#3329341 IP 90.16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raruku828 (喝水好健康) 所寫
回應 barbaricmummy2012 (野蠻小媽咪(愛護家)) 所寫
改變法律....改越重越更好

這樣人人都隨意可以安心停車放外面放心逛街就是人民希望的願望!


通報人購買毒品的對方,通報人告訴警察抓到他可以強制把它的所有的財產給通報人

請勿偷我的原章! 偷者要賠10億台幣現金




小媽咪~
我想給妳一個較正向的觀點,其實有關於法律這方面的事情
妳應該是要著眼於立法委員,而不是擁有行政權的總統
我記得在數年前,前立委余政憲有提議過要用鞭刑
但最後會不了了之,最主要還不是因為全體立委們的阻擋

或許妳會說:總統所身為的政黨為目前國會多數黨。
是這樣沒錯,但立委最大的壓力不是來自於總統
而是來自於民意,如果馬英九總統希望採重刑制
但立委豬公們不領情,總統又能拿他們如何呢?

我國的行政首長的制度是個四不像的制度,比較偏向於雙首長制
馬英九總統的權力是大於英國女王(活動國旗),小於歐巴馬(總統制)
說真的,如果要罵,去罵吳敦義會比較有意義點,因為內政是他在管的
雖然馬英九總統也是有權力,但行政院長是較直接點的。

例如,前幾年的八八風災,有民眾罵馬英九總統的消息遲緩
但我一直不懂,為何沒人去罵當時的內政部長廖了己
因為警察署是他管的,各地區的警所要上報當時地區的消息給他
他再報給行政院長或總統的,但大家都只責怪當時的行政院長和總統。
基層員警的資料,不是直接報給總統的。

所以,我覺得立法這方面的事情,是立法怠職的問題
雖然立法院一直以來都是這麼爛啦,但不就是因為人民的放縱嗎?
以上,個人觀點。


照這文章看來, 又應驗了一句話
"馬英九不會有錯,有錯的都是別人的錯"
你應該說什麼事都要怪記者,因為記者都沒有在第一時間通報馬英九
馬英九的消息來源都是來自記者跟媒體,而不是來自幕僚及官員
你忘了一發生事情,他的反應都是
" 我是看新聞"報紙",才知道這件事的"

.(woowoowoo)

2011/05/01 23:39:37

發文

#3331997 IP 242.4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小媽咪是馬總統粉絲耶!!😲😆
Once a use forever a custom.

小康妃(hr1633)

2011/05/01 23:40:48

發文

#3332004 IP 91.7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woowoowoo (wow~) 所寫
小媽咪是馬總統粉絲耶!!😲😆

我才覺得woo大大是小媽咪的粉絲😆
喜樂的心乃是良藥,憂傷的靈使骨枯乾。 千萬別跟豬打架,這只會讓你變髒,卻讓豬樂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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