踢爆 汽燃費超收11億 政府揩油錯算29年 今年退還218萬車主
改成隨油徵收....不知道能不能避免這樣的事............
只是客貨運和TAXT如果沒有足夠補貼~會出來遊行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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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心.報導
因交通部計算錯誤,致汽車燃料使用費錯收長達29年、共逾11億元,估計逾218萬名車主成冤大頭;本報記者上周踢爆後,交通部即緊急召開祕密會議,決定今年內將溢收款項退給車主,退費方式將於1個月內提出,也決定不追回短收款。
政府吸金怪獸又多一招!汽燃費公式算錯超收29年,若未被踢爆,不知還要多吸金幾年?
交通部根據不同車種及排氣量,於1960年訂出不同的每月耗油量標準,並進一步算出汽燃費收費標準,1983年擴大修正收費表,並由基層公務員以人工計算,制定132種耗油量標準及261種汽車燃料使用費費額,據此徵收汽燃費,但交通部從未複算29年前由人工算出的計費標準。
本報記者上周為了解汽燃費隨油徵收議題,進而試算費額表中的收費標準,赫然發現「各車耗油量計算表」中有3項錯誤數據、汽燃費費額表中也有6項錯誤,例如1801c.c.~2400c.c.自小客汽燃費,汽油車應繳6180元,卻收6210元、柴油車應繳3708元,卻收3726元;6601c.c.~7200c.c.營業貨車,汽油車款每季應繳7605元,費額表錯植為7762元、柴油車款每季應繳4563元卻收4658元。另有2錯誤則為費額表短列應收金額。
交通部接獲記者查證後,緊急重新試算並坦承出錯,估29年約218萬車主被超收逾11億元,短收金額則約100多萬元。民眾痛批:「簡單的數學錯這麼多年竟無人發現,以後誰相信政府算的數字?」台灣大學經濟系兼任教授林向愷說,「很離譜,無論金額大小都該還給車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