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肇事車主撞擊高職學生意圖離去遭路人攔下
我只是個不起眼的砲灰爾已~OTL
應該有計車牌就放他走就好了
肇事逃逸~這種肇責分攤也不用在那邊灰有的沒有的
而現場有位讀法律系的
難道不知道任意禁止或制止他車的行進動線
是有觸犯強制罪及妨礙他人自由之嫌嗎?
肇事逃逸~這種肇責分攤也不用在那邊灰有的沒有的
而現場有位讀法律系的
難道不知道任意禁止或制止他車的行進動線
是有觸犯強制罪及妨礙他人自由之嫌嗎?
刑法:
第 23 條
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但防衛
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第 24 條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
為,不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前項關於避免自己危難之規定,於公務上或業務上有特別義務者,不適用
之。
第 23 條
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但防衛
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第 24 條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
為,不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前項關於避免自己危難之規定,於公務上或業務上有特別義務者,不適用
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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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有計車牌就放他走就好了 肇事逃逸~這種肇責分攤也不用在那邊灰有的沒有的 而現場有位讀法律系的 難道不知道任意禁止或制止他車的行進動線 是有觸犯強制罪及妨礙他人自由之嫌嗎? | |||
對現行犯只要不傷及身體都沒事的!
扁過一個小偷、沒事!
離退休的45個基數還剩66個月
這就是所謂的鄉民正義嗎?總而言之被害早日康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