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內車道開84K 罰3000
乘願而來,隨緣而去,恆觀自在,無失無得。
開慢就別上高速公路可以嗎😞
真開心^^
開著小白歐
只罰三千太少了吧
"清流"是我的中間名...
偶比較好奇,高速公路的法定速限就是110,為什麼報導內說110叫做 "最低" 速限 ?
那多少叫做最高速限?😵😵😵
也就是以後開內車道不準低於時速110,而是要120,130..........以上?😆😆😆
那多少叫做最高速限?😵😵😵
也就是以後開內車道不準低於時速110,而是要120,130..........以上?😆😆😆
我們一家都開神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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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罰三千太少了吧 | |||
+1
三萬六~~~還差不多
於
2013/12/10 10:40:39
發文
於
2013/12/10 10:40:39
發文IP 47.96.*.*
[大笑]
罰的好
於
2014/01/08 22:30:07
發文IP 47.96.*.*
法律
於
2013/12/10 10:41:43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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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罰三千太少了吧 | |||
+1
罰三千太少
Civic 1.8 EX-S + 215/45/17 GR90 + Buddy Club 17" (7KG) + Accord 3.0 caliper + 303mm brake disc
歐業!! 😍 開單的員警不錯ㄛ,給你一個讚! 🙂
當然能多罰些更好 😆
車壞了還可以修,人沒了就什麼都沒了!
錶速跟實際速度有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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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比較好奇,高速公路的法定速限就是110,為什麼報導內說110叫做 "最低" 速限 ? 那多少叫做最高速限?😵😵😵 也就是以後開內車道不準低於時速110,而是要120,130..........以上?😆😆😆 | |||
內線車道應以最高速限行駛,
該路段限速110,行駛速度自然就該保持110,
但,就跟超速有寬限值一樣,往下亦同...
於
2013/12/10 10:53:20
發文IP 92.136.*.*
建議還是分車道速限..
內側要比中外側高個20~30比較剛好,由現行110改道140[color="#FFFF00"]其實我想160[/color]
於
2013/12/10 10:54:14
發文IP 92.136.*.*
建議還是分車道速限..
內側要比中外側高個20~30比較剛好,由現行110改道140[color="#FFFF00"]其實我想160[/color]
補充一下,罰的好呀!!
內側要比中外側高個20~30比較剛好,由現行110改道140其實我想160
補充一下,罰的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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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還是分車道速限.. 內側要比中外側高個20~30比較剛好,由現行110改道140其實我想160 補充一下,罰的好呀!! | |||
不行阿....這樣內車道車或會超多
因為很多台灣人開車打方向燈就要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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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還是分車道速限.. 內側要比中外側高個20~30比較剛好,由現行110改道140其實我想160 補充一下,罰的好呀!! | |||
個人贊成車道不要設速限😆
同是天涯愛車人,相逢何必曾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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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比較好奇,高速公路的法定速限就是110,為什麼報導內說110叫做 "最低" 速限 ? 那多少叫做最高速限?😵😵😵 也就是以後開內車道不準低於時速110,而是要120,130..........以上?😆😆😆 | |||
小弟也不清楚: 以下是高公局回覆
http://www.hpb.gov.tw/files/15-1000-548,c229-1.php
高速公路內側車道有最低速度限制嗎?
答: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超車後得以該路段最高速限行駛,若要持續行駛內側車道,必須保持最高速限行駛。
小弟個人認為: 必須保持最高速限行駛 是就最低速限...😆
乘願而來,隨緣而去,恆觀自在,無失無得。
於
2013/12/10 12:53:46
發文
真的要罰個3~6萬,這樣媒體才會大幅報導,龜車佔用內車道才會減少.
星期天遇到一輛死肥肉內線一直開90幾!!!
閃大燈不讓!!!靠!!!
閃大燈不讓!!!靠!!!
這種裝傻上訴被抓到的人, 因浪費公共資源, 應該罰雙倍
😆
😆
張姓男子今年四月間,以時速八十四公里行駛於國道內側車道,執勤員警以速度未達最低時速要求一百一十公里,開罰三千元,張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強調自己是因經過收費站減速,但法官勘驗錄影設備認為,張男離開收費站三公里後仍未達最低時速,判決他敗訴,需要支付罰款。
張姓男子今年四月十二日下午,駕車行駛於國道三號北上三三九.二公里的內側車道,國道警察以測速儀發現速度遠低於最低速限,對他做出開罰三千元以及記點一次處分。
張男不滿,向台南地院提出行政訴訟,主張是經過收費站減速後才行駛於內側車道,並質疑紅單上註記他是以低於最低時速一百一十公里,「持續」行駛於國道內側車道,有執法過當情形。
但交通監理單位指出,張男被查獲地點已經離開收費站將近三公里,且經過收費站後的路旁也設有速限標誌,張男被查獲過程符合作業要求。
法官審理後認為,國道內側超車道訂有速度限制,是為了預防駕駛人惡意佔用內側車道阻礙交通,張男行駛在內側車道,自然應該依照規定維持一定車速,判決員警開單有理,張男還是得繳交罰款並且被記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