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轎車與機車擦撞事故
我承認我很酸是不對,但是有些事實不酸是無法解決事情跟找出真相
如今我已五星但依然還是很酸
若是沒有行車紀錄器會55
有行車紀錄器汽車7機車3或82
有行車紀錄器汽車7機車3或82
於
2015/01/11 14:19:21
發文IP 129.34.*.*
[quote=hhdig (111)]若是沒有行車紀錄器會55
有行車紀錄器汽車7機車3或82[/quote]
汽車跟機車的交通路權是一樣的,不同的是路權, 這事故機車在機車道上,汽車不應該出在機車道上,且不是轉彎路口,所以汽車全錯!不管有沒有行車記錄器.
於
2015/01/11 14:19:43
發文IP 129.34.*.*
[quote=hhdig (111)]若是沒有行車紀錄器會55
有行車紀錄器汽車7機車3或82[/quote]
汽車跟機車的交通規則是一樣的,不同的是路權, 這事故機車在機車道上,汽車不應該出在機車道上,且不是轉彎路口,所以汽車全錯!不管有沒有行車記錄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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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沒有行車紀錄器會55 有行車紀錄器汽車7機車3或82 | |||
汽車跟機車的交通規則是一樣的,不同的是路權, 這事故機車在機車道上,汽車不應該出在機車道上,且不是轉彎路口,所以汽車全錯!不管有沒有行車記錄器.
於
2015/01/11 17:50:06
發文
好評+1
感謝分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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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跟機車的交通規則是一樣的,不同的是路權, 這事故機車在機車道上,汽車不應該出在機車道上,且不是轉彎路口,所以汽車全錯!不管有沒有行車記錄器. | ||||||||||||
您說的路權是沒錯的
可是影片中該路段外側沒看到有"機車專用"或"機車優先"的標線劃設
該空間應稱之為"路肩"而路肩不能視為機車"專用道"
以車輛行駛之規定,路肩是不屬於車道,而汽機車應行駛於車道上
所以機車照道理說也是不能行駛於該處,因此該位置汽機車的行駛路權是相同的
而為何我認為沒行車紀錄器會55,因為汽車有打方向燈要右轉,而機車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過失
有行車紀錄器可以證明汽車打方向燈的時間太晚,未於30公尺前打方向燈
所以機車有機會可以降低過失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