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
2008/02/05 22:21:25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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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家裡的人也是這樣在T字路口,做兩段式左轉,跟紅燈左轉的意思有點像(差異在原車道已經變為紅燈,可以是在號誌轉換成紅燈前,已經到了那個位置→T字路口的點),結果也被開單,罰了1800。警察的理由是,該路口不需要做兩段式左轉,而且前面的那個人也有開單→有點好笑的解釋。當天馬上去監理站申訴,結果沒有成功,那問題是不管車多或車少,都要強制騎機車的人直接轉彎,這樣是不是有點不合理。請問有人知道有成功的案例嗎。 | ||||||||||||||||||||||
交通問題如此之深奧,難怪設有〔交通大學〕?😵😵😵
😭感謝各位大哥提供的資料!!我看這2700是一定要給政府了!!新年第一個紅包~~既然是給這些躲在小角落抓老百姓而不去抓流氓小偷的警察先生~~😩以後還是乖乖的遵守交通規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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