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
2008/03/11 00:2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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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先了解清楚秤重時是以什麼樣的標準來秤,規格表的2175公斤應該是總重在2175公斤是車輛還可以負荷的安全總重,而進口完稅證明的重量有可能是車量的實際重量但是不含油 水的重量,而新車領牌登記書的重量應該是除了加上油 水外另外有再加上一些配重來做測試的重量,而你自己秤的重量也要考量到底盤所沾的泥土及一些增加配備的重量都要考量進去,可以說你的車是那個廠牌 型式的? | ||||||||||||
當然是搞了非常清楚才敢公佈,且直接告上法庭了.告品爵公司違法在台拼裝.一切進口證明;包括進口清單通通透過調查局海關朋友調出資料.進口時該車是兩輛同型車併在一起秤重(車子進口時不都是一台一台秤重嗎?)下船時立刻進保稅倉庫是7個單元(unite)5天後出倉時便成8輛車.進口證明(國外提證)2車為一單元共重3489公斤.包括監理站驗車秤重方式ARTC檢驗車重方式都調查的一清二楚.品爵公司的答覆非常幼稚連檢察官及民庭法官都傻眼.他們答:因為該批車子有的車款比較輕所以用分攤的方式把這輛車的重量變輕了.難道他們是進口整批零件啊!幹嘛要整批分配重量?況且我手中有十份以上不同車款的進口海關證明包括賓士 BMW VOLVO KIA 雷諾 雪鐵龍.....四種方式的車重1公斤不差.已提送法院參考.所以奉勸各位趕緊調出進口完稅證明新車領牌登記書ARTC驗車證明比對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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