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則留言

3

笑菇堡(manyarea)

2008/04/01 05:37:35

發文

#438787 IP 92.13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不要以個人情緒去處理(懲)所謂犯規(法)的人,
程序未符合正義也是不正義,
很容易讓自己同樣觸法!
有足夠證據證明其犯規(法),應向執法單位舉發.

其闖紅燈之不守法行為,今天不被開紅單,終有一天會付出代價的.


Desmond(desmond)

2008/04/01 08:43:56

發文

#438828 IP 74.13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想想,我有時候也是遇到犯錯還超高姿態的人就血壓升高

如果念頭能急速冷卻或有人踩煞車,那就不會幹傻事

如果自己處別人"私刑",恐怕會有風險

胖烏鴉(liu8708)

2008/04/01 09:24:53

發文

#438880 IP 187.11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別生氣了. 人家錯. 不是你錯 ... 既然你沒錯. 就別因人家錯而很氣很氣

真好! 給妳拍拍手!😍😍

流雲(jcjclee)

2008/04/01 09:26:06

發文

#438882 IP 35.1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axela (叉燒包) 所寫
就算是警察 遇到這種事 頂多開張紅單給他.


他對你按喇叭 你就很不爽 一路跟到他家

想要對人玩陰的

還敢上網 大言不慚的說出 你的劣行



我看你也是社會敗類一各.




+1

K.D.T(dthuang88)

2008/04/01 09:29:48

發文

#438883 IP 187.12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bala888 (別鬧了,老皮) 所寫
建議去附近找一下"噴"桶,確認附近沒有監視器或者他人的觀看

整桶倒在前檔玻璃,再塞個可以剛好進排氣管的石頭,包你火氣全消


有笑到...讚!

😀

達子(235931111)

2008/04/01 09:34:17

發文

#438887 IP 187.12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infotalk (跑馬地) 所寫
回家吧孩子,你殺了一個路上還有千千萬個這種白目等著你,你報復的完嗎?!🙂
😌社會就是這樣阿,除非你是蜘蛛人

小哈(ghostnini)

2008/04/01 10:14:55

發文

#438911 IP 187.12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woo嫂請跟我連絡...

人要衣裝,車要改裝!(ricky.chuang)

2008/04/01 10:55:00

發文

#438938 IP 189.23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motley (motley) 所寫
搞不好他老婆要生了啊..
或是想趕快回家拉肚子..
遇到這事心裡面暗幹就好了,忍一下就過去了...

嗯......也許真的有苦衷才這樣......心存善念,世界更美好......😇
可是呢......那些不長眼睛不守法規的......該殺!!!😠
見一個殺一個!!!😠否則也要殺雞儆猴!!!😠
太多因為自私而違規的害人家破人亡😭
唉......自己騎車開車還是要自己"非常注意"才好......😞
痞子瑞奇 ~ 人要衣裝,車要改裝!

神車C8~(jing2626)

2008/04/01 11:31:57

發文

#438966 IP 92.22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你們有沒有想過.....如果在路上遇到的是車上載著生病或受傷的人,
要趕著去醫院才會闖紅燈,並且按喇叭通知會車.......當你們當事者的時候....
一定很心寒......但是不爽就直接把人攔下來,偷偷摸摸跟到家們口是想玩陰的喔......那就比闖紅燈更不可理喻了!

梅子樂(lss120)

2008/04/01 12:24:45

發文

#439023 IP 91.8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你應該







大丈夫(kevin1693)

2008/04/01 12:34:29

發文

#439033 IP 250.11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axela (叉燒包) 所寫
就算是警察 遇到這種事 頂多開張紅單給他.


他對你按喇叭 你就很不爽 一路跟到他家

想要對人玩陰的

還敢上網 大言不慚的說出 你的劣行



我看你也是社會敗類一各.




別用那樣嚴重的罪名說人家了. 搞不好真得當時很危險呢!
這樣誰多少都會不快的!
熱門新聞
U-POWER宣佈,自2025年1月1日起,調整充電費率:離峰費率不變,尖峰費率每度電13.5元,假日費率調降每度電8.5元。
行人優先區中車輛限速20公里,並且行人可全寬行走,車輛也不得按喇叭,這回U-CAR編輯部也實際開車來體驗行人優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