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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完才能申訴.... 胡說,繳費完要申訴什麼玩意. | ||||||||||||
也不是繳完費才能申訴,而是再繳費期限內若是申訴成功當然不用,若是還是申訴期間已到了繳費期限還是ㄧ樣要先繳費、若申訴成功會退還現金🙂
已過停止線成功機率不高
是不是誤用罰則我是不清楚...但政府會缺1800元嗎...真有過失也是開單人的人為失誤...去申訴就好了...我倒希望最好每個路口都有警察...交通違規大大小小的事件太多...我很想問那些人難道遵守交通很難嗎...尤其是已經引響到其他用路人權利的人...都這麼自我嗎
看完第一跟第二張圖之後
真的看不出來是停下來且腳有在地上的
因為第一張已經紅燈了
但第二張並非於第一張相同位置表示還有在行進中...
所以判定為闖紅燈...
就因為闖紅燈這個怕有爭議
所以才會連拍兩張圖以判別是否為靜止或行進間
除有辦法證明車輛已經過線後已經停止~~
並末闖紅燈過馬路去
要不然~~~~
我想大概申訴的機會很低了
真的看不出來是停下來且腳有在地上的
因為第一張已經紅燈了
但第二張並非於第一張相同位置表示還有在行進中...
所以判定為闖紅燈...
就因為闖紅燈這個怕有爭議
所以才會連拍兩張圖以判別是否為靜止或行進間
除有辦法證明車輛已經過線後已經停止~~
並末闖紅燈過馬路去
要不然~~~~
我想大概申訴的機會很低了
其實這個案例~~
在日常生活最常發生了
我常常不管騎車或開車
很多次都我第一個到達路口停等紅燈
但很多後面騎車的人...滿奇怪的
明明老遠就看到紅燈了
就是一定要把機車騎過白線才停
這樣有比較爽嗎~~
在日常生活最常發生了
我常常不管騎車或開車
很多次都我第一個到達路口停等紅燈
但很多後面騎車的人...滿奇怪的
明明老遠就看到紅燈了
就是一定要把機車騎過白線才停
這樣有比較爽嗎~~
怎麼...不是嗎...那就是沒教養囉...別人都人做得好好的...為啥就有人做不到...駕照考假的嗎
於
2008/11/01 06:43:39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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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個案例~~ 在日常生活最常發生了 我常常不管騎車或開車 很多次都我第一個到達路口停等紅燈 但很多後面騎車的人...滿奇怪的 明明老遠就看到紅燈了 就是一定要把機車騎過白線才停 這樣有比較爽嗎~~ | |||
很多騎機車的都是這樣,
我家巷子口就一推,這樣等紅燈常會影響到要左轉的車,
往往這樣就不太好轉進來,騎機車的也是越線也就算了看到有車要過要轉彎也不讓一下,
就還是大棘辣的停在那,真是....😠
還有雙黃線超車也是,就不知道在急什麼,
看到對向有來車也不切回自己的線道,還要對向來車讓它,
拜託這到底是誰違規啊!路都他開的每個人都還要讓它似的,
很多騎機車的都會有的小毛病壞習慣,我想應該不只要罰錢還要加個限期回監理站重考交通法規才是....😝
讓違規的人再次複習交通規則😀
如果是自己違規被開單,請到這裡報到...
優卡九官鳥-->woo大
優卡爛瓜農-->王老先生
優卡唬爛王-->擺爛大
優卡壞小孩-->壞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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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找到距現在最近日期的資料,若無較新的來把這份函推翻應該還是照這份規定辦理吧!參考一下。🙂 交通部82.04.22. 交路字第00九八一一號函 交通部八十二年三月廿七日研商闖紅燈認定標準會議紀錄 一、有關「闖紅燈」行為之認定,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並未見相關之解釋。另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一百七十條第一項「停止線用以指示行駛車輛停止之界限,車輛停止時,其前懸部分不得伸越該線。」及同規則第二百零六條第一項第五款「車輛面對圓形紅燈表示禁止通行,不得超越停止線或進入路口。」若據此認定超越停止線即為闖紅燈,則一般大眾恐難以接受,亦非「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當初立法精神。 二、為促使駕駛人回歸於對標線之認知,同時兼顧執法技術層面與大眾接受程度,茲將面對圓形紅燈時超越停止線或闖紅燈之認定敘述如后提供參考: (一)車輛面對圓形紅燈時仍逕予穿越路口至銜接路段,含左轉、直行、迴轉及右轉(依箭頭綠燈允許行駛者除外)即視為闖紅燈之行為。 (二)有繪設路口範圍者:車輛無視於紅燈警示,有穿越路口之意圖,而車身已伸入路口範圍亦視同闖紅燈;若僅伸越停止線而未達路口範圍者,則視為不遵守標線指示。(可以處罰條例第六十條第三項之規定處分之) (三)無繪設路口範圍者:以車輛無視於紅燈號誌,而有穿越路口之企圖,其車身並已伸越停止線並足以妨害其他方向人(若有行人穿越道)、車通行者亦以闖紅燈論處;若僅車身伸越停止線則以不遵守標線指示視之。 (四)目前交岔路口已繪設網狀黃線區者暫以該範圍視作 路口,未繪設者請公路主管機關依內政部警政署六十五年二月十六日警署交字第00二四九號函之規定(如附件)視路況車況繪設路口範圍。 (五)另路口設有照相設施者並請有關單位依會議結論之認定標準配合調整以更能明確認定。(交通部82.04.22.交路字第00九八一一號函) | |||
版大,第二條
(二)有繪設路口範圍者:車輛無視於紅燈警示,有穿越路口之意圖,而車身已伸入路口範圍亦視同闖紅燈;若僅伸越停止線而未達路口範圍者,則視為不遵守標線指示。(可以處罰條例第六十條第三項之規定處分之)
就看"路口"的定義是什麼。
一般看到闖紅燈的照片,車子都在路中間了,很少沒跨越斑馬線,總覺得,是那輛腳踏車,讓照相機感應的。😲
再討論另外一條
(三)無繪設路口範圍者:以車輛無視於紅燈號誌,而有穿越路口之企圖,其車身並已伸越停止線並足以妨害其他方向人(若有行人穿越道)其車身並已伸越停止線並足以妨害其他方向人(若有行人穿越道)、車通行者亦以闖紅燈論處;若僅車身伸越停止線則以不遵守標線指示視之。
看照片,如果沒有壓到人行穿越道,可以去申訴看看。
祝你好運。如果成功,版大應該也給幫你找條文的大大好評。
(三)無繪設路口範圍者:以車輛無視於紅燈號誌,而有穿越路口之企圖,其車身並已伸越停止線並足以妨害其他方向人(若有行人穿越道)其車身並已伸越停止線並足以妨害其他方向人(若有行人穿越道)、車通行者亦以闖紅燈論處;若僅車身伸越停止線則以不遵守標線指示視之。
看照片,如果沒有壓到人行穿越道,可以去申訴看看。
祝你好運。如果成功,版大應該也給幫你找條文的大大好評。
剛剛看了2張照片
應該不是連拍
因為腳踏車不見了
如果是連拍那腳踏車的時速??太驚人了
應該不是連拍
因為腳踏車不見了
如果是連拍那腳踏車的時速??太驚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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