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出車禍,而警察提的餿主意
由於龍將權力賦予野獸,因此龍受到眾人的崇拜。野獸也受到眾人的崇拜。
人們如是說:「有誰能像野獸一般?有誰能挺身與野獸為敵?」
一般是看路權來決定對錯
若您的母親有錯在先 對方有報警備案的話
可以請對方用強制險來支付你媽媽的醫藥費 一般受傷理賠20萬內
我的愛車LIATA...水啦 以下有許多汽車保養知識 粉重要優
部落格:http://tw.myblog.yahoo.com/s621029-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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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看路權來決定對錯 若您的母親有錯在先 對方有報警備案的話 可以請對方用強制險來支付你媽媽的醫藥費 一般受傷理賠20萬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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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嗎~日子在苦都得撐下去,爲了這個家放棄自己所有一切都值得,愛情對我來說已經是遙不可及的一個夢
這不能說是餿主意 警察只是提醒你 你所可以擁有的權利
當然可以提出告訴 但是會不會成立又是另外一回事 像我很久以前跟我好朋友
騎車 我載他被一台計程車突然開門 閃不掉 然後就摔了 做筆錄的時候 警察也對我朋友說
他可以對"我"提出一些法律責任 這只是提醒你 你擁有的權利 而不是要你一定要提出告訴
當然可以提出告訴 但是會不會成立又是另外一回事 像我很久以前跟我好朋友
騎車 我載他被一台計程車突然開門 閃不掉 然後就摔了 做筆錄的時候 警察也對我朋友說
他可以對"我"提出一些法律責任 這只是提醒你 你擁有的權利 而不是要你一定要提出告訴
警察告訴你,你能怎麼做
那是你的"權利"
不代表他要你那樣做
有的警察根本不管你😰
那是你的"權利"
不代表他要你那樣做
有的警察根本不管你😰
這個案例有點特別, 本人親身碰到及聽到的(都是小車禍), 警察都是建議和解, 也許沒怎樣就大家息事寧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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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告訴你,你能怎麼做 那是你的"權利" 不代表他要你那樣做 有的警察根本不管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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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的警察都不會說這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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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多的警察都不會說這個的... | ||||||||||||
車禍時
警察只會叫你趕快和解
不然過了一定時間 他就要把這案件呈上去
然後就會影響他們該區的報案數量
什麼時候模型才會變成32倍大@@"
樓主
你也拜託一點😰
車禍是民事案件,但是因車禍受傷就是刑事案件,這個是不管肇事責任比例的,所以才叫過失阿
警察給妳們的建議本來就是正確的
只是告歸告,法院實際審理又是一回事
你也拜託一點😰
車禍是民事案件,但是因車禍受傷就是刑事案件,這個是不管肇事責任比例的,所以才叫過失阿
警察給妳們的建議本來就是正確的
只是告歸告,法院實際審理又是一回事
我周日時也發生和你一樣的情況,不過我是停在路中等待轉的汽車車主😇,就一台機車莫名其妙的不知道從那裡衝過來和我車子快呈現平行的角度擦撞我右前方保桿,不過我看人車都沒什麼事就一些小擦傷就算了,寫個和解書就各自散去,不過如果對方還想要我理賠的話,那我可能會火大😠,叫她和我去一次原廠換一整組全新的保桿回來。
詳情請見小弟的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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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過不小心看到
對方的〔鐵製保險桿〕應該是違法改裝 ..... 😆
對方的〔鐵製保險桿〕應該是違法改裝 ..... 😆
-March-@ '00 M2000 2.0 Dark Green
SFI + DENSO ITV22 + WIECHERS引擎室拉桿 + Bendix 前後來令 + Swage_line金屬煞車油管
B&M ATF Cooler + 電光逆電流 + 冷卻水量感應器 + 3M TPMS + PP2
相簿:http://photo.pchome.com.tw/marchchen1976/
版大:
12少大的說法較貼切. 當車禍受傷時, 若對方無肇事責任, 可以用強制險申請你母親的醫藥費用. 但是日後你母親的保費可能會增加一些.這部分我絕對現在應該不會有一定是大車賠小車的因素. 因為雙方保險公司會介入相關理賠事項. 至於車損部份就要看雙方的保障範圍. 所謂過失, 依版大的例子, 除非對方是有違反交通規則導致你母親受傷, 才有違規肇事責任吧. 例如紅線違規暫停. 還有你母親好像未兩段式左轉, 要看當地是否有兩段式標誌, 若有就不確定提出訴訟是否對你母親是否有利.
12少大的說法較貼切. 當車禍受傷時, 若對方無肇事責任, 可以用強制險申請你母親的醫藥費用. 但是日後你母親的保費可能會增加一些.這部分我絕對現在應該不會有一定是大車賠小車的因素. 因為雙方保險公司會介入相關理賠事項. 至於車損部份就要看雙方的保障範圍. 所謂過失, 依版大的例子, 除非對方是有違反交通規則導致你母親受傷, 才有違規肇事責任吧. 例如紅線違規暫停. 還有你母親好像未兩段式左轉, 要看當地是否有兩段式標誌, 若有就不確定提出訴訟是否對你母親是否有利.
於
2009/02/18 12:18:24
發文
警察會提供意見還不錯啦
有些理都不理😰
有些理都不理😰
虎尾幼稚園,車輛工程系-大四生
鄉下的十字路口是不用兩段式左轉的,況且也沒相關的標誌...
由於龍將權力賦予野獸,因此龍受到眾人的崇拜。野獸也受到眾人的崇拜。
人們如是說:「有誰能像野獸一般?有誰能挺身與野獸為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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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過年前的某日下午,我母親騎摩托車出門辦事,在回家的途中,在鄉下的某個十字路口,遇到綠燈正準備左轉時,一時恍神沒注意到左轉方向的路口停了輛正在等紅燈的廂型車,結果摩托車身左側擦撞到對方的前方鐵製保險桿,連人帶車摔倒(俗稱犁田),而過沒多久警察來了,救護車也來了...所幸送到醫院後檢查,只有雙腳有局部的淤青+擦傷,而人略有點受到驚嚇,無啥大礙,所以當天就立即出院回家療養了。 之後,過完了一個年,我母親回警局報備要銷案時,警察杯杯跟她說,可以向對方提起過失傷害告訴😲,我母親覺得有點小題大作,畢竟整起事件,我跟我母親認為是我們自己沒注意好,況且對方也挺無辜的,好端端地停車等紅綠燈,卻有人自己跑來撞...好在對方車子的保桿也挺堅固的,半點損傷都沒有。 總之,我的疑問是警察這樣說對嗎?(可以向對方提起過失傷害告訴)依車禍的肇責判定,我是覺得我們自身要負全部的責任,怎可因騎車的人有受傷,開車的人沒事,所以我們就可以告對方? 什麼年代了,警察還在玩『車小、人較吃虧』的遊戲?😩 | |||
這種車禍的肇責判定,為何這種行為,在臺灣就是大車吃虧😞,為何不去檢討小車有無犯法(錯)?
板大這種狀況,在日本,可就不一樣了,機車有可能要反賠汽車了!
而個人覺得非常沒有道理,汽車車輛竟然已經靜止不動,而是機車自行去撞到靜止的汽車,哪來的過失傷害?除非當時那輛車停等紅燈時,未按照規定停止(有出線或其他等現象),這就可另外在判斷有無任何犯法或過失...
不然,我改天騎著腳踏車或機車,轉彎時故意(不經意)去擦撞一下汽車,故做跌倒來個大車過失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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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看路權來決定對錯 若您的母親有錯在先 對方有報警備案的話 可以請對方用強制險來支付你媽媽的醫藥費 一般受傷理賠20萬內 | |||
請問一下請對方用強制險來支付另一方的醫藥費時,
是否報警備案即可還是也要叫保險公司來拍照搜証才行?
另一個問題若受傷那方情況較危急已先行就醫,等不及警察或保險公司來拍照搜証時
那這種受傷當事人事後如何叫對方用強制險來支付受傷當事人的醫藥費?
於
2009/02/18 16:56:39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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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車禍的肇責判定,為何這種行為,在臺灣就是大車吃虧😞,為何不去檢討小車有無犯法(錯)? 板大這種狀況,在日本,可就不一樣了,機車有可能要反賠汽車了! 而個人覺得非常沒有道理,汽車車輛竟然已經靜止不動,而是機車自行去撞到靜止的汽車,哪來的過失傷害?除非當時那輛車停等紅燈時,未按照規定停止(有出線或其他等現象),這就可另外在判斷有無任何犯法或過失... 不然,我改天騎著腳踏車或機車,轉彎時故意(不經意)去擦撞一下汽車,故做跌倒來個大車過失傷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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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丸的新聞只要機車騎士被撞馬上說家裡好可憐人有多乖怎樣怎樣
拜託乖不乖跟騎車逆向跨雙黃線或闖紅燈是兩碼子事結果都不報導
不過我記得日本也是要看證據看誰在當時擁有合法路權
因此日本的運將都裝行車紀錄器保障自己
版大這樣發文, 很有自我檢討反求諸己的意思呦. 用不著鞭打他吧?
前四活塞;後330大碟;金屬管;Tein避震器;前後加粗防傾桿;引擎室/前下/後下拉桿;義製鋁圈;Auto集器箱;Cosworth加大節氣門/進氣短崎管/255度雙凸輪軸;輕量化普利盤;仿Auto頭段;Tanabe尾段;Superchip;黃金e-manage;REV;矽導線;逆電流.Focal高音/前/後喇叭;雙12吋重音喇叭;Soundstream擴大機;電容;加大發電機;但,沒適用的胎沒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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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過年前的某日下午,我母親騎摩托車出門辦事,在回家的途中,在鄉下的某個十字路口,遇到綠燈正準備左轉時,一時恍神沒注意到左轉方向的路口停了輛正在等紅燈的廂型車,結果摩托車身左側擦撞到對方的前方鐵製保險桿,連人帶車摔倒(俗稱犁田),而過沒多久警察來了,救護車也來了...所幸送到醫院後檢查,只有雙腳有局部的淤青+擦傷,而人略有點受到驚嚇,無啥大礙,所以當天就立即出院回家療養了。 之後,過完了一個年,我母親回警局報備要銷案時,警察杯杯跟她說,可以向對方提起過失傷害告訴😲,我母親覺得有點小題大作,畢竟整起事件,我跟我母親認為是我們自己沒注意好,況且對方也挺無辜的,好端端地停車等紅綠燈,卻有人自己跑來撞...好在對方車子的保桿也挺堅固的,半點損傷都沒有。 總之,我的疑問是警察這樣說對嗎?(可以向對方提起過失傷害告訴)依車禍的肇責判定,我是覺得我們自身要負全部的責任,怎可因騎車的人有受傷,開車的人沒事,所以我們就可以告對方? 什麼年代了,警察還在玩『車小、人較吃虧』的遊戲?😩 | |||
報備銷案的警察,不一定是當時處理事故的警察,
既然是銷案,也沒空把資料那麼仔細,
銷案的警察,不確定是怎麼一回事,
但因你母親有受傷,且有叫救護車,一定會有在記錄裡,
所以這位警察才會好心的提醒。
之後,過完了一個年,我母親回警局報備要銷案時,警察杯杯跟她說,可以向對方提起過失傷害告訴😲,我母親覺得有點小題大作,畢竟整起事件,我跟我母親認為是我們自己沒注意好,況且對方也挺無辜的,好端端地停車等紅綠燈,卻有人自己跑來撞...好在對方車子的保桿也挺堅固的,半點損傷都沒有。
總之,我的疑問是警察這樣說對嗎?(可以向對方提起過失傷害告訴)依車禍的肇責判定,我是覺得我們自身要負全部的責任,怎可因騎車的人有受傷,開車的人沒事,所以我們就可以告對方?
什麼年代了,警察還在玩『車小、人較吃虧』的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