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駕車肇事!借車車主須負連帶責任

窮學生(鍵盤車手)(firegl)

2009/04/12 00: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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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7634 IP 250.12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http://chinese.autoblog.com/2009/04/11/car-crash/

有鑑於全國目前的車禍事件頻傳,日前高等法院所召開的法律座談會中,進行了一項新的決議,就是在日後要是無照駕駛,在路上行車倘若發生車禍意外事故,出借交通工具的原車主,亦將共同負責民事賠償責任,且該項決議在法院進行一、二審時,也將具有實質上的約束力。

為保障所有用路人安全,因此交通部研擬出道路安全處罰條例,即便肇事者須負責所有責任,但對於出借交通工具的所有人而言,將車擅自借無照駕駛者,也須與無照駕駛者共同負擔侵權與連帶的民事責任,但若是原車主不知情,就沒有民事責任。因此日後要是把汽車、機車借給無照駕駛的朋友們,可得三思而行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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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則留言

1

私人空間(madison)

2009/04/12 00:2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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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7645 IP 187.11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幹得好 早該這樣了

一堆無照駕駛的年青人 闖了禍 父母親都說我不曉得耶..

肇事者卻因年幼獲得減刑..頂多判個保護管束

受害者與家屬的公道卻不知道在哪裡..

四輪車(1800cc)

2009/04/12 00:3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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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7659 IP 187.11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firegl (鍵盤車手) 所寫
http://chinese.autoblog.com/2009/04/11/car-crash/

有鑑於全國目前的車禍事件頻傳,日前高等法院所召開的法律座談會中,進行了一項新的決議,就是在日後要是無照駕駛,在路上行車倘若發生車禍意外事故,出借交通工具的原車主,亦將共同負責民事賠償責任,且該項決議在法院進行一、二審時,也將具有實質上的約束力。

為保障所有用路人安全,因此交通部研擬出道路安全處罰條例,即便肇事者須負責所有責任,但對於出借交通工具的所有人而言,將車擅自借無照駕駛者,也須與無照駕駛者共同負擔侵權與連帶的民事責任,但若是原車主不知情,就沒有民事責任。因此日後要是把汽車、機車借給無照駕駛的朋友們,可得三思而行囉!



機車也是,記的唸高中時是夜校也是無照,
依學校的說法是體諒學生住的較遠
那現在的學生不就都不能騎😆

雲深不知處(hys0124)

2009/04/12 00:5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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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7673 IP 92.13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且該項決議在法院進行一、二審時,也將具有實質上的約束力。」

那打到三審以上咧???

鼓勵大家多打官司???還是有錢人可以一直上訴的就沒事???

不懂......
Life takes its hues from the color of your mind.

123(tkcrane0428)

2009/04/12 01: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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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7678 IP 90.16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實施法理情
撞死闖紅燈的一毛都不用賠
還要倒賠
也沒法律上責任
這種的比較時在

我愛好人(8015438)

2009/04/12 01:05:07

發文

#967685 IP 75.7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雖然立意甚佳, 為無照駕駛找到一個連坐處份的法條 (想起了法家的重典)

可是吊詭的是: 如果是無照的親人偷開你的車被抓, 那麼你要

1.陪他一起負法律刑責 ?

2.告他偷竊, 自己脫身 ?

看來法律條文的制定真的很難很難! 😌

omia(omia)

2009/04/12 02:4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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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7744 IP 75.7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firegl (鍵盤車手) 所寫
http://chinese.autoblog.com/2009/04/11/car-crash/

有鑑於全國目前的車禍事件頻傳,日前高等法院所召開的法律座談會中,進行了一項新的決議,就是在日後要是無照駕駛,在路上行車倘若發生車禍意外事故,出借交通工具的原車主,亦將共同負責民事賠償責任,且該項決議在法院進行一、二審時,也將具有實質上的約束力。

為保障所有用路人安全,因此交通部研擬出道路安全處罰條例,即便肇事者須負責所有責任,但對於出借交通工具的所有人而言,將車擅自借無照駕駛者,也須與無照駕駛者共同負擔侵權與連帶的民事責任,但若是原車主不知情,就沒有民事責任。因此日後要是把汽車、機車借給無照駕駛的朋友們,可得三思而行囉!


可能發生一種情況,車主登記為家中長輩,小孩把車借給無照駕駛的朋友.
這樣還要負連帶責任嗎? 車主不知情, 出借人不是車主,罰誰呢?😩

太ˉˉˉ保(player553386)

2009/04/12 09:37:13

發文

#967895 IP 75.20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車最好還是不要借人,寧可自己載他去

雷達斌(osmcyupin)

2009/04/12 09: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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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7905 IP 82.24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8015438 (我愛好車) 所寫
雖然立意甚佳, 為無照駕駛找到一個連坐處份的法條 (想起了法家的重典)
可是吊詭的是: 如果是無照的親人偷開你的車被抓, 那麼你要
1.陪他一起負法律刑責 ?
2.告他偷竊, 自己脫身 ?
看來法律條文的制定真的很難很難! 😌

你若沒有給那位親人鑰匙,那他如何把車開走。
如果沒有鑰匙逕自開走,那本來就是偷竊。
如果是擁有你的鑰匙,那問題又回到為何會給他鑰匙這點了。
當政客、商賈以及社會閒達在鼓吹"樂活""環保""救地球"的同時, 我正卑微的在烈日下"揮汗""彎腰""求生存"。 環保是件好事,但環保人士未必是好人。

小葵(jay20051020)

2009/04/12 09:4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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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7907 IP 92.14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車車還是不要借人比較好🙂

感謝分享

雷達斌(osmcyupin)

2009/04/12 09:4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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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7912 IP 82.24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hys0124 (雲深不知處) 所寫
「且該項決議在法院進行一、二審時,也將具有實質上的約束力。」
那打到三審以上咧???
鼓勵大家多打官司???還是有錢人可以一直上訴的就沒事???
不懂......

三審通常不做事實審,只做程序審。
也就是說三審不審判事實的對錯,而是審判程序有無瑕疵或法條引用是否失當,是否濫權違法等事項。
如果明文確立有約束力的話到第三審也沒用。
當政客、商賈以及社會閒達在鼓吹"樂活""環保""救地球"的同時, 我正卑微的在烈日下"揮汗""彎腰""求生存"。 環保是件好事,但環保人士未必是好人。

Server(cmclink)

2009/04/12 09:50:48

發文

#967916 IP 246.23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車子本來就不應該借人的

我愛好人(8015438)

2009/04/12 13:4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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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8151 IP 75.6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osmcyupin (雷達斌) 所寫
回應 8015438 (我愛好車) 所寫
雖然立意甚佳, 為無照駕駛找到一個連坐處份的法條 (想起了法家的重典)
可是吊詭的是: 如果是無照的親人偷開你的車被抓, 那麼你要
1.陪他一起負法律刑責 ?
2.告他偷竊, 自己脫身 ?
看來法律條文的制定真的很難很難! 😌

你若沒有給那位親人鑰匙,那他如何把車開走。
如果沒有鑰匙逕自開走,那本來就是偷竊。
如果是擁有你的鑰匙,那問題又回到為何會給他鑰匙這點了。


每個人的習慣不一樣, 我在家裏時車鑰匙不會收在保險箱裏, 所以家人都是隨手可拿, 相信大多數人都一樣!

雷達斌(osmcyupin)

2009/04/12 18:43:40

發文

#968386 IP 82.24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8015438 (我愛好車) 所寫
回應 osmcyupin (雷達斌) 所寫
回應 8015438 (我愛好車) 所寫
雖然立意甚佳, 為無照駕駛找到一個連坐處份的法條 (想起了法家的重典)
可是吊詭的是: 如果是無照的親人偷開你的車被抓, 那麼你要
1.陪他一起負法律刑責 ?
2.告他偷竊, 自己脫身 ?
看來法律條文的制定真的很難很難! 😌

你若沒有給那位親人鑰匙,那他如何把車開走。
如果沒有鑰匙逕自開走,那本來就是偷竊。
如果是擁有你的鑰匙,那問題又回到為何會給他鑰匙這點了。


每個人的習慣不一樣, 我在家裏時車鑰匙不會收在保險箱裏, 所以家人都是隨手可拿, 相信大多數人都一樣!

確實每個人的習慣不一樣,我也相信沒幾個人會把車鑰匙收在保險箱裡
我揣測大部分的人應該是隨身收在包包或口袋,
既然你有放在家人隨手可得的習慣,而法令又有修該的可能,
要嘛你要約束無照的家人,要嘛你要嘗試感便習慣。
PS我其實懷疑大多數人都把鑰匙放在家人隨手可得的地方
當政客、商賈以及社會閒達在鼓吹"樂活""環保""救地球"的同時, 我正卑微的在烈日下"揮汗""彎腰""求生存"。 環保是件好事,但環保人士未必是好人。

omia(omia)

2009/04/12 19: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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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8417 IP 75.7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個人習慣,我都是把家裡,汽車,機車等鑰匙,一進門就丟在開放式的塑膠盒裏,家人都嘛拿的到.😰

雷達斌(osmcyupin)

2009/04/12 20:32:22

發文

#968471 IP 82.24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8015438 (我愛好車) 所寫
回應 osmcyupin (雷達斌) 所寫
回應 8015438 (我愛好車) 所寫
雖然立意甚佳, 為無照駕駛找到一個連坐處份的法條 (想起了法家的重典)
可是吊詭的是: 如果是無照的親人偷開你的車被抓, 那麼你要
1.陪他一起負法律刑責 ?
2.告他偷竊, 自己脫身 ?
看來法律條文的制定真的很難很難! 😌

你若沒有給那位親人鑰匙,那他如何把車開走。
如果沒有鑰匙逕自開走,那本來就是偷竊。
如果是擁有你的鑰匙,那問題又回到為何會給他鑰匙這點了。


每個人的習慣不一樣, 我在家裏時車鑰匙不會收在保險箱裏, 所以家人都是隨手可拿, 相信大多數人都一樣!

就以現在這法令尚未通過的現實來講,
如果有一天你收到監理站寄來的紅單附上超速照片,照片很明確是你的車,
但你也很明確的知道那時斷你在家裡乖乖上優卡聊天,可是你的家人沒人承認違規的是誰。那麼你要
1.乖乖繳罰單?
2.向監理站申訴不是你開的車叫他們查清楚再開單?
這個例子跟這條法規的差異在於一個金額是以千百元計,另一個是以數十萬乃至於數百萬計。
但精神都是一樣的。
無照駕駛不等於肇事主因。
但在現行法規下你都不擔心家人隨便開你的車如果出事傷了自己,你又何必擔心新的法令下家人開你的車造成你連帶賠錢?
那個家人不會因為新法令的出現,駕駛習慣與技術就忽然變差。如果擔心他出事那現在就該給予現制才是。
PS現在駕照很好考,與其擔心被連座不如輔導他考照。
當政客、商賈以及社會閒達在鼓吹"樂活""環保""救地球"的同時, 我正卑微的在烈日下"揮汗""彎腰""求生存"。 環保是件好事,但環保人士未必是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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