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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adise(shasking)

2009/06/06 13: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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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5810 IP 245.1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是有執法過當的問題 ..
但說實在的...如果我是警察,看到那樣騎車痞痞的,然後闖紅燈又跑給我的追話,被我逮到我也會想先給他一頓粗飽😀

員警可能年輕氣勢,我看一些有資歷的警察對付違規不停的人,都是慢慢的拿出相機,然後卡喳卡喳照個兩張,又若無其事的繼續執勤...而且這個數目,感覺家屬也是有點敲詐的成份在裡面,看準警方息事寧人不敢張揚的心理...就是為了「錢」

向日葵(infra360410)

2009/06/06 13:08:15

發文

#1075820 IP 247.7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cyfcy111 (香蕉裡的芭辣) 所寫
回應 infra360410 (果子狸) 所寫
回應 6300 (㊣愛錢碧㊣) 所寫
又傳出警界醜聞!台北縣三重一名員警持警棍,毆打闖紅燈的騎士,警方第一時間非但不認錯,還找對方以30萬元私了,企圖掩蓋暴行。


消息曝光後,民代強烈質疑,原本不認錯的警方,最後終於坦承錯誤鞠躬道歉,除了三重警分局長和厚德派出所長遭到處分外,打人的員警,被依傷害罪移送法辦。


陳姓民眾6月1日因為闖紅燈,被警察逼到死巷中,沒想到警察竟然拿出警棍對他猛打,監視器還拍到被打的民眾衝出小巷子求救,脫下沾滿血跡的上衣,在巷口不知所措。


第一時間議員質疑有問題,警察局長還不肯承認,男子被打得渾身是血,沒想到事後警方竟然想花錢消災,找來男子的父親,拿30萬元私了。


家長畏懼警方權勢,還一度配合警方說謊,家屬也配合警方掩蓋事實,最後眼看紙包不住火,警局晚間裁緊急說明,認錯道歉。


雖然道了歉,三重分局長因此被記兩次申誡,員警隸屬的厚德派出所長被記小過一支,打人的員警被移送法辦。


派出所裡氣氛低迷,同事坦言打人的員警太魯莽,只是長官沒照規定處理,竟然想花錢消災,這樣的人民保母,實在讓人很難信服。


媒體一面倒指責該員警的不是,闖紅燈又逃逸的騎士完全被忽略其犯行。各位大大覺得呢

第一
闖紅燈固然不對需要受罰這無庸置疑
但警察有必要使用警棍歐人致傷??
警察當下覺得有人身受到威脅嗎
如果只是因為業績這個更可惡
我想請問的是
現在小老百姓生活周遭治安很好嗎??
好到警察可以有多餘或更多的心力來取締交通違規嗎??

第二
家屬接受合解的處理方式有暇疵
但我想沒有必要先以動機論甚至陰謀論來評斷家屬接受私下合解的處理方式
公部門若動用各種型式的國家機器對民眾施壓
先問問自己是否受的了??

第三
若警方覺得自己的執勤得當
應該要振振有辭的為自己的行為辯護
何必第一時間否認?
又何必私下合解尋求私了??
之後又何必道歉呢???

第四
再一次強調
任何事都有比例原則存在(否則用大砲打小鳥各位覺的合理嗎?)
警方執勤有他的程序跟處理原則
如果握有公權力的人使用不當
或蓄意讓自己的權力刻意放大而民眾卻不自知甚至默許
讓日後倒楣受傷的只是小老百姓
只是現在沒有發生在自己身上而覺得無所謂

很多人看事情
不用更多面向去思考事情背後所延伸出的問題
總是先以自己的好惡把人二分法
先是一副義憤填膺
一副正義凜然的指責新聞事件者的不對
一副別人的小孩死不完的嘴臉
等到那一天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
又是一副嘴臉
這個就是現在台灣無法進步的亂象



如果是發生在我身上.我不敢出聲.

我身旁的親戚朋友.或許會很忿忿不平.但是跑給警察追.抓到備扁也是活該.

至於我父母會覺得很丟臉.不要說和解金.就練醫藥費.都不敢要



就是因為社會太亂.所以要有一些敢衝敢拼的警察.

我覺得現今的社會對好人沒啥保障.

反而是對一些違非作歹的人.比善良的老百姓有保障.

台灣社會無法進步.責任不再警察.警察首要工作就是打擊犯罪.除暴安良

如果警察上面2點都做不到的話.哪要警察幹嘛????








所以你言下之意是若是你發生在你身上
即便你被粗暴不合理對待你父母也覺的合情合理囉
(一碼歸一碼吧
違規是一件事不對
但無法掩飾警察執勤過當的不合理吧)
那請教一下
對於中南美洲或社會比較落後的國家還盛行的私刑制度
你也覺得合理囉

搞不懂
就算闖個紅燈就會讓你父母矇羞
我只能肯定你的家教甚嚴
調教出聖人出來了
而且肯定你從懂事至今仍沒有犯過錯
希望可以繼續保持

再者
"因為社會太亂.所以要有一些敢衝敢拼的警察."
需要敢衝敢拼的警察這點非常讚同
但請在合法與規範之下執行勤務
(剛剛已有大大把警察職行勤務要件與細則交待很清楚了)
否則說一句不客氣的
不按照程序執行公務
跟一般地痞牛氓有什麼差別

台灣現今社會對好人沒什麼保障最大的問題在於
立法從嚴執法從寬
甚至判刑確定的受刑人太有人權
(光是放寬假釋條件標準這個就很有爭議了)

今天沒有人去說警察取締違規這件事不對
而是處理的手段跟事後處理的心態有問題
麻煩請就事情的本質看清楚而不是靠感覺來發言
謝謝

呸呸(welly.shih)

2009/06/06 13:11:32

發文

#1075825 IP 90.16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cyfcy111 (香蕉裡的芭辣) 所寫
闖紅燈還跑給警察追.根本就是白目.順便調查他是不是"心虛"才會跑

如果今天遇到的是行車糾紛.被對方追到一樣會被打.但是他應該會變乖.

個人不認同警察打人.(換成是我.我也會扁他).

但是像這麼拼的警察不錯.希望不會對他的警察生崖有太大的引響)






+1,現在願意這樣拼命狂追歹徒的警察已經不多了

雷德幻象(hyoga1974)

2009/06/06 13:13:16

發文

#1075826 IP 92.12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6300 (㊣愛錢碧㊣) 所寫
又傳出警界醜聞!台北縣三重一名員警持警棍,毆打闖紅燈的騎士,警方第一時間非但不認錯,還找對方以30萬元私了,企圖掩蓋暴行。


消息曝光後,民代強烈質疑,原本不認錯的警方,最後終於坦承錯誤鞠躬道歉,除了三重警分局長和厚德派出所長遭到處分外,打人的員警,被依傷害罪移送法辦。


陳姓民眾6月1日因為闖紅燈,被警察逼到死巷中,沒想到警察竟然拿出警棍對他猛打,監視器還拍到被打的民眾衝出小巷子求救,脫下沾滿血跡的上衣,在巷口不知所措。


第一時間議員質疑有問題,警察局長還不肯承認,男子被打得渾身是血,沒想到事後警方竟然想花錢消災,找來男子的父親,拿30萬元私了。


家長畏懼警方權勢,還一度配合警方說謊,家屬也配合警方掩蓋事實,最後眼看紙包不住火,警局晚間裁緊急說明,認錯道歉。


雖然道了歉,三重分局長因此被記兩次申誡,員警隸屬的厚德派出所長被記小過一支,打人的員警被移送法辦。


派出所裡氣氛低迷,同事坦言打人的員警太魯莽,只是長官沒照規定處理,竟然想花錢消災,這樣的人民保母,實在讓人很難信服。


媒體一面倒指責該員警的不是,闖紅燈又逃逸的騎士完全被忽略其犯行。各位大大覺得呢


闖紅燈是不對!但是警察打人本來就不應該,公權力不是這樣用的........
若將富貴比貧賤,一在平地一在天。 若將貧賤比車馬,他得驅馳我得閒。

凹滴(kevin9069)

2009/06/06 13:51:31

發文

#1075891 IP 187.11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akiraxpvista (EVO) 所寫
回應 cyfcy111 (香蕉裡的芭辣) 所寫
闖紅燈還跑給警察追.根本就是白目.順便調查他是不是"心虛"才會跑

如果今天遇到的是行車糾紛.被對方追到一樣會被打.但是他應該會變乖.

個人不認同警察打人.(換成是我.我也會扁他).

但是像這麼拼的警察不錯.希望不會對他的警察生崖有太大的引響)






下次大家如果有違規甚至是違法~~
也記得要跑給警察追~~
搞不好會有另外的收獲~~
這種情況在美國應該早就被警察拿槍打死了吧~~
捉到扁一頓也是正常~~
台灣的記者更是低水準~~
自己也不是法官~~不了解實際發生經過~~
就要求警察道歉~~
干脆改行去當法官算了~~
我想台灣的教育真的徹底的失敗~~
而且價值觀真是被扭曲的很嚴重~~😩

+1,看電視常看到美國警察對反抗的民眾痛毆
台灣的記者只是一群白痴
台灣的警察真的很慘
抱怨警察執法不力的時候
也許自己就是造成這種後果的人
雖然我也不喜歡警察,但對這種人一定要給教訓

BIGBIGBEAR(8021111)

2009/06/06 13:52:51

發文

#1075897 IP 91.8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1.闖紅燈的人我們應該尊重,
那其他人的用路安全,
他有沒有尊重?
2.小弟遇過亂開單的壞警察,
但仍支持警方,
不要對壞人太客氣.
大家都不在現場,
怎麼知道當時情況如何?
說不定警察已覺得自身安全受到威脅.
3.如果他闖紅燈停下來,
警察一定也會客氣的將罰單交到他手上.
如果乖乖停下,
警察還打人,
那才是流氓警察.

BIGBIGBEAR(8021111)

2009/06/06 14:02:41

發文

#1075917 IP 187.12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shasking (Paradise) 所寫

員警可能年輕氣勢,我看一些有資歷的警察對付違規不停的人,都是慢慢的拿出相機,然後卡喳卡喳照個兩張,又若無其事的繼續執勤...而且這個數目,感覺家屬也是有點敲詐的成份在裡面,看準警方息事寧人不敢張揚的心理...就是為了「錢」

請警察遇到銀行搶匪,
卡喳卡喳照個兩張,
請搶匪扮個最帥的 POSE,
然後若無其事的繼續執勤...

吃七星喝七喜(shymimg16)

2009/06/06 14:03:24

發文

#1075919 IP 35.2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rtk777 (我也要我也要) 所寫
回應 bigfish01 (大魚) 所寫
警察大人因為看到闖紅燈就逃逸,追老半天以為有收獲 ( 攜毒, 竊盜 ,通緝犯 )

結果槓龜...只是個上車不想補票的傢伙, 疲憊 失望 悲憤之餘.出手重了點.

又極帶賽被錄到. 事後還肯付30萬和解還算ok, 感覺不是那麼壞啦.

警察也是人啊, 一樣會有情緒的.


被打的人也有情緒
既是攜帶武器執法公務人員
應有更高的情緒管理能力
否則
也只是合法帶槍的有牌流氓罷了😌

說的好
沒錯現在的警察EQ很差
沒幾個是那種EQ好的
所以警察素質本身就該加強...
有槍了不起?
犯人頂嘴就打?
人家找人關說
就縮的要命
😝😝
我只是個愛LDS的讀書人 IO~你等我 雙車庫~你等我

全(gere640411)

2009/06/06 14:03:35

發文

#1075920 IP 94.15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闖紅燈就是民眾錯在先;不過,警方的情緒管理課程要檢討;
若真的遇到能打的,警方不見得不會被奪槍.....
所以,請這些執法人員一定要有EQ,站在法律的天枰上,
警察代表的是伸張正義,不是私刑,若這種警察充斥,
臺灣充其量也不過是第三世界國家.😰
T-MAX 不夠 V-MAX 才是目標

台八子(yuanberg)

2009/06/06 14:16:57

發文

#1075953 IP 253.23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6300 (㊣愛錢碧㊣) 所寫
又傳出警界醜聞!台北縣三重一名員警持警棍,毆打闖紅燈的騎士,警方第一時間非但不認錯,還找對方以30萬元私了,企圖掩蓋暴行。


消息曝光後,民代強烈質疑,原本不認錯的警方,最後終於坦承錯誤鞠躬道歉,除了三重警分局長和厚德派出所長遭到處分外,打人的員警,被依傷害罪移送法辦。


陳姓民眾6月1日因為闖紅燈,被警察逼到死巷中,沒想到警察竟然拿出警棍對他猛打,監視器還拍到被打的民眾衝出小巷子求救,脫下沾滿血跡的上衣,在巷口不知所措。


第一時間議員質疑有問題,警察局長還不肯承認,男子被打得渾身是血,沒想到事後警方竟然想花錢消災,找來男子的父親,拿30萬元私了。


家長畏懼警方權勢,還一度配合警方說謊,家屬也配合警方掩蓋事實,最後眼看紙包不住火,警局晚間裁緊急說明,認錯道歉。


雖然道了歉,三重分局長因此被記兩次申誡,員警隸屬的厚德派出所長被記小過一支,打人的員警被移送法辦。


派出所裡氣氛低迷,同事坦言打人的員警太魯莽,只是長官沒照規定處理,竟然想花錢消災,這樣的人民保母,實在讓人很難信服。


媒體一面倒指責該員警的不是,闖紅燈又逃逸的騎士完全被忽略其犯行。各位大大覺得呢


打得好, 打得妙, 打得聒聒叫

請問闖紅燈的學生是甚麼貨色????????????

HWA(lee5751)

2009/06/06 14:24:34

發文

#1075979 IP 92.13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闖紅燈逃跑, 被逮到就可以將他痛打一頓嗎? 可以加重他的罰款或加妨害公務處理.
那認何人闖紅燈逃跑把他打死也是應該喽? 😵
最愛騎車!!!

HWA(lee5751)

2009/06/06 14:25:00

發文

#1075980 IP 92.13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lee5751 (Hwa) 所寫
闖紅燈逃跑, 被逮到就可以將他痛打一頓嗎? 可以加重他的罰款或加妨害公務處理.
那任何人闖紅燈逃跑把他打死也是應該喽? 😵
最愛騎車!!!

Paradise(shasking)

2009/06/06 14:30:38

發文

#1075997 IP 245.1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8021111 (bigbear) 所寫
回應 shasking (Paradise) 所寫

員警可能年輕氣勢,我看一些有資歷的警察對付違規不停的人,都是慢慢的拿出相機,然後卡喳卡喳照個兩張,又若無其事的繼續執勤...而且這個數目,感覺家屬也是有點敲詐的成份在裡面,看準警方息事寧人不敢張揚的心理...就是為了「錢」

請警察遇到銀行搶匪,
卡喳卡喳照個兩張,
請搶匪扮個最帥的 POSE,
然後若無其事的繼續執勤...


我文中指的對象,好像不是銀行搶匪吧
不需擴大解讀吧

BIGBIGBEAR(8021111)

2009/06/06 14:37:42

發文

#1076014 IP 82.20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最近女王開 TERCEL 被闖紅燈阿伯撞上,
阿伯騎機車有些擦傷,
倒是她飽受驚嚇.
兩個車門加上後葉子板凹陷,
任何人都不會相信這只是機車撞的.

阿伯想狡辯,
說女王闖紅燈,
還說他有心臟病等問題.
還好有好心人作證,
警察作完記錄後結案,
修理費一萬多也自行吸收.
不和阿伯計較,
希望他平安,
不再闖紅燈.
(如果撞上行人,
真的不死也半條命.)

魚肝油(mgokuku)

2009/06/06 14:47:22

發文

#1076035 IP 92.13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BIGBIGBEAR(8021111)

2009/06/06 14:56:51

發文

#1076069 IP 91.8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mgokuku (走過路過不要錯過) 所寫
看看國外的警察是怎麼揍人的...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6BsZUuZmr4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bSwITK4jjQ&feature=related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joXkK1lje4&feature=related

😲


美國槍械犯濫,
警察凶一點才活的下去.
只是影片中,
這些真的是流氓警察!!!
並且聽說白人警察對有色人種更...

魚肝油(mgokuku)

2009/06/06 14:57:38

發文

#1076071 IP 92.13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這個更厲害...

先衝撞警察...接著翻車了...結果被圍毆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3Ebuu5NN-jY

然後警察都被開除了

http://news.sina.com/105-000-102-105/2009-05-20/2351584883.html

😲

風動幡動心動(jchlan9)

2009/06/06 15:01:20

發文

#1076085 IP 35.1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這是法律上比例原則的問題
也是人權的問題
闖紅燈 只要在不危及當事人、執勤警察及相關用路人、交通工具和建築物
可以追逐攔下 當然前提如果能夠由警察逕行違規告發最好
如果在無法逕行違規告發開單之下 在追逐過程中不要危及違規之人
更不可以傷及無辜的過路人 在攔截下來之後 再予以加重違規告發
假設違規之人不服並有危及警察生命安全時 警察可以當場制服上銬
到這裡就可以了
如果警察被嗆而懷恨在心對違規之人(不是違法喔,就算違法也不可以)
加以毆打暴行 這是明顯違法行為 公報私仇 在民主國家對警察權限規定非常具體明確
就怕警察變成有牌照的武裝流氓 那是非常可怕的
除了極權國家、警察國家、共產國家
很少會有警察這樣蠻幹的 之前新聞報導美國、澳洲警察在盤查可疑民眾時
在民眾已經按照警察要求趴在警車引擎蓋上 或趴在地上已經無反抗能力時
該些警察竟然為歐那些民眾 或踹 或踢 或用警棍毆打
被附近民眾錄影告發後
都被依法記過解職 而且受到司法審判 最後都去監獄報到了 下場會很慘
該吃飯的時候吃飯,該睡覺的時候睡覺。

BIGBIGBEAR(8021111)

2009/06/06 15:23:50

發文

#1076157 IP 187.12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jchlan9 (風中平穩的極速) 所寫
這是法律上比例原則的問題
也是人權的問題
闖紅燈 只要在不危及當事人、執勤警察及相關用路人、交通工具和建築物
可以追逐攔下 當然前提如果能夠由警察逕行違規告發最好
如果在無法逕行違規告發開單之下 在追逐過程中不要危及違規之人
更不可以傷及無辜的過路人 在攔截下來之後 再予以加重違規告發
假設違規之人不服並有危及警察生命安全時 警察可以當場制服上銬
到這裡就可以了
如果警察被嗆而懷恨在心對違規之人(不是違法喔,就算違法也不可以)
加以毆打暴行 這是明顯違法行為 公報私仇 在民主國家對警察權限規定非常具體明確
就怕警察變成有牌照的武裝流氓 那是非常可怕的
除了極權國家、警察國家、共產國家
很少會有警察這樣蠻幹的 之前新聞報導美國、澳洲警察在盤查可疑民眾時
在民眾已經按照警察要求趴在警車引擎蓋上 或趴在地上已經無反抗能力時
該些警察竟然為歐那些民眾 或踹 或踢 或用警棍毆打
被附近民眾錄影告發後
都被依法記過解職 而且受到司法審判 最後都去監獄報到了 下場會很慘


回答的不錯.
只是在追逐過程中,
不要危及違規人及路人,
是高難度.(台灣人多車多)

記得以前和朋友談酒駕重罰問題.
朋友說:喝杯小酒也要罰那麼重,太過份了.
但對被酒駕撞死者的家屬而言,
再重的懲罰,
再多的道歉,
都換不回死者的生命了.

風動幡動心動(jchlan9)

2009/06/06 15:46:36

發文

#1076246 IP 35.1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8021111 (bigbear) 所寫
回應 jchlan9 (風中平穩的極速) 所寫
這是法律上比例原則的問題
也是人權的問題
闖紅燈 只要在不危及當事人、執勤警察及相關用路人、交通工具和建築物
可以追逐攔下 當然前提如果能夠由警察逕行違規告發最好
如果在無法逕行違規告發開單之下 在追逐過程中不要危及違規之人
更不可以傷及無辜的過路人 在攔截下來之後 再予以加重違規告發
假設違規之人不服並有危及警察生命安全時 警察可以當場制服上銬
到這裡就可以了
如果警察被嗆而懷恨在心對違規之人(不是違法喔,就算違法也不可以)
加以毆打暴行 這是明顯違法行為 公報私仇 在民主國家對警察權限規定非常具體明確
就怕警察變成有牌照的武裝流氓 那是非常可怕的
除了極權國家、警察國家、共產國家
很少會有警察這樣蠻幹的 之前新聞報導美國、澳洲警察在盤查可疑民眾時
在民眾已經按照警察要求趴在警車引擎蓋上 或趴在地上已經無反抗能力時
該些警察竟然為歐那些民眾 或踹 或踢 或用警棍毆打
被附近民眾錄影告發後
都被依法記過解職 而且受到司法審判 最後都去監獄報到了 下場會很慘


回答的不錯.
只是在追逐過程中,
不要危及違規人及路人,
是高難度.(台灣人多車多)

記得以前和朋友談酒駕重罰問題.
朋友說:喝杯小酒也要罰那麼重,太過份了.
但對被酒駕撞死者的家屬而言,
再重的懲罰,
再多的道歉,
都換不回死者的生命了.

如果會危及路人
那警察就不應該追
否則很可能發生為了抓交通違規而警車追逐時卻撞死路人
這時候警察會被公幹的
因此警察的素養和情緒管理是很重要的
許多網友似乎激情過了頭
將闖紅燈的交通違規看成、或說成歹徒、壞人
我相信在你我週遭經常會看到交通違規的人
可能是家人、朋友、同事、親戚甚至是自己
交通違規不是違法
除非惡行重大的公共危險罪 否則在法律上都是違規而已
如果因為如此而肇事 就依肇事的程度和違規嚴重性依比例加重處罰
如果不依法行事 而依賴個人的好惡情緒
那哪一天某個值勤的警察心情很差 剛好又看到最討厭的那一種人闖紅燈
會不會一時火大 開槍射擊 出事時再辯稱該嫌犯(明明是違規而以)疑似攜帶槍械
不服從制止命令而企圖衝撞執勤警察 所以警察在自衛情形下才開槍射擊
這不是不可能發生的事喔 在台灣在其他國家都發生過喔
該吃飯的時候吃飯,該睡覺的時候睡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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