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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居熊(b51turtle)

2012/03/02 13:39:02

發文

#4086038 IP 187.12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網路上有人說好有人說壞

真正有開過大蟒以及Camry的人有多少??😩

單論駕駛時的爽度 ECO莽在同級車應無對手😍

Camry卻是一台稱職且二手極有價的家庭房車😊

訴求本來就不同😌

只能說福特要在中高階市場打破神車魔咒...........

很有的拼啦😰

前往討論:轉01 ~ MONDEO二月掛牌數....99台@@


家居熊(b51turtle)

2011/10/27 13: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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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16313 IP 187.12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完全支持警察執行公權力

也認同逃跑受傷算自作自受

但腦袋中怎麼就不由自主的浮起...........................

翁奇楠命案中三個躲在沙發後的警察😰😰

前往討論:[轉貼] 員警當街攔機車 騎士車禍2重傷


家居熊(b51turtle)

2011/10/05 15: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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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5486 IP 187.12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佔位置先........😆
MC失調的週經文又來啦
前往討論:龜車請駛離內線車道


家居熊(b51turtle)

2011/09/28 14:4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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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5750 IP 187.12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enbanc (en banc) 所寫
這種粗的麵條很吸引人


老德記的麵比較細

要吃粗的 請往前走20步

同一個老闆開的"銀記"
前往討論:台北。老德記


家居熊(b51turtle)

2011/09/26 1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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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9401 IP 187.12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d9047701 (衛生棉花糖) 所寫
至少看個照片才知道能價位在哪😀


http://kamill.pixnet.net/blog/post/80486677-%E5%A4%A7%E5%AD%B8%E7%94%9F%E4%BA%86%E6%B2%92--%E5%8F%B2%E4%B8%8A%E6%9C%80%E5%A4%A7%E7%9A%84%E7%BE%8E%E7%85%A7%E9%A8%99%E5%B1%80---%E5%B0%8F%E8%82%86%E7%94%B7%E8%AE%8A

千萬不要看照片議價啊 有圖不一定有真相😩
前往討論:情侶爭執分手費 女拿性關係次數換算


家居熊(b51turtle)

2011/09/21 18: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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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7604 IP 187.12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kevinni (niba) 所寫
條文是死的, 解讀也是死的, 高公局的解釋根本不可行, 但又只能這樣回答
我看來像拿石頭砸自己的腳
就算你的表是NASA無敵精準, 還要你有台無敵定速車, 無論上下坡都不會差1公里
否則, 你的車就不能一直走在內線
多一公里超速, 少ㄧ公里沒達最高速
這也就是你絕看不到開102的被罰龜車, 開118的被罰超速
執法上已經考量進去可行性與合理性了

高公局廣告勿占內車道是宣導, 是理性道德勸說
就像捷運公司宣導禮讓老弱婦孺般, 你沒讓也沒法可罰你, 但是別人會看不起你
跟法律是兩回事, 怎麼這麼多人一直混為一談

法律與道德是兩條平行線...但, 哪個在上?
你用哪個檢視自己的行為?




慘就慘在道德可以隨人解釋

守法是不是一種道德 我相信是

前面有人說"我超速不影響別人......." 是不是符合道德 我看..............有爭議

好像有句話說"我完全反對你的言論 但是我絕對尊重你發言的權利"(大意是這樣啦😀)

我討厭龜車(非常 真的😠) 但是我尊重他們依法行使的權利

前往討論:關於高速公路行駛內線-不要再誤導大家


家居熊(b51turtle)

2011/09/21 15:25:06

發文

#3727267 IP 187.12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qqq2011 (QQQ2011) 所寫
回應 b51turtle (家居熊) 所寫

回應 qqq2011 (QQQ2011) 所寫
................
您所謂「做到最低標準的人 (硬龜) 」,其實不但「缺德」、也「不守法」!
因為法律的規定是這樣: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 8 條第 3 款:
「三、內側車道超車道。但小型車於 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 最高速限 行駛於內側車道。」


第一 由版主所示及前兩天有人轉貼高公局的公文(抱歉 我假設他們沒有偽造)
高公局都承認沒有違法了 還有誰的解釋權高過於高公局嗎

第二 就算你認定(自行認定)硬龜違法 所以就來五十步笑百步嗎?



您所謂「五十步笑百步」是什麼意思?您憑什麼認定小弟是「超速一族」??

如您所說,「高公局的解釋權最高」,好,
那我們就再來看一次「高公局」的宣示:







請注意上圖中,被我用紅色框框 high-lighted 的文字:

國道高速公路局 關心您」

「2. 非超車時請勿佔用內側車道

Keep right unless overtaking」(請保持靠右行駛,除非要進行超車)




呵呵 您要拿一張宣傳海報來解釋法條

而棄公文及網站的法令解釋於不顧😩

我仍尊重您的選擇

也衷心期望您能將硬龜趕離內線

畢竟我也很討厭硬龜..............😵


前往討論:關於高速公路行駛內線-不要再誤導大家


家居熊(b51turtle)

2011/09/21 14:41:55

發文

#3727131 IP 187.12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qqq2011 (QQQ2011) 所寫
回應 b51turtle (家居熊) 所寫
" 法律是最低標準 ".......說的好啊
但是怎麼會有連最低標準都做不到的人(超速)
居然批評好歹做到最低標準的人(硬龜)
還說的理直氣壯..................😊
我也覺得龜車是令人反感(尤其佔內線.......真tmd)
但是尊重法律更是基本中的基本吧😩
要知道 惡法亦法啊
連法律都不尊重跟人家講道德.................


上述說法,似是而非 ! 😌

您所謂「做到最低標準的人 (硬龜) 」,其實不但「缺德」、也「不守法」!
因為法律的規定是這樣: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 8 條第 3 款:
「三、內側車道超車道。但小型車於 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 最高速限 行駛於內側車道。」



第一 由版主所示及前兩天有人轉貼高公局的公文(抱歉 我假設他們沒有偽造)
高公局都承認沒有違法了 還有誰的解釋權高過於高公局嗎

第二 就算你認定(自行認定)硬龜違法 所以就來五十步笑百步嗎?

第三 快樂表不是車主的錯 是車廠的錯 是檢驗單位的錯 當車主看著
他的時速表確實為最高速時 只要沒有改裝 何錯之有 這就是
為何舉發超速會比限速高 因為測速槍跟時速表都有公差 不能由
車主承擔

第四 我超討厭擋在內線的硬龜 但是我尊重法律及執法單位
不會在執法單位裁決之後再來輸不起講道德

最後 .......................拜託內線的硬龜 賞條路走吧😭
前往討論:關於高速公路行駛內線-不要再誤導大家


家居熊(b51turtle)

2011/09/21 13:05:30

發文

#3726865 IP 187.12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法律是最低標準".......說的好啊

但是怎麼會有連最低標準都做不到的人(超速)

居然批評好歹做到最低標準的人(硬龜)

還說的理直氣壯..................😊

我也覺得龜車是令人反感(尤其佔內線.......真tmd)

但是尊重法律更是基本中的基本吧😩

要知道 惡法亦法啊

連法律都不尊重跟人家講道德.................

前往討論:關於高速公路行駛內線-不要再誤導大家


家居熊(b51turtle)

2011/07/14 20:2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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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0569 IP 187.12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robin222 (梅伊芙川) 所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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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b51turtle (家居熊) 所寫
回應 robin222 (梅伊芙川) 所寫
回應 nn (Dr. N) 所寫
支持您,
其實我看了您的網誌後覺得您有時候處理事情的方式會另人火大,
尤其是花了一堆錢請人然後還受了一堆悶虧看在我們這些窮人的眼裡會更加火大,
有些事情不是針對您個人,而是針對您和僱員的關係及花錢的方式,
對賓士來講您是小蝦米,但對一般民眾來講您也算是條小鯨魚了,
看到您處理的如此無力,一般民眾該怎麼辨…所以愈看愈火大…
會吵的小孩有糖吃的定義看起來應該是為反對而反對而提出的…那個不用理他,
不過卻讓我想到,您有足夠的能力可以要糖吃,有一堆人連吵的能力都沒有,
還沒吵就被壓死了…因此才會養出那麼肥的鯨魚,
加油~多砍些鯨魚肉回家當沙西米吧~🙂


為反對而反對向來就不是我的風格
再說我也沒反對什麼
消費者權益受損極力爭取是天經地義的事
我有什麼好反對的
我是說不要把私人恩怨包裝成公理正義
因為私人恩怨始終是私人恩怨


原來消費者爭取權益算是私人恩怨😌
那前一陣子塑化劑事件也不過就是很多的私人恩怨罷了😩



謝謝你舉出為反對而反對的最佳例證
兩件事能類比嗎

反正公不公義
私不私人恩怨
類不類比
都是由您自行定義的 不是嗎😰


當然不是
版主的車跟你無關
塑化劑跟你有關
你能否認嗎?


你由哪裡確定我不開賓士車啊


我也不想講太難聽的話
不過既然你問了這樣的問題
我只好不得已的回答你
你的賓士車是你的賓士車
她的賓士車是她的賓士車
你的賓士車如果發生一樣的事
她自己的錢拿到了 不會理你的
為什麼要幫你爭取權益
又不是她的賓士車


另外 您說這話不算難聽

只是您的心態比較難看而以啦

學學其他網友 放開心胸為樓主加油或祝福就可以啦
前往討論:舒姜.瑪琳回應支持我的格友。


家居熊(b51turtle)

2011/07/14 20:22:22

發文

#3540552 IP 187.12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robin222 (梅伊芙川) 所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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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您,
其實我看了您的網誌後覺得您有時候處理事情的方式會另人火大,
尤其是花了一堆錢請人然後還受了一堆悶虧看在我們這些窮人的眼裡會更加火大,
有些事情不是針對您個人,而是針對您和僱員的關係及花錢的方式,
對賓士來講您是小蝦米,但對一般民眾來講您也算是條小鯨魚了,
看到您處理的如此無力,一般民眾該怎麼辨…所以愈看愈火大…
會吵的小孩有糖吃的定義看起來應該是為反對而反對而提出的…那個不用理他,
不過卻讓我想到,您有足夠的能力可以要糖吃,有一堆人連吵的能力都沒有,
還沒吵就被壓死了…因此才會養出那麼肥的鯨魚,
加油~多砍些鯨魚肉回家當沙西米吧~🙂


為反對而反對向來就不是我的風格
再說我也沒反對什麼
消費者權益受損極力爭取是天經地義的事
我有什麼好反對的
我是說不要把私人恩怨包裝成公理正義
因為私人恩怨始終是私人恩怨


原來消費者爭取權益算是私人恩怨😌
那前一陣子塑化劑事件也不過就是很多的私人恩怨罷了😩



謝謝你舉出為反對而反對的最佳例證
兩件事能類比嗎

反正公不公義
私不私人恩怨
類不類比
都是由您自行定義的 不是嗎😰


當然不是
版主的車跟你無關
塑化劑跟你有關
你能否認嗎?


你由哪裡確定我不開賓士車啊


我也不想講太難聽的話
不過既然你問了這樣的問題
我只好不得已的回答你
你的賓士車是你的賓士車
她的賓士車是她的賓士車
你的賓士車如果發生一樣的事
她自己的錢拿到了 不會理你的
為什麼要幫你爭取權益
又不是她的賓士車


說你喜歡自以為是你又不相信😵

1.萬一我或其他車主的車出問題 這就是一個案例可供依循
2.有其他人想買賓士 可以作為參考

怎麼會跟其他人無關
前往討論:舒姜.瑪琳回應支持我的格友。


家居熊(b51turtle)

2011/07/14 20:05:23

發文

#3540517 IP 187.12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robin222 (梅伊芙川) 所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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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robin222 (梅伊芙川) 所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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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robin222 (梅伊芙川) 所寫
回應 nn (Dr. N) 所寫
支持您,
其實我看了您的網誌後覺得您有時候處理事情的方式會另人火大,
尤其是花了一堆錢請人然後還受了一堆悶虧看在我們這些窮人的眼裡會更加火大,
有些事情不是針對您個人,而是針對您和僱員的關係及花錢的方式,
對賓士來講您是小蝦米,但對一般民眾來講您也算是條小鯨魚了,
看到您處理的如此無力,一般民眾該怎麼辨…所以愈看愈火大…
會吵的小孩有糖吃的定義看起來應該是為反對而反對而提出的…那個不用理他,
不過卻讓我想到,您有足夠的能力可以要糖吃,有一堆人連吵的能力都沒有,
還沒吵就被壓死了…因此才會養出那麼肥的鯨魚,
加油~多砍些鯨魚肉回家當沙西米吧~🙂


為反對而反對向來就不是我的風格
再說我也沒反對什麼
消費者權益受損極力爭取是天經地義的事
我有什麼好反對的
我是說不要把私人恩怨包裝成公理正義
因為私人恩怨始終是私人恩怨


原來消費者爭取權益算是私人恩怨😌
那前一陣子塑化劑事件也不過就是很多的私人恩怨罷了😩



謝謝你舉出為反對而反對的最佳例證
兩件事能類比嗎

反正公不公義
私不私人恩怨
類不類比
都是由您自行定義的 不是嗎😰


當然不是
版主的車跟你無關
塑化劑跟你有關
你能否認嗎?


你由哪裡確定我不開賓士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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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居熊(b51turtle)

2011/07/14 20:04:30

發文

#3540515 IP 187.12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哈哈 離題了

其實我是要說 加油😇
前往討論:舒姜.瑪琳回應支持我的格友。


家居熊(b51turtle)

2011/07/14 20:01:47

發文

#3540511 IP 187.12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robin222 (梅伊芙川) 所寫
回應 b51turtle (家居熊) 所寫
回應 robin222 (梅伊芙川) 所寫
回應 nn (Dr. N) 所寫
支持您,
其實我看了您的網誌後覺得您有時候處理事情的方式會另人火大,
尤其是花了一堆錢請人然後還受了一堆悶虧看在我們這些窮人的眼裡會更加火大,
有些事情不是針對您個人,而是針對您和僱員的關係及花錢的方式,
對賓士來講您是小蝦米,但對一般民眾來講您也算是條小鯨魚了,
看到您處理的如此無力,一般民眾該怎麼辨…所以愈看愈火大…
會吵的小孩有糖吃的定義看起來應該是為反對而反對而提出的…那個不用理他,
不過卻讓我想到,您有足夠的能力可以要糖吃,有一堆人連吵的能力都沒有,
還沒吵就被壓死了…因此才會養出那麼肥的鯨魚,
加油~多砍些鯨魚肉回家當沙西米吧~🙂


為反對而反對向來就不是我的風格
再說我也沒反對什麼
消費者權益受損極力爭取是天經地義的事
我有什麼好反對的
我是說不要把私人恩怨包裝成公理正義
因為私人恩怨始終是私人恩怨


原來消費者爭取權益算是私人恩怨😌
那前一陣子塑化劑事件也不過就是很多的私人恩怨罷了😩



謝謝你舉出為反對而反對的最佳例證
兩件事能類比嗎

反正公不公義
私不私人恩怨
類不類比
都是由您自行定義的 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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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居熊(b51turtle)

2011/07/14 19:51:23

發文

#3540484 IP 187.12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robin222 (梅伊芙川) 所寫
回應 nn (Dr. N) 所寫
支持您,
其實我看了您的網誌後覺得您有時候處理事情的方式會另人火大,
尤其是花了一堆錢請人然後還受了一堆悶虧看在我們這些窮人的眼裡會更加火大,
有些事情不是針對您個人,而是針對您和僱員的關係及花錢的方式,
對賓士來講您是小蝦米,但對一般民眾來講您也算是條小鯨魚了,
看到您處理的如此無力,一般民眾該怎麼辨…所以愈看愈火大…
會吵的小孩有糖吃的定義看起來應該是為反對而反對而提出的…那個不用理他,
不過卻讓我想到,您有足夠的能力可以要糖吃,有一堆人連吵的能力都沒有,
還沒吵就被壓死了…因此才會養出那麼肥的鯨魚,
加油~多砍些鯨魚肉回家當沙西米吧~🙂


為反對而反對向來就不是我的風格
再說我也沒反對什麼
消費者權益受損極力爭取是天經地義的事
我有什麼好反對的
我是說不要把私人恩怨包裝成公理正義
因為私人恩怨始終是私人恩怨


原來消費者爭取權益算是私人恩怨😌
那前一陣子塑化劑事件也不過就是很多的私人恩怨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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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居熊(b51turtle)

2011/07/14 13:40:13

發文

#3539484 IP 187.12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robin222 (梅伊芙川) 所寫
動用社會資源解決私人恩怨
只不過再次證明了會吵的小孩有糖吃
就好像飛機誤點一百多人被困在機場
一兩個人很會吵候補到機位
其他一百多人還是痴痴的在等
然後那一兩個人還大言不慚的說
是為了公理正義而吵
自己要到機位了 還會管其他人嗎?
私理私義還包裝成公理正義
噁不噁心啊


好............................................個五十步笑百步啊(啊 是一百步笑五十步才對)

至少人家努力過了

你呢? 又做過些什麼?

開嘴砲誰不會啊!!😞

把你為公義奮鬥的"可歌可泣" "感人肺腑" "血淚交織" "神人共泣" 的感人故事

跟大家分享一下吧😝
前往討論:舒姜.瑪琳沒有讓格友失望。


家居熊(b51turtle)

2011/06/27 14:26:22

發文

#3489853 IP 187.12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enbanc (en banc) 所寫
回應 small_not_point (小不點) 所寫
回應 coolfat (肥爺) 所寫
😲
我想去貿易公司😆
好像滿多OL~

多半是穿著OL的阿姨😆😆😆

you mean old lady


我推薦"會計師事務所" 全部都是年輕美眉啦
老的都自己出去做記帳業了
前往討論:職場說話藝術??該怎麼離職?


家居熊(b51turtle)

2010/11/26 15:01:22

發文

#2874602 IP 187.12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powerto123 (Momoo) 所寫
不過F14叫做雄貓耶😰

F14很經典的😆

跟蜜蜂有關的我只知道黃蜂F/A-18(大改版的叫做大黃蜂)

黃蜂取代了雄貓
而大黃蜂將會被
F-35C 閃電II取代


(以上三台都是航空母艦的載機)



但是我個人比較喜歡蘇愷系列😆


F-14 算是航艦戰鬥群的最外層守備 搭配AIM-54鳳凰飛彈可同時攻擊兩百公里外六個目標
是克魯曼公司的經典之作 可惜VG可變翼造價過高😰 以致後來逐漸退出一線

F-18取代F-14 這個個人持保留態度 兩者的屬性差蠻多的
大黃蜂全名應該是A/F-18 屬於攻擊 空優兩用 取代的是A-6 A-7

其實個人對topgun中拿F-14做空中纏鬥挺懷疑的
這種飛機就算存活比5:1都算賠錢吧 😩
前往討論:〔小蜜蜂和大航母的故事〕


家居熊(b51turtle)

2010/08/09 16:24:58

發文

#2431836 IP 187.12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waltzyuy (神奇瑪莉) 所寫
酒駕...
又肇逃...
不用和解啦...
找個好一點的律師...
刑事附代民事一起告就可以...
穩贏的...律師很樂意...
還有訴訟費用...敗方要付的...
所以..用力的告下去吧...😝


訴訟費敗方付是沒錯
律師費可是要自己付的啦
除非是有的律師是談抽成的
他會很認真的幫你多要
不過如果抽成數高
最後往往是只有肥到律師

前往討論: 影片肇逃 會不會太誇張 請幫網友一個忙!


家居熊(b51turtle)

2010/07/07 08:58:37

發文

#2288607 IP 187.12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zxc031923 (壞小孩) 所寫
回應 liz615 (Liz) 所寫
是綠豆+大蒜嗎?😰


😰😰😰😰😰

光用想的...也知道不能吃...


讓我想到九份老街的啊蘭草仔粿

綠豆是鹹的加上生薑的口味😲😲

果然是一整個詭異啊(個人感覺)😩
前往討論:【一張流】清涼退火的冰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