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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也知道這並非原廠所造成 2.我買車時HONDA一直告訴我他們所配合的協力廠商有多好,品質管控的有多嚴😆,現在出現問題了😡,HONDA當然要概括承受囉。 3.大大~您說:保固過後......怎麼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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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於2009/11在台南永康廠購車(CIVIC8),於2010/5/22、5/29、7337公里時,原廠DVD於右鍵整排無法動作😡,在台南歸仁廠換新後,卻又在2010/8/30、9900公里時再度壞掉😠,且壞掉情形和第一次相同😞。如圖紅框處。 本人訴求如下: 1. 相同東西保固內卻壞了兩次相同的問題,表示品質有問題,故要求原廠將DVD購回(退錢)。 2. 接受換新的,但要求寫上但書,如果保固內再壞相同地方、相同問題,原廠須賠償。 於是2010/9/3反應客服,結果後續公司處理情形: 一在強調保固期內公司最大誠意就是維修、換新,打來就說DVD已經叫新的可以到公司更換,給人的感覺就是我已經有新貨趕快來換(強迫接受的感覺);然到保固期內壞掉換新品不是最基本的嗎?同樣的東西壞相同的地方二次,然到不是品質有問題嗎?然到這就是HONDA強調的品質?最大的誠意就是換新品!這就是HONDA強調的服務?完全看不出公司想解決問題的誠意所在,一副就是我是大公司你能奈我何,這就是HONDA的客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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