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所以上媒體還是上策 看看他有多少消防隊 😝 | ||||||||||||
| ||||||||||||
其實可以考慮先讓他上電視 🙂 要談再慢慢談 | ||||||||||||
| ||||||||||||||||||||||
🙂🙂 F牌NK(南港廠)也是如此 🙂🙂 | ||||||||||||||||||||||
| |||
也不知道他自己在跟TOYOTA拖什麼? 要嘛就吃虧一點出個險 要嘛就把事情鬧大 讓大家公評 最多也走法律途徑 自己要跟TOYOTA談 吃虧了就不要上來吐苦水 | |||
| |||
首先,看了你的遭遇,真的很同情,社會這麼,亂連開車去修理,都會被偷!你跟頭又大都是受害者,剛好,我有朋友在該保險公司服務,聽完前面幾位的回應,個人表示一下淺見: ○1你開車去頭又大的保養廠保養,保養廠理當負保管之責,若保養廠毀損你的車輛,應付擔修復的責任,若遺失你的車輛,則應賠償你的損失,但重點是:「按該物品當時之時價」予以賠償。這道理放諸四海皆準,況且你的車是2006年的,要頭又大賠償你一台新車不太可能吧! ○2若你申請保險理賠,還要向頭又大索取20萬元賠償,不曉得你這20萬是怎麼算出來的,你己經可以向保險公司出險80餘萬,依你的車是2006年3.5V這己經高於一般中古車行情,你應盡速辦理理賠事項才是,至於保險公司要如何向頭又大追償那是保險公司跟頭又大之間的事了。 ○3若你走法律途徑,不僅曠日費時,而且依照我看過的判例,法官不可能判賠付一台新車<絕對不可能>。如果可以的話,你可以去問問懂法律的朋友。 ○4個人開過多種品牌的車,照你的描述,還真的是要買頭又大的車,事情發生了,還有所長等各階長官來關心、處理,換做是別的車廠,我看鳥都不鳥我們。 寫了這麼多,是要告訴你,頭又大當然而且一定要擔付起賠償之責,但是賠償的內容一定是要依該物品的時價為基準,頂多再意思一下,這是比較合理的狀況。 建議你跟頭又大坐下來好好談一談,祝你早日解決這件事。 | |||
| |||
過了很久,到現在還是沒談好,保管有瑕疵,是最主要的問題 | |||
| |||
有後續消息嗎? 原廠的回應是? 這已經太明顯 是定位沒做好了 | |||
| |||
內容為 1.8J精裝車(原價為59.9萬) 含丙式車體險,竊盜險.強制險及第三人責任險(約21,000左右) 含領牌費及相關規費(約2000元左右) 贈品為隔熱紙及一些小東西 96年12月的車 全部辦到好的現金價是53.5萬 請問這樣可簽約嗎.... 謝謝大大 | |||
| |||
不好意思喔,不知道可否給我你業務的電話呢?因為我最近也要買altis~~看到了你的價錢感覺很便宜。🙂 | |||
| |||
其實我就是sylphy的使用者,我之所以批評它,有點恨鐵不成鋼之嘆,滿多先進設計,卻沒在廣告中好好宣傳,很可惜!希望nissan高層能思考sylphy重新出發之道! | |||
| |||
😇應該不會吧??之前猜想Tiida會推出1.6五門版結果一樣沒有!!Sylphy以4610長度1.2噸多車重若追加1.6(Tiida 1.6那顆引擎)配四速自排豈不是跑不動??若有配備比照2.0 L級啥配備都沒有定價又要定多少$$?? | |||
| |||
皮椅小事,安全氣囊沒有下放比較可惜 | |||
共
44
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