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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大大~麻煩推薦清境的民宿

喝水好健康(raruku828)

2009/12/28 16:3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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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4275 IP 187.11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各位U-CAR的大大們,我個人預計在2010年的2月份,要和我女友去清境旅遊,所以目前一直在找尋適合的民宿,希望有大大可以提供親身或者友人去住過此地民宿的經驗。我和女友是打算玩假日的,個人希望可以有燈光美、氣氛佳的民宿,當然也希望民宿房間別太差。自己也有問了本人朋友的經驗,他們是推薦「摘星民宿」http://www.starvilla.com.tw/不過我自己看了一下地圖,發覺它離清境農場還挺遠的,個人希望可以用走就可以到達農場的民宿,因為印象中農場那裡好像很不好停車喔。我不想因為停車問題,而壞了玩的興緻,還是說農場那裡有好停車的地方呢?

  當然,在U-CAR的傳統之一,到時要放上旅遊的照片來答謝各位,這點我不會忘記的。希望各位大大可以推薦您個人認為不錯的民宿,謝謝,感恩。

🙂🙂🙂

機車改裝翹管 明年3/1開罰...那為何汽車改車燈不罰...

喝水好健康(raruku828)

2009/11/20 19:3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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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0442 IP 187.11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120/128/1vb14.html

明年三月一日起機車排氣管改裝「翹管」的行為將列入臨時檢驗項目,交通部路政司昨(十九)日表示,部務會報中通過,機車排氣管機車排氣管變更時,排氣管尾管出口不得高於水平線,會銜內政部後,明年三月起納入臨檢項目。


此次修正的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部分修正條文中,修正了附件十五的汽車設備規格變更規定。


其中,針對機車排氣管變更部分,增訂了「在平坦地面上兩輪著地時,排氣管尾管出口角度不得傾斜高於水平線;排氣管尾管離地高度於一公尺者,其尾管出口角度應低於水平線」。


路政司副司長陳彥伯說,此規範擴及目前所有使用中的機車,不過,原廠車輛若設計時就已經將排氣管設計為角度朝上的車輛不在此限內,這是由於為了避免改動設計引發車輛結構安全上的問題。


陳彥伯指出,此規範明年三月一日起列為臨時檢驗項目,違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處以新台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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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剛才看到的新聞,很好奇為何只專注於機車排氣管。的確!機車的廢氣被噴在臉上是會很不爽,但是汽車的車燈改成亮到對向來車無法看到路況,這個更嚴重吧!很容易發生車禍耶!路上一大堆,雖然我知道有法律是針對改裝車的法規在限制,但是根本沒看到新聞對於汽車改裝大燈的重視。我們這些乖乖守法,讓對向車子的大燈「照亮」我們視線的守法者,都是笨蛋嗎?

  唉..........無奈..................

給桃園沒膽量的邱先生

喝水好健康(raruku828)

2009/09/04 09:3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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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9816 IP 187.11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給桃園這位沒膽量的邱先生<br><br>  各位大大,事情是這樣的,我今天一早去車站載我哥回家,在車上聽他說桃園一位邱先生的故事,我哥同事(警察)在昨天值勤時看到一台車輛違規停車,但不打算開他罰單,所以在他車後閃了大燈,然後開到他車子旁邊揮手請他離開,沒想到下班之後他同事居然收到了檢舉單,其內容大致如下:「警察非常不禮貌的揮手請我離開,感覺像在趕狗一樣,令我感到非常不舒服。」(以上是他檢舉陳述內容)而檢舉的這位先生,沒有署名只有留下邱先生這個稱呼,沒有留連絡電話,車牌號碼也沒提供。想不到他上司居然說,叫我哥同事寫報告!我真的想不到這位上司居然如此沒有擔當,對方先違規在先,居然還叫他寫報告,但之後的情況我就不詳述。<br><br>  以下為我個人言論和看法。這位邱先生,你真的很沒種!你違規在先居然還理直氣狀的說是警察的錯,所以你認為我哥同事在當下應該要下車開張罰單給你就對了?所以你這個舉動是在告訴全桃園的警察,不應該如此的佛心,看到一個開一個就對了?既然你認為你違規停車在先沒有錯,好!那你為何不把你的名字和連絡電話留下?好讓檢舉單位通知你處理情況,因為你沒膽量嘛,而且你也很清楚違規在先啦!你最好把你的車牌號碼也留下好了,讓全桃園的警察每天都幫你顧車,我可以保證絕對不會失竊,而且以後你也不會有違規停車的問題出現。<br><br>  這位邱先生如果你有在U-CAR上看到這篇的話,請你去看看行政程序法第173條(對人民陳情案件得不處理之情形)這則法條吧,這樣你下次再違規停車要檢舉的話,就知道為何要留姓名了,懂嗎?長知識了沒?沒膽量的邱先生~~<br><br>

我又拍了違規照相 這次在中部

喝水好健康(raruku828)

2009/07/27 22: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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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8376 IP 187.11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各位大大~昨天去南投奧萬大玩回來時,在國道六號上又看到走路肩的車子,索性拿起相機拍下來,這次有U-Car的大大中獎嗎?因為我想說中部大佬常上U-Car,所以如果真的是哪位大大,那我就把原圖給你吧。

  這次只有拍一台,因為上傳圖不大我想大概看不出來是不是自己的車,所以提供一下車子的資訊:黑色Camry 車牌88XX-XX以上,謝謝觀賞。

  還有...抱歉..我還是學不懂貼圖...所以貼連結。


http://www.wretch.cc/album/show.php?i=raruku828&b=12&f=1213367119&p=11

今天拍了幾張違規的,想舉發要寄到哪單位?

喝水好健康(raruku828)

2009/07/21 13:4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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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057 IP 187.11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今天(7/21)早上我要拿單眼相機到高雄小港給我爸,我大約十一點半左右由國道一號接國道88號,卻剛好塞車,我就乖乖的和大家一起排隊慢慢開,由我行駛在外側車道,準備下通往小港的交流道。想不到此時,開始有幾台車走路肩,而且還有一台是用硬塞的,我心想:我們這群乖乖守法的駕駛都白癡就對了!所以馬上拿起手邊的單眼相機拍下來,加上我相機都設定連拍,所以一按就連續拍。有稍微看了幾張,很清楚的拍下車號和在路肩的位置。<br><br>  請問各位大大,我想舉發這幾台車(約三台)請問我該寄到哪個單位呢?還有要註明什麼呢?麻煩各位解惑囉,謝謝。<br><br>  對了,晚上再補圖,因為相機在我爸那裡,晚上才拿的到SD卡,謝。🙂🙂<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