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現在2000c.c國產車動則80-100萬,好似大家都發財了,還是大家都很有錢 😌 | |||
| |||
好個小米爹 | |||
| |||
3月1日交車,都還滿意 分享 http://www.atlaspost.com/ymotor/article.php?no=163 | |||
| |||
先前去北海道旅遊 住在扎榥市區 早上起床時去他們的公園晃的時候 看到路旁正在施工 工地大小大約雖然只是一個人孔蓋的面積 不過 他們一樣會把施工周圍先圍起來 一樣穿著整齊的制服 一樣會派一個人在旁邊指揮 雖然只是小工程 一樣弄得乾乾淨淨 整整齊齊 | |||
| |||
轉貼 http://tw.myblog.yahoo.com/looka330/article?mid=360&prev=-1&next=347 | |||
| |||
它馬ㄉ老子到阿里山賞花呼吸芬多精🙂 搞不懂幹嘛還有人要抽煙 要抽不會在山下抽阿😡 應該立法海拔兩千以上要禁煙 影響我的空氣權😞 | |||
| |||
白癡官員隧道速限設40,腳踏車都可以跑出60,白癡白癡白癡. 速限設40那裡是為了安全而設,根本是為開罰金而設. 😡😡😡 玉長隧道速限40 有人飆116 更新日期:2008/04/01 04:09 交通隊指危害其他駕駛 〔記者楊宜中花蓮報導〕行車時速限定四十公里的台三十線玉長公路玉長隧道,近日竟然拍到一張時速一百一十 六公里的超速照片,超過速限七十六公里,交通隊員說,這簡直是自殺,更危害所有使用玉長隧道的駕駛人及乘 客。 台三十線公路長二千六百六十公尺的玉長隧道於去年六月通車,因是長隧道,為避免發生車禍進而引發隧道災難 ,全線行車限制為時速四十公里。隧道內由花、東兩縣各設一台數位測速照相機,花蓮縣警局設置的測速照相機 ,位於東往西車道,台東縣警局設置在西往東車道上。 3月上旬告發74件超速 花蓮縣警局交通隊從三月開始執行隧道內測速照相,經統計,三月上旬共告發七十四件隧道內超速,其中,一輛 自小客車竟在隧道內飆出了時速一百一十六公里,被測速照相機拍到,令交通隊員警「印象深刻」。此外,還有 一超速紀錄也達時速一百一十四公里。 交通隊統計,七十四件隧道內超速告發單中,有三件超過速限六十公里(包括上述兩件),十四件超過速限四十 至六十公里。根據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三條,超速四十公里以上,應處八千元至二萬四千元罰款,並吊扣駕 照三個月。 絕大部分來自外縣市 交通隊員警議論,無法理解在玉長隧道內開車時速達一百一十六公里究竟是什麼心態,玉長隧道是雙線雙向通行 ,路寬有限,而且這張超速相片被拍到的時間是下午二時許,並非人車稀少的深夜時段。 交通隊說,與一般路段的固定桿測速照相機取締數量相較,玉長隧道內取締率較低,也顯示多數駕駛人遵守長隧 道內的時速限制,而被拍到超速的自小客車,絕大部分都來自外縣市。 | |||
| |||
去他媽的一堆白癡規定,喝水開1500元罰單.惡劣到極點. 綠色執政去他媽的蛋,高雄市政府你他媽個白癡. 白開水也不准喝! 高捷正式開罰 更新日期:2008/04/01 16:19 高雄捷運違規行為,今天開罰。第一天,許多不知情民眾在捷運站內喝水、吃東西,都被捷運警察開出1500 元的罰單,還有把車違規停在人行道上的民眾,車子也被開單拖吊。 一早搭高雄捷運的曾小姐,沒想到只是喝口水,竟然會被警察開罰單,還罰了1500元,求情也沒用,許多人 知道捷運站內不能吃東西,卻不知道喝水也算在內。 開罰的第一天,捷運警察加強巡視,如果被發現捷運站內 喝水,最少要罰1500元。 其他像飲食、吸煙、嚼檳榔、口香糖甚至是攜帶寵物,隨地丟垃圾,通通要被罰 1500至7500元。 不只裡面,捷運站外,很多貪圖方便的機車騎士,會隨意把機車停在人行道上,也不行,最高要被罰1200元 。 從四月一號起,搭乘高雄捷運有違規,就要罰錢,千萬記得,帶著水沒關係,但在裡頭喝,一口水的代價就是1500塊。 (記者王美雅 陳信仁 張夢熊報導) | |||
| |||
應該攔下他的車,並且用選舉時最流行的九十度鞠躬, 拜託他下次別再闖紅燈😆 | |||
| |||
剛才下班行經卜字型路口,我的方向是綠燈,卻被一輛闖紅燈的痞子車(白色大發的小車)按喇叭, 當下我的火氣就冒上來了,開始追了,之後這個傢伙還闖了一個紅燈,雖然我開著公司的貨車力有未逮 始終和它保持十多車身,但終究還是被我跟到它的家, 為了不讓我的憤怒掩蓋了我的理智,我該拿這個人怎麼辦?我還在他家的巷子口,請給點意見 我覺得這種人該給它點教訓,有什麼方法能不犯法地教訓他一下😡 | |||
共
26
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