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車根本就是小罪???5分鐘偷一部賓士
沒這麼好學...😞儀器也是一筆錢
向錢看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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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這麼好學...😞儀器也是一筆錢 | |||
59次落網
也就是 法官、警察都任意放他走?
那 這之後的50幾次被偷的車主應該申請國賠!?畢竟放任這種人在外面?
台灣的法律。。。。唉!😌
像這種頭腦好的人卻常見走偏門歪路😌
判重罪😝
判重罪😝
這也是台灣之光。
戴姆勒應該聘請這位專業人士擔任防盜的技術顧問。😆
戴姆勒應該聘請這位專業人士擔任防盜的技術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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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是台灣之光。 戴姆勒應該聘請這位專業人士擔任防盜的技術顧問。😆 | |||
+1
的確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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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自稱盜亦有道,顧客的車絕對不會偷。 | |||
老王大應該有在交觀 😆
臭擺爛大你這老流氓,我出來混你還在穿開襠褲呢...
偷得過手, 賺很大, 車主哭很大虧很大! 😭😭😭
偷不過手被逮, 罪很輕, 進去進修, 出來竊功更上一層樓, 更多車主遭殃! 😌😌😌
偷不過手被逮, 罪很輕, 進去進修, 出來竊功更上一層樓, 更多車主遭殃! 😌😌😌
最愛騎車!!!
依據刑法第320條普通偷竊罪意旨: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偷竊罪~
汽車屬私人之動產,偷竊罪是法律欲保護人民之財產法意所設計
另依據刑事訴訟法第376條亦規定其屬不得上訴第三審法院最重本刑在
三年以下的輕罪,又依同法第253檢察官相對不起訴之裁量權,
參酌刑法第57條所列事項,認為不起訴較適當者,得不起訴處分
由上可證偷竊罪確實屬「唯罪不舉」中的罪責之一,因此若情節
非重大者,可予以不起訴釋放!~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偷竊罪~
汽車屬私人之動產,偷竊罪是法律欲保護人民之財產法意所設計
另依據刑事訴訟法第376條亦規定其屬不得上訴第三審法院最重本刑在
三年以下的輕罪,又依同法第253檢察官相對不起訴之裁量權,
參酌刑法第57條所列事項,認為不起訴較適當者,得不起訴處分
由上可證偷竊罪確實屬「唯罪不舉」中的罪責之一,因此若情節
非重大者,可予以不起訴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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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的確是人才 | ||||||||||||
+1😰
的確是應該聘請這位專業人士擔任防盜的技術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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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的確是應該聘請這位專業人士擔任防盜的技術顧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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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的以前再電視看過一位.以前是汽車大盜
後來坐牢.改過向上
現在是防盜專家
也常上節目說自己的經歷
好像是姓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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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刑大逮捕一名專偷賓士車的囂張竊賊,就算是價值500多萬的S350車型,晶片鎖也通通不管用,嫌犯只要5分鐘就能輕易開走,而解體後的零件則拿回自己經營的修車廠販賣,嫌犯甚至誇口修車技術比原廠還要好還要快,堪稱是賓士殺手。 賓士轎車一字排開,從C180、E280到頂級的S350車款,四車台總價值超過千萬,全是被警方查扣的贓車,而下手行竊的就是這名33歲的修車廠老闆,只要是被他看上的賓士車,短短5分鐘內,沒有開不走的。 堪稱是賓士殺手,就像是電影驚天動地60秒的真實版,嫌犯靠著過去在賓士修車廠當黑手的經驗,自我鑽研學偷車,而且贓車解體後,零件還拿到自己經營的修車廠販賣,他自稱盜亦有道,顧客的車絕對不會偷。 嫌犯專門鎖定豪宅別墅內的賓士車下手,從行車電腦數目來看,起碼得手50部以上,偷車技術堪稱國內第一,就連台灣賓士也不敢置信,正透過警方了解偷竊手法後,再向德國原廠回報,但就算嫌犯偷車再厲害,這也是他第59次落網。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626/11/1lzvd.html ------------------------------------------------------- 大家還不也來學偷車😌 | |||
這位人可能正朝專業領域的研究所發展
中歳頗好道,晚家南山陲.
興來每獨往,勝事空自知.
行到水窮處,坐看雲起時.
偶然值林叟,談笑無還期.
[生氣
到達極限的動力 來自超越
砍人殺人都沒事了...偷輛車罪有多重?
是要鞭才有用....根據統計,鞭刑後再犯率比較低.....😠
是要鞭才有用....根據統計,鞭刑後再犯率比較低.....😠
Life takes its hues from the color of your mind.
59次落網,這太誇張了吧,慣竊,一罪一罰,那不關到死都出不來,還可以讓他59次落網,落網一次,警察就多一次績效,難怪連警察都希望他出來,沒績效找他就對了,59次落網,1次1年好了,那也要關上59年,這次落網,搞不好一個月後又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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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次落網 也就是 法官、警察都任意放他走? 那 這之後的50幾次被偷的車主應該申請國賠!?畢竟放任這種人在外面? 台灣的法律。。。。唉!😌 | ||||||||||||
這個偷車賊,有多達五十一條竊盜等前科,一罪一罰去年被法院判刑一百年。居然還可以在外犯罪???😠
台灣的司法體制,真的出了問題。或許要被害人自己向這小子,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然後再把債權賣給討債公司追討,讓他以後的生活變黑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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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刑法第320條普通偷竊罪意旨: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偷竊罪~ 汽車屬私人之動產,偷竊罪是法律欲保護人民之財產法意所設計 另依據刑事訴訟法第376條亦規定其屬不得上訴第三審法院最重本刑在 三年以下的輕罪,又依同法第253檢察官相對不起訴之裁量權, 參酌刑法第57條所列事項,認為不起訴較適當者,得不起訴處分 由上可證偷竊罪確實屬「唯罪不舉」中的罪責之一,因此若情節 非重大者,可予以不起訴釋放!~ | |||
四環精品大:我記得應該是「微罪不舉」吧😀
偷車賊真令人生氣
台灣的警察、檢察官、法官更應該加油
偷車的破案率真低--除非你是有權有勢的人,否則破不了案
像這種以偷竊為業的常業慣犯,對社會治安危害甚大
絕對不是「微罪不舉」之列,應於從重量刑😡
該吃飯的時候吃飯,該睡覺的時候睡覺。
檢察官不是最會羈押犯人
對某人不是很會羈押~~
最這種 59 次的小偷卻不會羈押
對某人不是很會羈押~~
最這種 59 次的小偷卻不會羈押
想辦法讓他改邪歸正~ 才是社會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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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的,我也想去學了😠 | |||
偶也要去😭
賓士轎車一字排開,從C180、E280到頂級的S350車款,四車台總價值超過千萬,全是被警方查扣的贓車,而下手行竊的就是這名33歲的修車廠老闆,只要是被他看上的賓士車,短短5分鐘內,沒有開不走的。
堪稱是賓士殺手,就像是電影驚天動地60秒的真實版,嫌犯靠著過去在賓士修車廠當黑手的經驗,自我鑽研學偷車,而且贓車解體後,零件還拿到自己經營的修車廠販賣,他自稱盜亦有道,顧客的車絕對不會偷。
嫌犯專門鎖定豪宅別墅內的賓士車下手,從行車電腦數目來看,起碼得手50部以上,偷車技術堪稱國內第一,就連台灣賓士也不敢置信,正透過警方了解偷竊手法後,再向德國原廠回報,但就算嫌犯偷車再厲害,這也是他第59次落網。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626/11/1lzv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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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還不也來學偷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