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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也要去😭 | ||||||||||||
+1 想多了解車😊
於
2009/06/27 14:28:04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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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辦法讓他改邪歸正~ 才是社會之福~ | |||
是阿
如果他收了徒弟...
哇塞
這該怎辦
還有我沒賓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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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次落網 也就是 法官、警察都任意放他走? 那 這之後的50幾次被偷的車主應該申請國賠!?畢竟放任這種人在外面? 台灣的法律。。。。唉!😌 | ||||||||||||
期待60次落網......湊個整數😆
希望有一天可以開著Lexus ISC在山路上狂超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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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次落網 也就是 法官、警察都任意放他走? | ||||||||||||
大大...是台灣法律放他走啦......
台灣法律本來就很輕了...就算是殺人..唉......
德國賓士 應該會去找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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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刑法第320條普通偷竊罪意旨: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偷竊罪~ 汽車屬私人之動產,偷竊罪是法律欲保護人民之財產法意所設計 另依據刑事訴訟法第376條亦規定其屬不得上訴第三審法院最重本刑在 三年以下的輕罪,又依同法第253檢察官相對不起訴之裁量權, 參酌刑法第57條所列事項,認為不起訴較適當者,得不起訴處分 由上可證偷竊罪確實屬「唯罪不舉」中的罪責之一,因此若情節 非重大者,可予以不起訴釋放!~ | |||
應該改成"微醉不舉"才可免刑
應該可以去隨便做個防盜鎖出來賣了...
然後打著本人經驗~應該會熱賣~
每次看那個教官在XX購物台賣鎖~一個鎖都還不便宜..
然後打著本人經驗~應該會熱賣~
每次看那個教官在XX購物台賣鎖~一個鎖都還不便宜..
偷車是無本生意
即使只偷一台搞不好就留給家中比我們辛苦賺一年還要多
而且又不是偷一台就馬上被抓到
抓到罪太輕
進去關也是我們養他
這種政府不幫忙立法
民眾只能當笨蛋
(還要數錢繳稅養他)
即使只偷一台搞不好就留給家中比我們辛苦賺一年還要多
而且又不是偷一台就馬上被抓到
抓到罪太輕
進去關也是我們養他
這種政府不幫忙立法
民眾只能當笨蛋
(還要數錢繳稅養他)
賓士原廠應該花筆錢買他回自家廠😇
090528-0529台中自由行 + 劍湖山
http://forum.u-car.com.tw/forumdetail.asp?forumid=99565
090614高雄『一路台到底』
http://forum.u-car.com.tw/forumdetail.asp?forumid=99390
59次??法官幹什麼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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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馬大 也就是 法官、警察都任意放他走? 那 這之後的50幾次被偷的車主應該申請國賠!?畢竟放任這種人在外面? 台灣的法律。。。。唉!😌 | |||
是檢察官裁定交保,警察也很無奈
我當過義警,曾聽他們抱怨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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