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護士下班路上 慘死「法拍達人」保時捷輪下
於
2011/02/01 10: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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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11/02/01 10:41:14
發文
又是酒駕 .......... 😌😡
料理鼠王 - 柯柏:
「就許多方面來說,評論家的工作很輕鬆;我們冒的風險很小,卻握有無比的權力。人們必須奉上自己的作品,供我們評論。我們喜歡吹毛求疵,因為讀寫皆饒富趣味。但我們評論家得面對難堪的事實,就是以價值而言─我們的評論,可能根本比不上我們大肆批評的平庸事物!
😇😇
2010/06/18-2011/01/23 五星之路
酒駕明明就是蓄意的,為什麼撞死人算過失致死! 支持改為蓄意謀殺+持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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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在台灣酒駕肇事甚至致死,還可以五萬元交保? 另外也常常看到車禍致死,像砂石車最常上新聞,往往都看到多少元交保,然後過個一兩年新聞又報導一起死亡車禍,才發現這位仁兄之前也有撞死人的紀錄😡 但之前某某某欠大稅不繳,卻要求好像要交保幾百萬才給釋放(如果有說錯請糾正)... 不知道台灣法律交保的依據是甚麼? 撞死人沒有比欠大稅來的重要嗎? | |||
酒測值超過一定的標準 會被法官認定"無行為能力"
不論如何酒駕肇事者都不會怎樣
很現實 很悲哀
小弟有過慘痛的親身經歷😌
這就是台灣......
間接提倡
以後大家要喝就喝"茫"一點😰
以後大家要喝就喝"茫"一點😰
台灣法律規定...............
過失致人於死,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
業務過失致人於死,,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期如此的輕,你會怕嗎??
另外民事賠償規定,損害賠償金額須斟酌被害人社會地位,學歷,家庭經濟狀況, (法官才不管這個)
另外也要審酌被告(撞死人的罪犯)社會地位,學歷,家庭經濟狀況(法官比較相信這個)
所以一旦被告身上無恆產,或背負很多貸款,通常被害者家屬拿到的賠償都是極為...........少得可憐
#FF0000 這就是台灣的法律....
怎樣?? 不服嗎??
我絕不讓小孩騎機車, 只要會開車我一定買車給小孩開........無照駕駛頂多罰6000
意外險每輛車給他保到750萬,一年也不過幾千塊保險金,絕對夠賠(說話直了點,但也是一種無奈)
#FF0000 台灣的法律是要人設法自保, 因為法律保護不了你
樹多有枯枝,人多有白癡
酒駕真該死
謀殺罪起訴才對
😠😠😠😠😠
謀殺罪起訴才對
😠😠😠😠😠
艾瑞克 & 艾蜜莉
台灣法律規定...............
過失致人於死,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初犯...未和解.....不超過一年的徒刑,服刑1/3 即可出獄
初犯...有和解.....70% 緩刑, 30%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一天1000塊)
業務過失致人於死,,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初犯...未和解.....頂多一年半的徒刑,服刑1/3 即可出獄
初犯...有和解.....70% 緩刑, 30%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一天1000塊)
刑期如此的輕,你想讓你的家人或自己當受害者嗎??
😠
過失致人於死,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初犯...未和解.....不超過一年的徒刑,服刑1/3 即可出獄
初犯...有和解.....70% 緩刑, 30%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一天1000塊)
業務過失致人於死,,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初犯...未和解.....頂多一年半的徒刑,服刑1/3 即可出獄
初犯...有和解.....70% 緩刑, 30%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一天1000塊)
刑期如此的輕,你想讓你的家人或自己當受害者嗎??
😠
樹多有枯枝,人多有白癡
於
2011/02/01 11:24:46
發文
開車是比較安全,但無照駕駛只是把自己變成危險駕駛而已,還是等到18歲再開車吧!
不想因為別人而傷害自己,但也不要傷害別人!
在18歲前就先搭乘大眾運輸,省錢也安全!
不想因為別人而傷害自己,但也不要傷害別人!
在18歲前就先搭乘大眾運輸,省錢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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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是比較安全,但無照駕駛只是把自己變成危險駕駛而已,還是等到18歲再開車吧! 不想因為別人而傷害自己,但也不要傷害別人! 在18歲前就先搭乘大眾運輸,省錢也安全! | |||
我都自己載,不過最近有訓練他們搭公車到新竹市看電影
😞
樹多有枯枝,人多有白癡
於
2011/02/01 11:31:57
發文
於
2011/02/01 11:31:57
發文IP 187.113.*.*
[quote=helloeveryone (HI)]開車是比較安全,但無照駕駛只是把自己變成危險駕駛而已,還是等到18歲再開車吧!
不想因為別人而傷害自己,但也不要傷害別人!
在18歲前就先搭乘大眾運輸,省錢也安全![/quote]
不是在鼓勵無照駕駛,只是沒有駕照跟危險駕駛間並不是等號....
於
2011/02/01 11:33:41
發文IP 187.113.*.*
[quote=helloeveryone (HI)]開車是比較安全,但無照駕駛只是把自己變成危險駕駛而已,還是等到18歲再開車吧!
不想因為別人而傷害自己,但也不要傷害別人!
在18歲前就先搭乘大眾運輸,省錢也安全![/quote]
不是在鼓勵無照駕駛,只是沒有駕照跟危險駕駛間並不是等號....
酒駕撞死人的畜牲多半是有駕照的。[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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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是比較安全,但無照駕駛只是把自己變成危險駕駛而已,還是等到18歲再開車吧! 不想因為別人而傷害自己,但也不要傷害別人! 在18歲前就先搭乘大眾運輸,省錢也安全! | |||
不是在鼓勵無照駕駛,只是沒有駕照跟危險駕駛間並不是等號....
酒駕撞死人的畜牲多半是有駕照的。😠
冷冷七弦上 靜聽松風寒
古調雖自愛 今人多不彈
台灣的法律向來都是在保護壞人啊!
哪時候保護善良的人過,
而且越來越輕,
治安一壞就怪罪警方或縣市長辦事不力,
加上廢死聯X一直要廢除死刑,
你說誰會怕啊!!
只能說大家自求多福吧!
😌😌😌
哪時候保護善良的人過,
而且越來越輕,
治安一壞就怪罪警方或縣市長辦事不力,
加上廢死聯X一直要廢除死刑,
你說誰會怕啊!!
只能說大家自求多福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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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法律向來都是在保護壞人啊! 哪時候保護善良的人過, 而且越來越輕, 治安一壞就怪罪警方或縣市長辦事不力, 加上廢死聯X一直要廢除死刑, 你說誰會怕啊!! 只能說大家自求多福吧! 😌😌😌 | |||
新竹南寮的碩士生被六個人渣打死的案子
六個人一審判刑都在5~6年刑期
相信法官會因為這幾個人因為年輕有大好前途而予以改過自新的機會
因此二審三審之後刑期會大幅減低,再加上1/2刑期就可假釋
(個人預估約3~4年有期徒刑,關一兩年就出獄,交付保護管束4~5年)
但死者有改過自新的機會嗎??????? 死者有機會對法官說......我以後不去南寮的機會嗎???? ..... 沒有
但法官就是會幫罪犯找理由輕判........
繼續爽吧😌
樹多有枯枝,人多有白癡
😠酒駕真是XXXXX😠
😌
酒駕肇事致人於死真的應該用刑度重的殺人罪論處
而非過失殺人罪
酒駕肇事致人於死真的應該用刑度重的殺人罪論處
而非過失殺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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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駕肇事致人於死真的應該用刑度重的殺人罪論處 而非過失殺人罪 | |||
沒錯,我覺得應該要鞭刑。
不然真的不會怕。
台灣的法律早就死了😌
人生盡是福,惟人不知足。思量擔肩苦,走路便是福。思量走路苦,騎馬便是福。思量飢寒苦,飽暖便是福。思量疾病苦,健康便是福。思量露宿苦,藏頭便是福。思量荒亂苦,平安便是福。思量無業苦,傭工便是福。人生能幾時,不要不知足。
於
2011/02/01 13:23:30
發文
嘆..臺灣人..命不值錢😌
MMC3寶~DEVIL雙尾管~MMC四活塞~MMC冷卻水感應器~SVT加大19lbs噴油嘴~
晶片~PS3 225/45/17& RE001 仿OZ鋁圈~MONROE避震器~PCV油氣過濾器~
老婆開06年CV8 1.8頂級款
罪刑太輕,有恃無恐😌
活得精采,過得自在。
於
2011/02/01 10:40:11
發文IP 239.240.*.*
於
2011/02/01 10:40:47
發文IP 239.240.*.*
林志龍(卅九歲,妨害自由、偽造有價證券前科)自稱法拍達人,在業界以專門處理複雜的「不點交」物件出名。他曾經接受平面、電子媒體訪談法拍與投資心得,成立透明法拍企業集團擔任總裁,擔任台灣不動產拍賣協會執行長,並在部落格內大方展示自己在松德路半山腰的百坪豪華住宅。
檢警指出,林志龍前晚與友人及公司同事參加尾牙飲宴,昨天凌晨零時他要回到松德路住處,由三名友人陪他返家。一開始由友人駕車,到松德路與信義路口附近後,友人下車離去,換林志龍開車由松德路北向南行駛要上山回家。
當時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女護士王雅蕙(卅二歲),剛從醫院下班騎機車到松德路上由南向北行駛要返回住家,順便買消夜給論及婚嫁的男友吃。
林志龍疑因飲酒過量意識不清,車子越過松德路雙黃線,正面撞倒對向車道的王雅蕙,林撞倒她還渾然不知,王雅蕙被撞遭拖行近百公尺才停下。
附近居民聽到砰然巨響以為是路旁電箱起火,外出查看發現是車禍才報警。警消發現王女全身多處骨折、內出血嚴重,送醫前已無生命跡象。
林志龍被逮時辯稱他意識不清,不曉得有發生車禍,酒測值高達零點八四,警方訊問後依公共危險、過失致死罪嫌將他移送法辦。檢方令他五萬元交保。
王雅蕙父親是退伍軍人,趕到現場認屍時老淚縱橫,他說,女兒有一個已論及婚嫁的男友,兩人感情很好打算今年結婚,這兩天就要過年,不料卻要料理女兒後事。據了解,王雅蕙曾有過一段婚姻,好不容易找到第二春,卻在年前慘死輪下。
【2011/02/01 聯合報】@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2/6130433.shtml
為什麼在台灣酒駕肇事甚至致死,還可以五萬元交保?
另外也常常看到車禍致死,像砂石車最常上新聞,往往都看到多少元交保,然後過個一兩年新聞又報導一起死亡車禍,才發現這位仁兄之前也有撞死人的紀錄😡
但之前某某某欠大稅不繳,卻要求好像要交保幾百萬才給釋放(如果有說錯請糾正)...
不知道台灣法律交保的依據是甚麼?
撞死人沒有比欠大稅來的重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