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只有台灣的機車分這麼多顏色的牌照
綠 白 黃 紅...
😆
綠 白 黃 紅...
😆
大型重機不是街上的主要亂源,
台灣一般機車滿街亂竄才是世界奇觀,
長久來看, 個人以為應該鼓勵大型重機的成長,
開放道路使用權是其中之一,
150以下居大多數的都會通勤機車, 未來250或甚至400cc以下的機車
都應該淘汰
並政策配套鼓勵, 在無法用捷運或輕軌替代的情況下
使用輕便的替代能源( 電池或Fuel cell)機車代步
台灣一般機車滿街亂竄才是世界奇觀,
長久來看, 個人以為應該鼓勵大型重機的成長,
開放道路使用權是其中之一,
150以下居大多數的都會通勤機車, 未來250或甚至400cc以下的機車
都應該淘汰
並政策配套鼓勵, 在無法用捷運或輕軌替代的情況下
使用輕便的替代能源( 電池或Fuel cell)機車代步
既然法律已經規範,600 C.C.以上重機在一般道路或允許行駛之快速道路,
等同汽車,那他的分母部分是否該以汽車的總量計算?
如果這點不成立,那嚴重超速行使的其他部分,是否應該也應該分級計算,然
後將分母縮小,這時候再來說多少倍。
那這時候該分級的交通工具是否也應該比照交通部現在的邏輯,收回其路權?
如果單把重機拉出來,然後說他違規很嚴重,基本上就不把他當汽車看,那這條
法律是訂好玩的。
老話一句,任何有助於改善交通的政策或是策略都是好的,但是若是單就某個族群
拿放大鏡去檢驗而不是全盤考量,那就是不能接受的。
等同汽車,那他的分母部分是否該以汽車的總量計算?
如果這點不成立,那嚴重超速行使的其他部分,是否應該也應該分級計算,然
後將分母縮小,這時候再來說多少倍。
那這時候該分級的交通工具是否也應該比照交通部現在的邏輯,收回其路權?
如果單把重機拉出來,然後說他違規很嚴重,基本上就不把他當汽車看,那這條
法律是訂好玩的。
老話一句,任何有助於改善交通的政策或是策略都是好的,但是若是單就某個族群
拿放大鏡去檢驗而不是全盤考量,那就是不能接受的。
我也認同對那些不守規矩的重車駕駛人處於重罰,但是那些
守規矩的人的權力呢?
如果可以這樣搞,那汽車族群應該先砍再說吧?路上一堆汽
車都是隨便開,只要他爽就好,結果大多數的國民卻視而不
見,或者是習以為常,以發生"頻率"來說,這才是應該先開
刀的吧?
我自己有開車也有騎車,並不會一定說重機的權力優先,而是
這種選擇性的統計數據無法說服我。
守規矩的人的權力呢?
如果可以這樣搞,那汽車族群應該先砍再說吧?路上一堆汽
車都是隨便開,只要他爽就好,結果大多數的國民卻視而不
見,或者是習以為常,以發生"頻率"來說,這才是應該先開
刀的吧?
我自己有開車也有騎車,並不會一定說重機的權力優先,而是
這種選擇性的統計數據無法說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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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法律已經規範,600 C.C.以上重機在一般道路或允許行駛之快速道路, 等同汽車,那他的分母部分是否該以汽車的總量計算? 如果這點不成立,那嚴重超速行使的其他部分,是否應該也應該分級計算,然 後將分母縮小,這時候再來說多少倍。 那這時候該分級的交通工具是否也應該比照交通部現在的邏輯,收回其路權? 如果單把重機拉出來,然後說他違規很嚴重,基本上就不把他當汽車看,那這條 法律是訂好玩的。 老話一句,任何有助於改善交通的政策或是策略都是好的,但是若是單就某個族群 拿放大鏡去檢驗而不是全盤考量,那就是不能接受的。 | |||
法律規範可上快速道路,是因為交通部修法後才可以上,
現在嚴重超速搞得這麼高,交通部同樣可以修法把重車路權給修掉!
紅牌重車上快速路 擬取消 車友痛批:若收路權 將大規模抗爭(第一頁)
嚴重超速逾六百件
警政署交通組則指,五百五十西西以上重車僅一萬七千零一十七輛登記,但七個月就釀成五人死亡,死亡率是所有交通工具中最高,比率約百分之二點九;若以全台汽機車計算,交通事故死亡率只有百分之零點零一。
許俊逸表示,開放五百五十西西以上重車上快速道路後,七個月發生九百件違規事件,其中七成二、六百五十一件屬超過最高速限四十公里以上的嚴重超速,讓快速道路上險象環生。
警政署交通組表示,快速道路速限八十公里,部分重車迷追求刺激,騎超過一百二十或一百三十公里時速,嚴重影響道路安全,若再不改善,在十月底開放上快速道路屆滿一年檢討時,交通部將評估重提修法,不排除收回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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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牌重車上快速路 擬取消 車友痛批:若收路權 將大規模抗爭(第二頁)
紅牌重型機車肇事違規統計
.統計時間:去年11月至今年5月
.違規件數:900件,其中651件嚴重超速(超過最高速限40公里以上)
.死傷人數:114人受傷,其中5人死亡
.死亡率:2.9%,比汽機車(0.01%)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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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覺得重車死亡率這個數據有問題喔!
重車只有1萬7千多台登記,7個月死了5人,是0.029%,
加上未來5個月應該要死的,重車的年死亡率應該是0.05%才對!不應該是2.9%...
100台就死了近3台,我看是被嚇死人的!!
普通機車大約有1千4百萬台登記,去年死亡約1536人,死亡率約0.011%
但重車還是比普通機車的死亡率高了4~5倍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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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同以機車來比較,重車比普通機車死亡率還是高了4~5倍,
且嚴重超速40公里的比例,比汽車要高出651倍,真的實在太多了!
其實應該是汽車違規停車罰單實在太多了!才把嚴重超速的比率變小,
但因重車可以上快速道路,嚴重超速還是要和汽車比。
這樣的數據實在是不好看!,再怎麼自圓其說....也沒人敢幫忙,
要把紅牌當汽車看,卻又像機車亂飆亂鑽,
就算重車去包圍交通部抗議,民間的觀感也不過認為重車族是一群暴民...
若要讓重車有行駛高速公路/快速道路的路權,又要減少事故,我看可能需要提高考重車駕照的標準,
比方說,考重車的駕駛,必須先持有"汽車"駕照兩年未有重大違規,或沒有被加強取締的罰單。
經常在加強取締項目: 「酒後駕車」、「嚴重超速(超速40公里以上)」、「闖紅燈(不含紅燈右轉)」、「行駛路肩(高速公路)」、「大型車、慢速車不依規定行駛外側車道(高速公路)」、「蛇行、大型車惡意逼迫小車(高速公路)」
(因登記汽車車主不一定是駕駛人,恐怕過濾效果不會很好,但可讓有重車駕照的心態是穩重一點的)
再來就是重車自己弄個約束什麼的重車規範管理協會,
先"求"交通部延長維持快速道路路權的觀察期,
等重車減少事故後,再看高速公路能否開放給重車....
於
2008/07/13 02:50:11
發文
收回重機路權,讚啦!😀
收回路權這句話有點好笑...
難道重機沒繳祱金嗎???
提高罰款倒還比較有用
像現在不是嚴重超速的話會加罰嗎?
不然就像芬蘭..如果交通違規收入高就罰的多收入少就罰的低...
如果想燒錢就盡量違規吧...
不要壞了其他重機騎士的權利...
難道重機沒繳祱金嗎???
提高罰款倒還比較有用
像現在不是嚴重超速的話會加罰嗎?
不然就像芬蘭..如果交通違規收入高就罰的多收入少就罰的低...
如果想燒錢就盡量違規吧...
不要壞了其他重機騎士的權利...
~~夢想與現實之間形成拉鋸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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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政府發給他們一台一個GPS 然後只要超速買上開一張罰單 這一定會很遵守規矩的 不然連汽車也每車一台 只要妳超速違規停車 馬上送你一張罰單 我想這樣大家都會很乖的 肇事率會大幅降低 | ||||||||||||
那他們把GPS拔掉怎半😆😆
一開上路 就看到一堆人尬車😆😆
原本縣50KM的路大家都開100KM😲😲😲
😆
今年的WRC~~每個車隊有的拼了~~
這實在不能全怪重機
每個族群都有害群之馬
但台灣的用路環境本來就是一個戰場
尤其是汽車與機車的紛爭本來就是難解之事(小型機車的數量太多)
汽車族也不認同重機的路權..
這唯有政要多加宣導才能解決
每個族群都有害群之馬
但台灣的用路環境本來就是一個戰場
尤其是汽車與機車的紛爭本來就是難解之事(小型機車的數量太多)
汽車族也不認同重機的路權..
這唯有政要多加宣導才能解決
我到是認為重型機車到不是交通的禍根,因為重型機車了不起就亂鑽而已,還有稍微大聲的排氣聲音,而且重型機車的速度本來就比較快,而且速限這麼低,隨便就超速嚕
倒是路上的公車、汽車才是交通的禍根,公車沒事亂變換車道,沒事就往路邊壓,然後又回原道
汽車就是大眾族群,大家不敢攻擊的依塊族群,但是汽車路邊停車,佔了多少位置??
每次開車或是騎車都要閃那些車,也沒看到什麼警察取締,那大眾族群的汽車就不是禍根嗎??
倒是路上的公車、汽車才是交通的禍根,公車沒事亂變換車道,沒事就往路邊壓,然後又回原道
汽車就是大眾族群,大家不敢攻擊的依塊族群,但是汽車路邊停車,佔了多少位置??
每次開車或是騎車都要閃那些車,也沒看到什麼警察取締,那大眾族群的汽車就不是禍根嗎??
😞😞😞
咱們政府時常選擇性執法,百姓不就選擇性守法。抓不到重大違規纍犯,就來個滿門抄斬。
遇到問題不思周全改善良策,盡會趕盡殺絕,時乃昏庸之舉,公務人員素質之低可見一般。
因噎癈食根本無濟於事,重機騎士並非人人可惡,應就累犯者重典重懲,依今日採證用具,
不難實踐,再說不教而殺為之虐,休怪百姓反彈抗爭。
道路規劃本身就問題重重,各種交通工具都有其效益,偏剖認定難獲支持助力,成事更難。
咱們政府時常選擇性執法,百姓不就選擇性守法。抓不到重大違規纍犯,就來個滿門抄斬。
遇到問題不思周全改善良策,盡會趕盡殺絕,時乃昏庸之舉,公務人員素質之低可見一般。
因噎癈食根本無濟於事,重機騎士並非人人可惡,應就累犯者重典重懲,依今日採證用具,
不難實踐,再說不教而殺為之虐,休怪百姓反彈抗爭。
道路規劃本身就問題重重,各種交通工具都有其效益,偏剖認定難獲支持助力,成事更難。
我是覺得把罰鍰提高啦
雖然我不喜歡重機在快速道路跑
但是我還是尊重它有它該有的路權
在台北巡工地的時候有很多機會會跑到快速道路
有時看到重機很危險的穿過來鑽過去...
心都替他涼了一半
雖然我知道不是全部的人都這樣
但是不守規矩的人如果跌倒...那後面的車不就要連環追撞了...
或是直接輾過去...真是不敢想像
雖然我不喜歡重機在快速道路跑
但是我還是尊重它有它該有的路權
在台北巡工地的時候有很多機會會跑到快速道路
有時看到重機很危險的穿過來鑽過去...
心都替他涼了一半
雖然我知道不是全部的人都這樣
但是不守規矩的人如果跌倒...那後面的車不就要連環追撞了...
或是直接輾過去...真是不敢想像
路權在台灣, 沒出事前是歸屬敢大聲敢衝敢死的人(不是車)所有, 出事之後是規屬誰的家屬比較"強"的就規他所有.
君子如響, 踩到尾巴也會響.
prozac 大,起床啦!!😆
"內科流氓"跑馬大
"中山瓜農"老王大
"不要逼我"就是"嘟嘟"大
"台中翹管台客"壞小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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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路權這句話有點好笑... 難道重機沒繳祱金嗎??? 提高罰款倒還比較有用 像現在不是嚴重超速的話會加罰嗎? 不然就像芬蘭..如果交通違規收入高就罰的多收入少就罰的低... 如果想燒錢就盡量違規吧... 不要壞了其他重機騎士的權利... | |||
收回重車路權,沒什麼好奇怪的,
砂石車/連結車/遊覽車也是限制一堆路不能走,難道他們沒繳稅金?
但目前台灣,若大重車要比照汽車,就多也只能和汽車的罰款相同。
[quote=flycall (FlyCall)]
所以開放重機,修法通過算是恩賜囉?這是什麼想法,既然已經是修法通過的
東西,就要去認真看待。"重機等同汽車"難道祇是文字而已嗎?心態上不去改
變,然後選擇性的找統計數據,這樣的想法仍然是不把重機當汽車看待,一開
始出發點就有問題。
基本上還是不把重機當汽車看待,分母才會這麼小,比例才會拉高。如果單就
不同分級來看呢?三千以上、四千以上、五千以上汽車,怎麼不把數據全部攤
看來看?
一直以這樣的數據來妖魔化重機,這點政府倒是做的滿成功的。
不可否認重機超速情況是很多,但是其他車輛呢?為什麼不一併討論,要就全
盤討論,不要單就某一族群。
今天若是把重機路權收回,這樣的手段能夠改善整體超速問題,我舉雙手贊成。
問題在於,即便重機路權收回,問題依然是沒有解決,那做這些事情倒底是為
什麼?出發點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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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法律已經規範,600 C.C.以上重機在一般道路或允許行駛之快.... <恕刪> | |||
所以開放重機,修法通過算是恩賜囉?這是什麼想法,既然已經是修法通過的
東西,就要去認真看待。"重機等同汽車"難道祇是文字而已嗎?心態上不去改
變,然後選擇性的找統計數據,這樣的想法仍然是不把重機當汽車看待,一開
始出發點就有問題。
基本上還是不把重機當汽車看待,分母才會這麼小,比例才會拉高。如果單就
不同分級來看呢?三千以上、四千以上、五千以上汽車,怎麼不把數據全部攤
看來看?
一直以這樣的數據來妖魔化重機,這點政府倒是做的滿成功的。
不可否認重機超速情況是很多,但是其他車輛呢?為什麼不一併討論,要就全
盤討論,不要單就某一族群。
今天若是把重機路權收回,這樣的手段能夠改善整體超速問題,我舉雙手贊成。
問題在於,即便重機路權收回,問題依然是沒有解決,那做這些事情倒底是為
什麼?出發點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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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實在不能全怪重機 每個族群都有害群之馬 但台灣的用路環境本來就是一個戰場 尤其是汽車與機車的紛爭本來就是難解之事(小型機車的數量太多) 汽車族也不認同重機的路權.. 這唯有政要多加宣導才能解決 | |||
普通機車大約有1千4百萬台登記,去年死亡約1536人,死亡率約0.011%
重車只有1萬7千多台登記,7個月死了5人,是0.029%,
加上未來5個月應該要死的,重車的年死亡率應該是0.05%才對!
但重車還是比小型機車的死亡率高了4~5倍左右。
汽車與小型機車爭來爭去,小型機車的死亡率也沒有重車那麼高,
重車死亡率高了小型機車是以倍數來算的,不是4~5成,也不是4~5%,
所以,這已不是類似汽車與小型機車之間的紛爭了!
君子如響, 踩到尾巴也會響.
於
2008/07/13 14:3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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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機車大約有1千4百萬台登記,去年死亡約1536人,死亡率約0.011% 重車只有1萬7千多台登記,7個月死了5人,是0.029%, 加上未來5個月應該要死的,重車的年死亡率應該是0.05%才對! 但重車還是比小型機車的死亡率高了4~5倍左右。 汽車與小型機車爭來爭去,小型機車的死亡率也沒有重車那麼高, 重車死亡率高了小型機車是以倍數來算的,不是4~5成,也不是4~5%, 所以,這已不是類似汽車與小型機車之間的紛爭了! | ||||||||||||
等那些該死的死光後就沒人超速違規了,自然淘汰,不用收回路權
乾脆開放機車也可以走高速公路,讓該死的死光了就不會有人再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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