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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9a(mis9a)

2009/04/29 00:53:06

發文

#994103 IP 92.13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還是回到我最先吐嘈你的部份...

回應 ultimate (unknowable) 所寫

法規沒有寬限值這種東西
速限110開111就是超速違規
只是看警察要不要舉發(要舉發你也沒皮條)
這是警察的裁量權
只是一般警察不會這麼極度機車 以免爭議過多
才會有寬限值這種東西
而這個值是可以隨時空調整的
一般還是10公里
但也有如雪隧剛通時無寬限

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逾十公里。」,是政府所頒布的「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中所載,並非閣下所稱「法規沒有寬限值這種東西」,這是我吐嘈你的初衷。

而雪隧的通車,從初期的無超速寬限值,後來演變成也有10km/h寬限值,也非執法的放寬,而是上述條文初頒時,文句中排除了長隧道的適用範圍。後來,又修改了該法令,將排除長隧道的文句給拿掉後,雪山隧道等長隧道也有10km/h的超速取締寬限值了。

回應 ultimate (unknowable) 所寫

我就分別從法律位階與判斷餘地兩方面來談
1.法律位階:
在法律規定"可以"處罰的範圍內 行政規則訂定"要不要"罰 並無牴觸
若是在法律規定"可以"處罰的範圍內 行政規則訂定"不准"罰 就屬牴觸了
本細則並無牴觸法律 而是您解釋的方法牴觸了
2.判斷餘地:
細則條文中"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很明顯屬於兩個條件需同時滿足
非如您所謂前者為後者的例示
除非把"且..."後面這段 放入情形之一裡面最後一點
成為"其他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 才會如您所解
"輕微" "適當" 為典型不確定法律概念
輕不輕微 適不適當 警察說了算--如前述這是法律賦予的裁量權
也就是說就算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但警察覺得"不輕微" "不舉發不適當"的話
當然還是可以舉發
再加上同條後面文字尚有:"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其屬判斷餘地更至為顯明了

而這部份的法律見解,我在先前的回文裡頭有提到,「對於法律條文的解釋,或有不同的看法,之前有討論過,可以參考以前的討論:連結在此,可點選」。因此,我並不排除超速未超過10km/h但仍被罰的可能性。

==============================

但我想強調的是,10km/h的寬限值,並非執法者給予的恩惠,而是法令中的明文。雖然法令條文的法律見解上,仍有可能因超速未達10km/h而受罰,但機率不高。

只要你的車子定速系統夠可靠,速限110km/h的路段以定速119km/h行駛絕對不會有事的。因為,除了車子的表速或多或少都有快樂表的情況外,2%~3%的Traction Loss,也會讓表速略低於真正的速度。

但使用定速還是有風險。以我的車為例,因為引擎是V8大排氣量,所以118km/h定速的轉速還是很低,引擎煞車的效果並不明顯,所以當遇到太陡的下坡時,我會降檔提高轉速,否則速度還是會超過所定的速度。坡度越陡,超過的越多。最明顯的例子,是一高三義路段往南,以及北宜高往台北方向接近石碇交流道之前的路段。

一般2.0或2.4升車款,雖然不是大排氣量車款,但如果是多檔位變速箱 (五速或六速以上),120km/h時的轉速也不高,下坡時仍要留意,因為國道警察最喜歡在下坡路段「取景」。萬一不幸像版主一樣,車速121km/h被拍,就只好乖乖去繳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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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9a(mis9a)

2009/04/28 18:05:48

發文

#993408 IP 92.13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ultimate (unknowable) 所寫

法律指"法" "律" "條例" "通則"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非法律

超速者警察有"權"舉發 但非義務
舉不舉發就屬警察的裁量權
上述細則即屬裁量性行政規則 不得牴觸法律或逾越法律授權
其中"...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文字屬不確定法律概念
警察仍有判斷餘地
非指超速未達10公里警察即"不得"舉發
就算只超速一公里 警察舉發依然"合法"

既然閣下要抬槓...

閣下所稱『法律指「法」「律」「條例」「通則」』,我稱「寬限值是法律明文規定的」,算是我被你抓到語病。

但,一般學習過最基本法學理論之《法學緒論》者皆知,政府依法行政之「法」,係指廣義之法,其中包括憲法、法律、行政命令等。

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1條第1項明文規定:「法律不得牴觸憲法,命令不得牴觸憲法或法律,下級機關訂定之命令不得牴觸上級機關之命令。」。若有違反者,依憲法第171條規定:「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法。」;第172條規定:「命令與憲法或法律牴觸者無效。」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屬行政命令,在位階上雖低於法律,但並沒有牴觸法律,仍是執行公務的警察所必需遵守的。

如果條文中只有「...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文字的話,當然是不確定法律概念,但該細則內容中,有明確的列舉,來避免不確定所造成的模糊。。只要是被列舉的項目,就清清楚楚,沒什麼確不確定了。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明確列舉16項「免予舉發的情形」,其中第11項為「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逾十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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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9a(mis9a)

2009/04/28 17:04:09

發文

#993267 IP 92.13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shulala123 (AR2000) 所寫


對啊
第一則是中山高的苗栗段 速限110,好像過造橋收費站就變110了,以北是100,
第二則是二高的竹南路段,所以速線也是110,北縣中和以南都是110。

中山高由北往南,要過了三義路段的長下坡後,到了大安溪橋後,速限才提高為110km/h。整個苗栗線境內的一高路段,速限都是100km/h!

(如果不太確定的話,最好是查證後再發言,「好像」來,「好像」去的,應該不是很負責任的發言方式。)

另外,二高的部份也是嚴重誤導,小心害了其他網友超速。二高土城以南是110km/h,土城到中和是100km/h,中和以北是90k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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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9a(mis9a)

2009/04/28 16:56:47

發文

#993244 IP 92.13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ultimate (unknowable) 所寫
法規沒有寬限值這種東西
速限110開111就是超速違規
只是看警察要不要舉發(要舉發你也沒皮條)
這是警察的裁量權
只是一般警察不會這麼極度機車 以免爭議過多
才會有寬限值這種東西
而這個值是可以隨時空調整的
一般還是10公里
但也有如雪隧剛通時無寬限


千萬不要信口開河啊。只依印象來發言,恐怕會誤導了別人。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的第三章「稽查及民眾檢舉」中,第十二條「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或發生交通事故,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而文中所提到的「免予舉發的情形」共列舉了16項,其中第11項為:

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逾十公里。

寬限值是法律明文規定的,對於法律條文的解釋,或有不同的看法,之前有討論過,可以參考以前的討論:

中山高限速100km 開107km會被照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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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9a(mis9a)

2009/04/25 11:10:12

發文

#987823 IP 92.13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mk2_is_good (MK2) 所寫
什麼時候世界三大車廠是豐田日產本田?😌

初但也覺得離譜,連結點選過去看看,原來那是財訊的報導,從前後文看來,這篇文章說的應該是股票市值

如果講的是股票市值,那麼這篇文章講的是正確的。或許,財訊雜誌整本都是在講股票,但文章的寫作應該還是要寫得清楚一點吧,不然轉載到別處時,就容易形成誤導。
前往討論:看過最好笑的汽車新聞..全球車廠前三大早已由日本包辦多年(豐田、日產、本田)


mis9a(mis9a)

2009/04/16 06:05:02

發文

#972757 IP 92.13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了之後,才發現是骨灰文。😞
前往討論:VOLVO汽車還能買嗎?


mis9a(mis9a)

2009/04/16 05:5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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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2756 IP 92.13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koala (第一名) 所寫
樓上的網友:
你說volvo不錯
是那裡不錯
不就是耐撞而己
吃油和吃水一樣


你是真實的經驗呢?可否分享一下。還是想當然耳的以為?

如果你說的是XC90,而且是早期的2.9T6的話,的確是耗油,我同意你的說法。但,2頓重的SUV哪台不耗油?

除此之外,哪一台耗油呢?我開過一陣子的S60 2.0T,非常省油。事實上,不是Volvo的車省油而已,來自同一個國度的Saab也非常省油。
前往討論:VOLVO汽車還能買嗎?


mis9a(mis9a)

2008/12/09 16:13:32

發文

#774193 IP 92.13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puredzi (黑咖啡) 所寫
回應 aaronhu (Zone Axis) 所寫
這方案是屁
沒用的!!
誰會為了三萬報廢買車
賣二手都比三萬多😝

除非事故或報廢

那佔極少數



這方案的確是個屁😌

但是很少人知道厚臉皮要求政府補貼的發起車商是....

賣最多車的那一家😞


看來你指稱的是Toyota,有沒有什麼依據。

在我看來,是裕隆集團。一直以來,國內車廠的遊說能力較強的,也常常會打遊說的算盤的,一直也都是裕隆集團居多。在這次的事件中,是以車輛公會為主,我看到的幾位主導者,不也是陳國榮、劉一震幾位,他們什麼時候負起幫Toyota的任務了?
前往討論:細說政府購車補貼方案


mis9a(mis9a)

2008/11/16 11:07:15

發文

#729568 IP 92.13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taab (月光疾風) 所寫
在台灣
稀有度跟法拉利差不多😰

如果以已近五年的銷售量來看,愛快羅密歐比起法拉利稀有多了。
前往討論:[獨家報導] 天母巧遇愛快羅密歐


mis9a(mis9a)

2008/10/21 11:01:51

發文

#682263 IP 92.13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cptn (LDS) 所寫
盥洗用具~居然沒有袋子裝,這會不會太扯了?😡😝



我搭過幾次歐洲航線,各家航空都有,盥洗包是華航商務艙的特色之一,我總共拿過四個,內容物和原PO照片的內容一樣,好像還多了一個漂亮的零錢包 (原PO照片中黑黑的那個,應該是眼罩吧),但是所有的東西會有一個黑色的袋子裝著,怎麼會分開給呢?真奇怪。那個袋子的質感還蠻不錯的,難道是為了節省成本,省掉了嗎?

(p.s. 最後一次搭華航商務艙到歐洲已經是半年前的事了)
前往討論:N次行~上卷


mis9a(mis9a)

2008/07/07 07:3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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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7462 IP 93.12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那個地方應該是在渡船頭隔著水道的對面,每次看到高雄的畫面,就覺得很開心...,藍色的天空、海洋,很有國外的感覺。

版主拍照的當天,天空很漂亮喔。夏天的高雄,天空真的漂亮。冬天就霧濛濛的,應該在夏天多回去走走的。
前往討論:遇到傳說中的Fotis警車


mis9a(mis9a)

2008/07/06 03:08:25

發文

#536512 IP 93.12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orangebear1006 (大熊一百零六) 所寫
想不到一個專業的汽車雜誌
竟然寫出如此不堪的文章

實在是令人惋惜

其中的錯誤實在是有夠多


你指的應該是「柴油車真是高油價時代萬靈丹嗎?」那段藍字連結到Autonet的文章吧。

Autonet的文章水準低,是汽車業界眾所週知的事,常常寫出一些貽笑大方的東西,就別太苛求了。Autonet的許多文章,經常是一些想當然耳的推論,根本禁不起科學或專業的檢驗,這篇文章就是最好的例子,不知道誤導了多少人。

不過,現在在看Autonet的人應該沒多少了,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前往討論:六車急行軍之油耗大亂鬥!


mis9a(mis9a)

2008/06/30 12:09:53

發文

#530419 IP 92.13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版大的照片真漂亮
乍看之下還以為在國外

版大應該是住在高雄
第08張照片
拍的地點應該是13號碼頭
我以前住在海邊路
就是13號碼頭附近

從前的海邊路靠近碼頭的那一側
只有醜醜的圍牆
(13號碼頭應該是軍事用途)
最近一次回去
圍牆全拆掉了
還整理得好漂亮

看了版大的照片
讓我回想起在高雄生活的美好日子
氣候宜人 (冬天也不會冷,可惜冬天的天空都是霧霧的)
生活步調愜意
物價便宜
東西好吃
好懷念...

感謝版大的分享
希望有機會再看到在南台灣騎單車的分享照片


前往討論:碧海藍天海豚首航


mis9a(mis9a)

2008/06/02 01:12:36

發文

#497497 IP 92.13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前往討論:剛剛有地震~還蠻大的~


mis9a(mis9a)

2008/06/02 0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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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7492 IP 92.13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中央氣象局的資料出來了
規模6.0,震央在陸地,還好蠻深的,不然就慘了。
前往討論:剛剛有地震~還蠻大的~


mis9a(mis9a)

2008/05/29 16:02:54

發文

#493948 IP 92.13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balelin.tw (天天放假) 所寫
回應 aircanbo (優質男孩) 所寫
回應 zenowang (老王) 所寫




這部1.2集都好看唷!
我喜歡這類型的片子...😀


我覺得國家寶藏差法櫃奇兵系列很多.


我也覺得國家寶藏只能算是不錯看的商業片,還不到經典的程度。

而且,第二集比第一集糟很多。第一集至少還有一個「難關」接著一個「難關」的緊張感;第二集變得像是一關接著一關,反正一定可以破關的方式走下去,連潛到白宮去都易如反掌的感覺,如果真的是這樣,那美國總統大概隨便就可以被幹掉了。
前往討論:聊聊大家心目中最好看的電影


mis9a(mis9a)

2008/05/29 02:05:34

發文

#493299 IP 92.13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這齣電影也是我超愛的,The Rock



三位男主角:







以主角來說,這是一部沒有壞人的電影。 (壞人在片中只算是不重要的小角色)

片中,總統當要做下萬難的決定時,有一段的獨白,台詞寫得真好。
前往討論:聊聊大家心目中最好看的電影


mis9a(mis9a)

2008/05/28 23:37:43

發文

#493108 IP 92.13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好像沒有人回應,有點冷清,我來贊助一下,以免發文沉下去。

iBook G4我沒用過,現在用的Macbook Pro,但主要是用來跑Win XP。

在更早的年代,我從PowerMac 6100、7100、8100開始加入Mac的世界,那個年代的Mac OS,換硬碟只要把整個System Folder Copy過去就可以了,現在的狀況是不是這樣,我就真的很不了解。
抱歉,好像沒幫上什麼忙,有點LDS的感覺。🙂
前往討論:iBook G4 換硬碟


mis9a(mis9a)

2008/05/28 23:28:22

發文

#493086 IP 92.13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goenglish (★百面自摸★) 所寫
回應 ouong (ouong) 所寫
沒人推薦Godfather?

The Shawshank Redemption ( 刺激1995 ) 男女都喜歡,但Godfather才是男人必看。片中對白及情景至今仍常被引用。
Godfather是imdb top250 的第一名
可能是太經典了(想必是應該人人必看), 所以都忽略了它

既然百面兄提到IMDB的TOP250...

「刺激1995」(The Shawshank Redemption) 是第二名。

前往討論:聊聊大家心目中最好看的電影


mis9a(mis9a)

2008/05/28 23:20:44

發文

#493067 IP 92.13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刺激1995」真是好看,是我最喜愛的電影中的第一名。

不過,為何片名當初會取為「刺激1995」?只能說真的很莫名奇妙。這部片的劇情雖然扣人心弦,但應該稱不上「刺激」。好看的地方很多,但也「刺激」沾不上邊吧。另外,1995就更怪了,故事也不是發生在1995年,劇中完全沒有提到1995年,唯一有關的,是這部片發行於1994年,台灣則在「1995」年上映。

我算是個「The Shawshank Redemption」(刺激1995的原文片名) 迷,我收藏了這部電影的海報。為了了解劇中雋永又發人深省的對話,早在1998年,就透過網路在Amazon.com上買了這部電影的劇本。雖然現在只要在播放DVD時,直接切換至英文字幕就可以了;但在那個年代,可是只有去買來劇本,才能知道那些句子。

前幾年,台灣有出了一片「10週年版」的DVD,也趕緊去買了一片來收。

有人像我這麼迷嗎?
前往討論:聊聊大家心目中最好看的電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