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prius一日試駕心得

maken(youzigo)

2008/07/03 21:19:07

發文

#534189 IP 189.22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今天到台中和運租車租了一天prius(2006年5月領照),開了近200km。以下是個人的小小心得(我的車是mazda6 2.3s 2004年款,我的試駕感覺很可能會不自覺地和mazda6比較):

1.路程:台中南區復興路一段→二高烏日交流道北上→大山交流道→台一線北上→五福大橋→竹南鎮;竹南鎮→台13甲往苗栗方向→72號東西向快速道路→獅潭鄉→台三線北上→三灣鄉→頭南公路(中正路)→頭份鎮→自強路→竹南。
2.油耗:全程開空調,以auto模式定溫攝氏25度,有一半的路程開音響,平均100km/4.8L。
3.加速性:可
4.車身動態:可
5.制動性:佳
6.駕駛座舒適度與座椅包覆性:可(我可以調到頭靠在頭枕上、大腿平貼椅面而駕駛)
7.方向盤操作:可(在前述坐姿時,仍可完全單手轉動方向盤,但手要深得較直)
8.副手席舒適度:佳
9.後座舒適度:可(椅面偏短,長途乘坐不知會否不適。頭部空間不足,我171cm身高坐後座頭幾乎碰頂子)
10.行李箱容量:可(但因行李箱艙面較高,因此在使用隔板時,無法放置較高的物品或箱子)
11.喇叭音質:佳
12.行車車室寧靜度:可(但可明顯聽到引擎與輪胎噪音)
13.對音響的其餘意見:可惜只有單片CD、FM channel只有一組、不能聽錄音帶
14.車室內的多元置物空間:佳(但可惜沒有零錢貯存槽,還有車門邊的飲料置放槽放600cc礦泉水時有點卡卡的、也不太穩……)
15.內裝質感:可(車門飾板的塑料有點粗糙……)
16.操作介面比想像中更易於上手,音響、空調、行車操作幾乎馬上就能習慣。
17.冷房效果:優

發表此資訊的意義在於,供對prius有興趣的車友參考。如欲參與討論串,請勿離題、攻訐、謾罵。如欲討論hybrid系統優劣問題,請另闢討論串。

既然這些配備都這麼重要,為何不強制標配?為何還有人要買沒有這些配備的車款?

maken(youzigo)

2008/05/10 13:59:53

發文

#473715 IP 189.22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提醒:(1)不喜歡稍長篇文章者,敬請止步。(2)回覆者請勿離題,勿發表「紅色思考帽」意見,以維持討論區品質。

---------------------------------------------

車身動態穩定系統(VSC or ESP or VDC etc.)、循跡控制系統(TCS or TRC)、防鎖死煞車系統(ABS)都是「避免車輛失控致使意外事故發生」的動作機制。

而輔助約束系統(SRS;俗稱安全氣囊)、頸椎傷害緩和設計(WIL)等,則是「在事故發生時降低人員傷害機率」的保護裝置。

人命無價,這個觀念大體上是個普世價值。然而,購買保險與申請理賠時,這句口號就失去效用。同樣的情形在選擇交通工具時,(註一)也是一樣。

一般而言,開(乘)車比騎(乘)摩托車安全。以新竹地區為例,機車即是交通事故死亡的主因。(註二)那麼,為何選擇摩托車的人還比汽車多?

同樣地,大家都知道VSC、TCS、ABS、SRS這些東西「萬一遇到狀況的話」有可能減低肇事的機率,有可能降低乘員損傷的程度;那麼為何還是有很多人願意購買沒有那些配備的車款?

不是每個人都買得起、養得起汽車;同理,也不是每個人都願意(或者有能力)負擔配備這些裝置導致的車價攀升。
可能有不少人,從未遇過SRS作動,從未急煞車導致ABS作動,也從未遇上TCS作動。依據「可提取度法則」與「鮮活性效應」,那些人評價那些配備可能僅止於「如果有更好,如果沒有也不嚴重」的觀念。

有沒有嚴謹的研究報告數據呈現,在過去數年的死亡車禍事故中,有多少是「若有VSC or TCS or ABS or SRS or WIL, respectively」,則可避免死亡的意外事故?如果沒有,我們怎能輕易推論,配備這些裝置的車輛,就比沒有的車款安全多少多少?

吃檳榔容易導致口腔癌,為何那麼多人還是吃檳榔?抽煙容易導致呼吸道與心血管疾病,那為何還那麼多人犯煙癮?

那麼,開著沒有VSC、TCS、ABS、SRS的車輛,比吃檳榔和抽煙危險多少?如果我們同意選擇繼續哈煙吃檳榔是個人的選擇,就應該認同選擇未配備「全套」安全措施而把資源挹注到生活其它方面的消費觀念,並非罪無可赦。


註一:當然有人選擇自轉車或自動車時,並非或並不僅把它們當交通工具看待。
註二:請參照http://owlhouse.csie.nctu.edu.tw/~walkhsinchu/A09data/A09-01-64.htm。

高速公路「龜車」統計

maken(youzigo)

2008/03/13 23:07:27

發文

#424572 IP 90.16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行車中的個人統計數據,謝絕筆戰,及任何涉及廠牌之意識爭論。
本統計將隨本人行經國道日期更新,但不可能提供任何照片佐證,懷疑者敬請止步。

本統計中所稱之「龜車」界定:
1.行駛內線車道。
2.車速未達最高速限。
3.經後車閃燈或鳴喇叭提醒,仍未提升車速、或切出內車道者。

以上三項皆為必要條件。

統計一:3/12

0840-0940從頭份交流道上中山高北上,自新竹改走二高,並於木柵下匝道。
遇龜車四部:豐田、三菱、裕隆、福斯各乙部。

1940-2040從木柵上二高南下,自新竹改走一高,並於頭份下匝道。
遇龜車一部:本田乙部。

本討論串為個人經驗統計。有類似經驗欲分享者,請提供「清楚的」數據。欲以任何非精確之頻率副詞或形容詞進行表述者,敬請另闢討論串。

從「錯誤認知與決策」談「為何XX牌車主都……」的既定印象

maken(youzigo)

2008/01/12 17:21:18

發文

#380348 IP 189.22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雖然人類自詡為理性的動物,但心理學實證結果發現:人類是很不理性的動物,而且往往過度高估自己的理性。

在許多種類的認知錯誤中,「可提取性法則(availability heuristic)」是很常見的一種。它的意思是:當個體評估某類事物的頻率或事件機率時,會習慣性地以他能回憶出該事物的容易度作為判斷依據;愈容易回憶出來的事件,被判斷發生的機率或頻率就愈高。但是,當訊息的可提取度與事實不符時,就往往發生判斷錯誤。

1979年Michael Ross & Fiore Sicoly針對諸多已婚男女做了一項「家務負擔度」調查,統計結果發現男女雙方皆認為自己負擔了80%的家務。這個數據當然不可能是事實,否則家務的總量就會變成160%了。會出現這種結果的理由便在於,男女雙方在判斷誰負擔的家務比較多時,最容易想到的當然就是自己做了的事情,而不容易完全知道另外一半到底做了哪些。

同樣的,工作場合中,許多人往往認為自己是最辛苦的一個,並且認為別人都比自己清閒。「我從早忙到晚,他到底做了什麼我卻根本不知道」:這種句子網友們是否也時有所聞?這也是「可提取度法則」作祟的結果。

我們假設A牌的市場佔有率為三成,B牌二成,C牌一成好了。如果所有駕駛中,所謂「白目駕駛」的普遍出現率為一成好了,那麼如果一天在路上遇見1000部家用車,那麼遇見「白目駕駛」的總量就差不多是100輛。

假設各種廠牌駕駛中,出現「白目駕駛」的機率都一樣是一成的話,那麼在遇見的100輛白目車中,A牌就會佔了30輛,B牌20輛,C牌10輛。很明顯地,當我們到達目的地,回想起哪一牌的白目駕駛比較多時,A牌自然會是最有可能被回憶出來的廠牌。如果這時我們又忽略了母群體大小的差異的話,就很容易得出「A牌的用車人,最常出現白目駕駛」的錯誤結論。

另一項認知錯誤是,人往往犯上「驗證偏誤(confirmation bias)」的錯誤。當我們腦中有個想法生成時,我們多半傾向尋找支持其想法(or主張)的證據,而比較不會尋求(或者說容易忽略)否定其想法的證據。

在驗證偏誤的作用下,如果我們心中已經有了「A牌用車人都是白目駕駛」的刻板印象,以後每遇見一次白目的A牌駕駛,就加強了我們對該想法的信心:「你看,我就說吧,A牌車都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