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

則留言

5

nidhogg(nidhogg)

2012/08/05 20:49:38

發文

#4430840 IP 246.23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台灣真是悲哀, 人不像人, 法不像法, 黃燈可不可以過?? 當初考駕照筆試你選可以過, 路考你真的闖過去. 你看看扣不扣分.
紅燈停綠燈行, 法律就是這樣定義的, 法官自己都不懂維護法律的尊嚴, 此法還需要遵守?? 沒有一個政府願意正視台灣法律的大問題. 法不應該是隨人解釋, 法不應該應時應地而異, 法律是SOP, 錯就是錯, 對就是對!!!

唷呼卡賓槍(mfouraone)

2012/08/05 20:52:06

發文

#4430849 IP 52.17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nidhogg (nidhogg) 所寫
台灣真是悲哀, 人不像人, 法不像法, 黃燈可不可以過?? 當初考駕照筆試你選可以過, 路考你真的闖過去. 你看看扣不扣分.
紅燈停綠燈行, 法律就是這樣定義的, 法官自己都不懂維護法律的尊嚴, 此法還需要遵守?? 沒有一個政府願意正視台灣法律的大問題. 法不應該是隨人解釋, 法不應該應時應地而異, 法律是SOP, 錯就是錯, 對就是對!!!


搶黃燈是脫罪說法😌

謎火叢林(xavier74)

2012/08/05 21:03:45

發文

#4430873 IP 239.25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mfouraone (唷呼卡賓槍) 所寫
回應 nidhogg (nidhogg) 所寫
台灣真是悲哀, 人不像人, 法不像法, 黃燈可不可以過?? 當初考駕照筆試你選可以過, 路考你真的闖過去. 你看看扣不扣分.
紅燈停綠燈行, 法律就是這樣定義的, 法官自己都不懂維護法律的尊嚴, 此法還需要遵守?? 沒有一個政府願意正視台灣法律的大問題. 法不應該是隨人解釋, 法不應該應時應地而異, 法律是SOP, 錯就是錯, 對就是對!!!


搶黃燈是脫罪說法😌


確實
路上一大堆騎腳踏車的人闖紅燈
搶黃燈的說法根本就是為了脫罪

政府真的該管管
那一大堆喜歡騎腳踏車違規的人了

哆哆哆哆哆(yami00222)

2012/08/05 21:07:04

發文

#4430880 IP 164.23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都說台灣的紅綠燈是拿來參考用、裝飾用、照明用了😆

法律上也是參考用😆😆
如果拐個彎就可以遇見妳,那我願意用最優美的弧度翩然來到妳身邊

胖佬(flash_fish)

2012/08/05 21:09:45

發文

#4430886 IP 253.22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如果有行車紀錄器的話..........或許.....就能證明些什麼..........

畢竟紅綠燈不是黃燈還在亮時~就會另一條路亮綠燈~~~到底是闖紅燈還是搶黃燈~~~

有影片做證明就清楚了.........

Golf R(golfr)

2012/08/05 21:48:54

發文

#4430932 IP 239.24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這是台灣的亂源嗎?

KennyG(kennig)

2012/08/05 22:00:08

發文

#4430948 IP 189.22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1.已定讞

2.單車騎士也有責任,汽車駕駛人也可以向單車騎士提起訴訟,只是汽車駕駛人必須提出受傷證明,應該也可以提車損失之訴訟。

總之,雙方都有責任的車禍,兩邊都可能被各打幾十大板,各被罰各留下污點紀錄。

Samuel(sungyu2)

2012/08/05 22:14:57

發文

#4430963 IP 129.16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jcjclee (流雲) 所寫
回應 enhance (enhance) 所寫
回應 glass (無不宅) 所寫
照理說一邊是黃燈時另一邊還是紅燈
單車除非騎很慢才會搶了黃燈到路口對方已經綠燈
那到底是誰比較該注意?
明知衝不過還要衝

現在有些路段在垂直向紅燈後,還會等5秒才亮綠燈,

綠燈後起跑還會撞到,究竟誰比較欠打...

法官

+1😞

黃金獵犬(shih0508)

2012/08/05 22:18:48

發文

#4430967 IP 251.20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這個案例,民事賠償部分可否交由強制險的保險公司去談?
對方獅子大開口讓保險公司去對付??😆

ALEX(you80008)

2012/08/05 22:22:01

發文

#4430971 IP 243.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應注意未注意....這樣說對"守法人"太不公平了吧! 還是法官認為紅綠燈是照明的

yakibuta(yakibuta)

2012/08/05 22:23:31

發文

#4430973 IP 92.13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聽各位鄉民所說,結論是,
臺灣法律應該定為,只要有人膽敢闖黃紅燈,有路權者,可以勇敢的撞死他,不用付任何法律責任?
哇賽!好厲害的結論。

麥斯(gmtmax)

2012/08/05 23:32:52

發文

#4431065 IP 239.253.*.* 修改過 1 次 (顯示最近5筆修改紀錄) 檢舉這篇文章

2012/08/05 23:32:52

發文IP 239.253.*.*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206 條 行車管制號誌各燈號顯示之意義如左: 四、圓形黃燈 圓形黃燈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及行人,表示紅色燈號即將顯示,屆時將失去通行路權。 汽車駕駛的主張並沒有錯 但錯在他認為自己完全沒過失

2012/08/05 23:33:29

發文IP 239.253.*.*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206 條 行車管制號誌各燈號顯示之意義如左: 四、圓形黃燈 圓形黃燈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及行人,表示紅色燈號即將顯示,屆時將失去通行路權。 汽車駕駛對路權的主張並沒有錯 但錯在他認為自己完全沒過失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206 條
行車管制號誌各燈號顯示之意義如左:
四、圓形黃燈
圓形黃燈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及行人,表示紅色燈號即將顯示,屆時將失去通行路權。

汽車駕駛對路權的主張並沒有錯
但錯在他認為自己完全沒過失

KENTA(levanter)

2012/08/06 02:02:59

發文

#4431190 IP 170.7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yakibuta (yakibuta) 所寫
聽各位鄉民所說,結論是,
臺灣法律應該定為,只要有人膽敢闖黃紅燈,有路權者,可以勇敢的撞死他,不用付任何法律責任?
哇賽!好厲害的結論。


你也太極端了........😞
那是蓄意殺人吧!

如果換作是開車的駕駛因為閃避騎自行車,因而受到重傷害,
又是誰對誰錯呢?
這樣的判決才讓人覺得有爭議。

梅伊芙川(robin222)

2012/08/06 02:11:20

發文

#4431195 IP 239.25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也許路太寬腳踏車綠燈過路口到一半變黃燈
然後又來不及在黃燈變紅燈前騎完整個路口
這種情況 開車不是常常遇到嗎
還不是要等他通過路口才能起步
本來就不是綠燈就要衝出去

Koala(e0917123551)

2012/08/06 02:16:28

發文

#4431197 IP 188.244.*.* 修改過 1 次 (顯示最近5筆修改紀錄) 檢舉這篇文章

2012/08/06 02:16:28

發文IP 188.244.*.*

如果變黃燈~但人還在路旁還未進到斑馬線上 應該要停下來等他變完一次的紅燈~等下次綠燈再過馬路 但是上斑馬線後到一半變黃燈~應該要快速通過馬路 黃燈跟綠燈不可能同時存在~!!

2012/08/06 02:18:39

發文IP 188.244.*.*

如果變黃燈~但人還在路旁還未進到斑馬線上 應該要停下來等他變完一次的紅燈~等下次綠燈再過馬路 但是上斑馬線後到一半變黃燈~應該要快速通過馬路 黃燈跟綠燈不可能同時存在~!! 這位撞到腳踏車的人是在第幾個位子等紅燈的阿? "如果"是第一個等的~綠燈還撞到腳踏車也滿厲害的
如果變黃燈~但人還在路旁還未進到斑馬線上

應該要停下來等他變完一次的紅燈~等下次綠燈再過馬路

但是上斑馬線後到一半變黃燈~應該要快速通過馬路

黃燈跟綠燈不可能同時存在~!!

這位撞到腳踏車的人是在第幾個位子等紅燈的阿?

"如果"是第一個等的~綠燈還撞到腳踏車也滿厲害的
老婆大人好可愛~^^

平安就是福(apachi64d)

2012/08/06 02:34:40

發文

#4431209 IP 246.17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條法條害了許多守法的人,也讓不守法的人趁虛而入順勢漫天喊價索賠金額,難怪景氣不好時不怕死的人特別多😌
不經一事,不長一智 與人相處多微笑,個人獨處多沈思

Koala(e0917123551)

2012/08/06 02:37:57

發文

#4431211 IP 188.244.*.* 修改過 1 次 (顯示最近5筆修改紀錄) 檢舉這篇文章

2012/08/06 02:37:57

發文IP 188.244.*.*

[quote=apachi64d (平安就是福)]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條法條害了許多守法的人,也讓不守法的人趁虛而入順勢漫天喊價索賠金額,難怪景氣不好時不怕死的人特別多[嘆氣][/quote] 很多路口根本都是~就算拼命注意.你也是看不到對方[嘆氣]

2012/08/06 02:38:16

發文IP 188.244.*.*

[quote=apachi64d (平安就是福)]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條法條害了許多守法的人,也讓不守法的人趁虛而入順勢漫天喊價索賠金額,難怪景氣不好時不怕死的人特別多[嘆氣][/quote] 很多路口根本都是~就算拼命注意.你也是看不到對方[嘆氣] 等看到都已經是準備相碰的時刻了
回應 apachi64d (平安就是福) 所寫
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條法條害了許多守法的人,也讓不守法的人趁虛而入順勢漫天喊價索賠金額,難怪景氣不好時不怕死的人特別多😌

很多路口根本都是~就算拼命注意.你也是看不到對方😌

等看到都已經是準備相碰的時刻了
老婆大人好可愛~^^

mark(bismark)

2012/08/06 04:28:15

發文

#4431227 IP 129.17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原告變被告...


反正笑罵由人

馬丁佛(hks1234)

2012/08/06 06:41:12

發文

#4431239 IP 234.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綠燈沒有路權 那紅綠燈裝飾用?
聯勤金門地區支援指揮部運輸港灘中隊

MK2(mk2_is_good)

2012/08/06 07:57:32

發文

#4431250 IP 242.2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路權應該是指相對的優先路權不是絕對的路權

不然一位老太太綠燈過大馬路

過到一半變燈號

可以在看到她的情況下故意把他撞死嗎?

我看是不行

況且這位駕駛是綠燈起步

跟有速度的狀況下通過綠燈又不太一樣

壞的比你好
熱門新聞
Luxgen n⁷推送第二波OTA更新,其DC快充最主要著墨在提升80%~90%過程之間的平均功率,實測其80%~90%縮短7分鐘。
Subaru透露與Toyota共同開發更多Hybrid、純電車款,最快2026年推出3款全新純電SUV,並帶來油電動力的Forester。